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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记者王爱华程迪李丹)最近一系列色狼教师性侵幼女丑闻令人瞠目结舌。 海南小学校长带着女生开房,安徽小学校长因涉嫌性侵犯的多个学生、河南小学教师因淫秽儿童罪被检察机关逮捕后,湖南省嘉禾县出现了小学老师猥亵多个女生被刑法拘留的嫌疑。

【述评:让色狼教师远离幼女!】

丑闻的暴露并不可怕,相反有助于提高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意识,冲击“色狼”。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四川芦山探望地震受灾者时强调:“无论什么情况,无论什么样的天灾和人祸,不要伤害下一代是我们的责任。”

保护女孩免受性入侵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问题的义不容辞。 “亡羊补牢,还不晚”。 包括家庭、教育部门、司法机关、民间团体在内的各方面力量应该共同组织保护网,让恶魔的手远离幼女。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认为避免“性”是有习性的,只有暗示是体面的,很多长者无视对孩子的性启蒙,父母自己知道“性侵犯”的概念。

而且,从“尊师重教”以前就让老师“崇拜”了很多长生。 即使老师有些不当的言行也不反对也不抵抗。 “性侵犯”这种“不要出声”的丑陋行为,只是“掉牙咽进肚子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偏离了禽兽教师的不轨。 另外,潜意识中“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也给很多受害者的家庭带来了令人窒息的解决办法。

【述评:让色狼教师远离幼女!】

但是家庭是保护女孩最重要的港湾。 父母们必须承担作为父母的责任,如教孩子观察防盗、教他们保守的服装、提高防盗意识、为女孩准备狼喷雾、警报器、保护孩子的技术等。

除了父母,老师是孩子们平时接触最多的大人,如果起了恶心,就会“防不胜防”。 这要求学校普及性教育和自我防卫知识,在日常管理中尽量减少男教师和异性幼年学生的单独联系。

从已经暴露的例子来看,经济、教育条件落后的乡镇、农村地区多为性侵犯事件多发地。 这些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和校方应该特别负责。

未成年人保护立法还不全面,必须承认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未成年人的伤害赔偿等有一定的漏洞。 除了文案不够,现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法规刑事打击力也不强。

建设法治国家在司法上很重要。 在很多发达国家,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如何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性侵犯”问题上迫于“色狼”的暴威,经常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的解决办法。 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必须考虑简化案件程序,在取证、审判等环节加强受害者的隐私保护,使本来弱势者尽可能得到司法正义的支持。

【述评:让色狼教师远离幼女!】

保护幼女免受性侵犯,挑战依然很多,整个社会必须尽快行动,“亡羊补牢”。

(原标题:评价:让色狼教师远离幼女! )

标题:【述评:让色狼教师远离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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