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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法官希望至少要有民国时期优秀的法律家吴经熊那样的悲伤。 “我判他(死)刑只是我的作用,不是因为这是我的意志。 我希望你一边感觉像彼拉多,一边洗手不沾人的血。”

刘仁文

2000年4月1日深夜,4名来自苏北农村的无业青年潜入南京玄武湖畔的金陵御花园行窃。 他们最初进了没有灯的空家,但在那个装修好的别墅里什么也得不到,所以选择了邻居家。 但是他们的盗窃行为很快被这个外国家庭察觉了。 因为语言不通,在恐惧中,他们选择了杀人。 这个不幸的家庭,一家四口很快就全部被杀了。

【死刑判决之后】

被杀害的是德国人,他们于1998年在南京定居。 男主人普方时51岁,是扬州亚星奔驰合资企业的德方代表,他40岁的妻子是温柔的全职太太,15岁的女儿和13岁的儿子是南京国际学校的学生。 这一天是西方愚人节,很多朋友听到这个讣告都不敢相信:啊! 这是真的吗?

【死刑判决之后】

很快,四个杀人犯被逮捕,迅速被法院起诉。 审判中,普方一家的好朋友也来旁听。 使他们吃惊的是,这四个18至21岁的犯人看起来像刚逃出教室,做了错事的孩子,他们一脸幼稚,表现出没有见过世面的窘迫和灾祸的恐慌。 在一般朋友和亲戚的想象中,犯人应该是“看起来坚强凶恶的人”,但实际上是“和你在路上遇到的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死刑判决之后】

听说这四个孩子很可能根据中国法律被判处死刑,普通母亲(一说是普通妻子的母亲)和亲友商量后,写信给中国法官说不想判处这四个青年死刑。 “德国没有死刑。 我认为他们的死不能改变现实”。

这个事件在那一年在国际上也产生了影响。 在一次中海外交部新闻发布会上,德国记者转达了普方家属慷慨解决被告的愿望,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回答说:“中国司法机关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审理此案。”

果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死刑判决书马上下来了。 其中,特别是“本案审判后,受害者贝塔边的近亲写信给本院,认为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处罚,但反对对被告人适用死刑。 对此,本院正在观察。 我院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行业犯罪的,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本案四名被告人在我国境内犯罪的,应当适用我国刑法,依照我国法律定罪量刑。 ”。 最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4名被告的上诉,维持了死刑的判决。 当时新华社以“南京特大涉外杀人事件的公开判决”为题进行了报道,报道称“仲伟杨等4名被告人的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结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必须依法严惩……”

【死刑判决之后】

惨状发生几个月后,住在南京的德国人开始认为,再过几年,认识普通家人的朋友们可能会相继离开南京。 那时,这个不幸的家庭会被人们遗忘。 想到这些,大家都有无法言喻的悲伤。 因此,他们决定以更积极的方式纪念普方一家。 那年11月,由普方夫妇的同乡和朋友发起,住在南京的德国人设立了以普方名字命名的基金,用于改变苏北贫困地区的孩子不能上学的情况。 因为审判中的细节深深地打动了他们。 那四个来自苏北农村的被告人都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没有正式就业,“如果他们有比较好的教育背景,就有自己的未来和机会”。

【死刑判决之后】

“如果普通人活着,普通人一定是第一个参加的家庭。 ”。 德国巴符州驻南京代表处负责人朱莉娅说。 她是普通基金的创始人之一,与普通人同乡。 她认为这是纪念宣传一家的最好方法。 在她的印象中,普通人及其夫人一直热衷于公益、乐善好施,他们家的孩子们也一直是学校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的积极参与者。

【死刑判决之后】

为了能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合法活动,普方基金找到了南京当地的慈善团体“爱德基金会”(著名爱国宗教领袖丁光训曾担任该基金会会长),并允许以其名义以“普方协会”的名义进行慈善。 “这些外国人找到我们的时候,我很震惊。 ”。 张利伟,爱德基金会前副秘书长,最初接触到普方基金的中国人之一,与爱德基金会和普方基金合作,7年前离开爱德,他亲自执行了这个助学项目7年。 与普通基金的多年合作使张利伟更深刻地理解了宽恕,在年的媒体采访中,他说:“以德报怨的话在我们中国的文化中也有,但真正要做的话必须超越伦理、文化上的限制。 现在你看到最近在我们南京讨论非常多的事件,醉心于司机张明宝,他撞死了四个人,他妻子去这些人家跪下求爱,(死者的)家人会原谅吗? 他们连门都不让她进来。 这些都可以讨论,事件已经酝酿好了,我们怎么解决,能超过吗? 但是十年前,普通朋友们说,那四个罪犯年纪大是因为失业贫困去偷的,不打算故意做那样大的犯罪。 他们认为事情的根源是他们没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所以帮助贫困辍学的少年们完成学业是处理问题的根本方法。 ”。

【死刑判决之后】

最早,他们为苏北地区贫困的中小学生完成了九年的义务教育,随着中国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他们对项目作了相应的调整。 例如,援助地区从苏北扩大到皖南,援助对象扩大到高中。 当然,重点是中学教育,学费被取消了,但哪个孤儿、单亲家庭、父母严重,自己的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需要生活上的援助和其他帮助?

