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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深圳市龙冈区鸿基路的深圳市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非常受欢迎,近6万平方米的商店已经全部租完了。
这里聚集了近2000家商户,经营各种小商品。 但是,这个市场的繁荣与开发者之一浙江义乌市商都市场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称为“义乌商都”)无关。
2007年3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伟发公司与有限企业(以下称“深圳伟发”)合资成立了深圳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有限企业(以下称“深圳义乌”)。
根据合作协议,深圳义乌注册资金200万元,深圳伟发出资120万元,占股票的60%。 义乌商都出资80万元,拥有40%的股权。
深圳成立董事会,深圳伟发理事长彭伟苗就任深圳义乌理事长,义乌商都法人施仲谋就任社长。 双方约定把收益分成一半。
之后,深圳义乌开始选定位于龙岗区鸿基路的房地产建设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 经过几个月的改造,市场于2007年12月17日正式营业。
开业时,深圳、义乌两地的许多官员拍手喝彩。 这个项目也被龙冈区政府列为区要点支援项目。
用“违约”支付690万元
“义乌”企业品牌给位于华南的这个小商品批发市场带来了活力,市场第一期商店很快全部出租,预收租金达到1亿元。
同样由于“义乌”企业品牌,不到半年,施仲谋和彭伟苗的矛盾加剧,最终双方关系破裂。
2008年6月,深圳义乌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解雇了参谋总经理职位。
2009年10月30日,义乌商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深圳伟赔偿违约金800万元。 深圳伟发提出反仲裁,要求义乌商都支付违约金1150万元。
根据双方最初的约定,义乌商负责引进“义乌”企业品牌,获得该企业品牌的采用权,深圳义乌也在打“义乌”企业品牌的招商。 但是深圳伟发在之后的诉讼、仲裁中表明义乌商都没有引进“义乌”企业品牌,是违反合同的。
根据时代周报记者得到的《[]深圳仲裁字第318号裁决书》,深圳伟发认为义乌商没有得到“义乌”企业品牌所有权利人的许可,欺骗了深圳伟发企业,深圳伟发也间接欺骗了政府的支持。
深圳伟发提出反仲裁的理由除了义乌商都没有按合同引进“义乌”企业品牌外,还有没有按约定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等理由。
但是,义乌商都方面认为“义乌”企业品牌不是商标,没有采用许可证的问题。 “义乌”企业品牌只是小商品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双方签署协议后,在义乌商都的努力下,深圳义乌小商品批发城经过前期的改造建设、装修、宣传、招商,经营成为目前华南地区最成熟、最专业的小商品平台之一。
义乌商都已经成功地将“义乌”企业品牌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纳入深圳义乌的经营,这些是不争的事实。 义乌商都在法庭上否认深圳伟发的反仲裁理由。
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认为,合法引进“义乌”企业品牌,是双方合资设立的深圳义乌依赖的前提条件,是协议书中义乌商承诺严格履行的基本义务。
但深圳义乌成立后,义乌商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利用其任命担任社长职务,擅自招商。 招商遇到浙江义乌方面谴责侵权,媒体质疑真伪的“义乌”,工商部门根据投诉用虚假广告进行行政处罚,上传小业最初要求撤回访问,引起集团事件。
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最终判断,义乌商有违约情况,管理义务也有履约,应向深圳伟支付违约金690万元。
亿元以上的所有权被清零
之后,义乌商都未能履行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的判决,深圳伟于去年6月29日向深圳市龙冈区人民法院(以下称为“龙冈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随后表示:“依法义乌商都拥有深圳义乌40%的所有权。 深圳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有限企业股东所有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497.16万元,义乌商都40%的股权在判断基准日期时的判断值为0元”。
