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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被判处死刑的念斌先生昨天被宣告无罪。 图为念斌(中)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后与亲人团聚。
综合新华社电念斌恢复自由。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2日公开了在福州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念斌投毒事件,对涉嫌投毒危险物质罪的上诉人念斌宣布无罪,念斌不负民事赔偿责任。
2006年7月27日晚,福州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居民家中发生中毒事件。 陈氏父子租陈家经营餐饮店的丁某及其3个孩子,共进晚餐后,4人出现明显的中毒症状。 第二天早上,丁某的长子、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经过搜查,认为租陈家的房子,与丁某相邻,经营餐饮店的念斌有重大犯罪嫌疑。 念斌供认,事发后,丁某因夺走客户的不满,将鼠药投入丁家厨的热水器,丁、陈两家人吃了壶水吃饭后中毒。
福建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案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控告念斌犯投入危险物质罪。 审理中,被告人念斌不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罪判决,提出了上诉。 福建高院二审时,将此案送回福州中院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在讨论审理时不批准念斌的死刑判决,将案件送回福建高院再审。
福建高院第二次将本案送回福州中院再审。 年11月,福州中院经过再审作出第三次一审判决,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1万多元。 斌不服,再次上诉。 福建高院依法组成共同议院,于年7月4日至7日,年6月25日至26日,前后两次公开庭审理本案。
福建高院二审经过审理,上诉人念斌多次供述吸毒过程,原判缺乏受害者死于氟乙酸盐鼠药中毒的依据,吸毒方法依据不确定,毒物来源依据不充分,不能与上诉人有罪供述相互证明,相关证据矛盾 因此,原判认定上诉人念斌犯下投用危险物质罪的事实不明,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申诉人念斌的犯罪名称不成立。 原审判决上诉人念斌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丁云虾、冀含经济损失没有事实根据,依法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念斌的投毒案件经过8次审理开庭10次,被告人念斌连续4次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3次判决被取消,最高法推迟了6次批准案件,该案件成为新刑法实施以来最受关注的案件之一。
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昨天评论说,正义迟到了,但结果没有缺席。 读斌自由了,应该追问谁造了冤案吗? 遵守公众对法治的信念和信仰,不能分离所有公正的判例,使公民感到司法正义。 法治精神融入司法之中,公民只有享受比太阳更灿烂的公平正义,才能使法治成为生活习性。
输入:周子静
标题:【人民日报官微追问“念斌案”:谁制造了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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