【死刑判决之后】

每年4月都有集中于集资的“一般晚宴”活动。 这个晚宴,因为4月是悲惨的时期,所以最初是追忆普通的家人。 早期南京有很多人熟悉普方一家,随着他们的朋友离开南京或离开中国,现在这个活动越来越成为纯粹的慈善活动,参加晚宴的人基本上不认识普方一家,参加者也从最初的德国人开始之后 以前的晚宴可以募集大约几万元,现在每次通常募集20万元或30万元,去年的“普方晚宴”竟然募集了120万元善款。

【死刑判决之后】

另一项有意义的活动是每年12月,南京国际学校——也就是普通夫妇孩子原来上过的学校,在校园里立爱树,在树上挂卡片,在每张卡上写上普通项目资助的孩子的名字,教师和学生们通过这棵树 这些礼物由一般协会和埃德基金会送给各自的孩子。

【死刑判决之后】

14年来,一般协会从无到有,逐渐迅速发展。 据我看到的统计,到2009年,它已悄悄地资助了600多个中国贫困学生实现学校的梦想。 其中,大部分被资助者不知道一般基金背后的故事。 一般协会的负责人说:“德国人不幸遇难,我们不想传达必须支援犯人家乡的孩子们的消息。” “我们只是想帮助贫困的孩子们接受平等的教育”。

【死刑判决之后】

对长期生活在无死刑国家的欧洲人和长期生活在习惯死刑国家的中国人来说,悲剧发生后的解决思维的差异有时是惊人的。 多年前,我从在中国司法部工作的朋友那里听说过,他接待了来自欧洲的代表团,对方谈了案件,为什么要判处被告人死刑。 他回答:因为这个身体杀了人。 对方困惑地问:“另一个身体死了,为什么国家要杀另一个身体?”

【死刑判决之后】

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我最初对计划中的母亲选择也感到震惊,有点困惑。 但是后来接触到的一点人和事,让我理解了她们的这个选择。 几年前,欧洲电视台就事件采访了我。 这个事件大致是中国留学生杀了欧洲女朋友后,回到北京被警察逮捕的。 记者问我:受害者父母不想判处罪犯死刑,问我怎么做。

【死刑判决之后】

有一次,我在伦敦和反对死刑的女性交流。 我问她中国人经常问的问题。 如果你儿子被杀了,你反对死刑吗? 她说:“如果儿子被杀了,我一定很痛苦。 如果能判处对方死刑让儿子复活,我就不反对死刑。 但是问题是,我儿子已经活不下去了,为什么要制造新的悲剧呢? ”。

【死刑判决之后】

于是,我耳边传来了前面提到的张利伟的话。 “事件已经制造出来了。 如何解决和克服呢? ’啊,你不难过自己的儿子被杀了,哪个会成为母亲吗? 如果能用犯人的生命找回自己儿子的生命,我相信普通母亲也会同意犯人的死刑。 只有在面对无法挽回的悲剧时,她才选择超越。 另外,一般亲属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必须看到只不过是反对适用死刑。 这证明他们并不粗略地原谅被告人,只是想在法律范围内实现矫正正义,而不是值得一命的“以怨恨报怨”。

【死刑判决之后】

幸运的是,近年来普通母亲的中国版也开始出现。 2008年7月15日,许多中国媒体报道了以下例子:河北青年宋晓明因债务纠纷刺伤马某受审,受害者马某的母亲梁建红对法官说:“儿子死了很伤心,枪毙他也没什么用。” 我儿子还活不下去。 我对他也有怨恨,毕竟他年轻,帮他做吧。 我不要他回报,希望他出狱后做人。 ”。 这次,法院采纳了这位母亲的意见,最终判处被告人12年徒刑。 之后,审判长供认:“梁建红不求情,宋晓明就永远不会这么轻。”

【死刑判决之后】

必须承认梁建红的这种方法在中国确实很少见,当她提议救宋晓明的命时,其家人不同意。 最后,她不得不说:“孩子是我生的,我养大的,这件事必须由我来决定。” 我们和计划相比,显然一般母亲的方法受到越来越多的亲属的支持。 关于用比犯罪深的原因更积极的方法纪念死者,造福子孙的方法,中国似乎更不足。

【死刑判决之后】

我在报纸上写道,向梁建红这个伟大的母亲致敬,赞扬她。 “有两颗心,一颗出血,一颗宽容”。 但是,我的复印件引起了一些网民的批评,被指出“无尽的宽容是对正义的叛逆”。 这里想回答的是,我并不主张“无限的宽容”,宽容并不一定与正义不兼容。 我只是主张“报仇”而不是“报仇”。 理由很简单。 国家报仇的时候,它会和试图报复的罪犯陷入同样的境地。 事实上,在没有死刑的欧洲,如果犯下严重罪行的罪犯被判处该国最高刑罚终身监禁,受害者和社会公众方面都认为这在法律上已经实现了正义。 当然,对于任何极少数具有特别人身危险性的犯罪者,如果不通过定期给予的人身危险性的判断,医学上暂时无法治愈。 他的终身监禁不能假释。

【死刑判决之后】

我特意提到了这个复印件,比起2000年中国法院处理一般母亲意见的机械方法,2008年法院在法律框架内采用梁建红意见的方法更好。 遗憾的是,现在受害者、社会公众、外国领导人向死刑犯恳求时,不仅有一个法院和法官无视,还经常说“正义的凛然”的话:如果有人不杀,世界就会混乱。 也许我对一些案例的事件理解有差异。 在中国保存死刑,司法有点容易受到干扰的情况下,这些法院和法官的表现可能有一定的苦衷和合理性。 但我还是希望我们的法官至少有民国时期优秀的法律家吴经熊那样的悲伤。 “我判他(死)刑不是我的意愿。 我希望你一边感觉像彼拉多,一边洗手不沾人的血。”

【死刑判决之后】

标题:【死刑判决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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