龙岗法院表示,上述判断值是本院去年7月15日挥珠,随机选定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由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企业判断得到的。
但是,根据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深圳市永明资产判断事务所2009年6月27日发行的判断报告书《深圳市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有限企业整体公司价值的资产判断报告书》,深圳义乌整体公司价值(净资产)在基准日表现的价值为4
根据该判断报告,义乌商持有深圳义乌40%的股份,当时的股票价值超过1.6亿元。
深圳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当时也做了粗略的估计,包括第一期房地产资金、房地产管理费等,在14年的租赁期内折算成11亿余元。 义乌商都持有的股票40%值得超过4亿元。
义乌商都要求龙冈法院在10天内对上述公告提出异议,到期后拍卖,所有权出售。
根据法院于年2月23日出版的「()深龙执法字第6756号执行裁决书》,法院于年1月17日依法委托广东宝中胜拍卖有限企业拍卖义乌商拥有深圳义乌40%的所有权。
年2月18日,上述拍卖企业公开拍卖义乌商都的所有权。 “杨志群”以330万元的最高价格竞争,获得了相应的其他权利。 可以拿着其裁定书向相关管理机构进行产权转移登记。
据义乌商都称,直到去年3月末,他们无意识地调查,自己名下的深圳义乌40%的所有权发生了变更,于去年3月1日转移到了“不知道哪里是神圣的”杨志群的名下。 也就是说,这一部分的所有权首先转移到杨的名下,然后通过竞争获得。
义乌商觉得更奇怪。 年3月7日,深圳义乌总经理廖国君接受了杨志群拥有的深圳义乌40%的股权。
义乌商都的困惑是,其所有权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上帝在不知不觉中回到了深圳义乌的彭伟苗和廖国君名。
年4月,深圳义乌通过增资扩股方法,将深圳伟发的股权比例从原来的60%增加到84%。
拍卖程序是值得怀疑的
自己价值超过4亿元的所有权被龙冈法院判断为价值为零,以330万元拍卖,义乌商不能接受,法院认为拍卖中不符合法定程序。
义乌商都对龙冈法院执行裁决书判断拍卖的时间提出疑问,说“1月17日委托拍卖企业拍卖,1月20日发布了公告,但这不符合法定手续”。
在义乌商都看来,这个拍卖是“瞒着天过海”。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告被认为是自发行之日起经过60天送达的,龙冈法院每年1月22日公布扣押裁定和判断报告,异议期限为10天,4月2日异议期满生效。 但是,龙冈法院在春节法定假期公告,在年2月18日异议未满之前进行拍卖。
据说义乌商也不知道龙冈法院委托拍卖企业的判断报告。 义乌商都表示,在判断过程中,龙冈法院没有通知该企业出席,剥夺了现场调查的权利,也剥夺了资产判断报告书的初稿信息表现、听证、异议、复议的权利,判断者也没有进行过信息表现。
在送货判断报告书的时候,龙冈法院变更了义乌商都的工作地址,以原来的地址不能用邮件送货为理由通过公告通知了。
义乌商都对此感到困惑,据说法人、代理律师等联系方式在法院注册后,就可以通过电话确认住址。 龙岗法院为什么发了最难被人知道的公告?
其实深圳伟发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上有义乌商都的联系电话,但法院没有联系过。 义乌商都的代理律师怀疑,深圳伟发申请被起草之日批准后,龙冈法院签署的4份执行文件为什么没有送达,是否没有公告。 执行通知书一年后送到义乌商都了吗?
遗憾的是,义乌商必须向上级法院反映“股权处置不当”的问题。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广东高院”)在年12月17日颁发的执行监督通知书中要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解决这件事。
仲裁庭的裁定复印件支付违约金,义乌商在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提出的纠正申请中提出,只有在对方不履行支付义务的情况下,才能拍卖股票赔偿债务。 但是,龙冈法院在执行中,起草后不到15天,即执行法律文书还没有送达的情况下,委托企业判断股票,其执行目标明显直指股票。
义乌商都表示,他们至今没有收到龙冈法院的任何答复。
时代周报记者想联系龙冈法院了解相关事项,但多次承担责任。
本报报道之前,龙冈法院表示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信息表达的协调,促进和解的执行。
标题:【深圳义乌小商品城股权暗战:逾亿元股权被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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