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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日本媒体报道,美国川普政府防卫部长马蒂斯访日期间,再次确认了美日安全保障条约适用于钓鱼岛。 对此,外交部发言人陆慷2月3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的领土,这是不可篡改的历史事实。” 所谓的《美日安保条约》是冷战时代的产物,不应该损害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正当权益。 “我们敦促美方采取负责任的态度,停止钓鱼岛在主权问题上的错误发言,不进一步混合有关问题,给地区形势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

“又怼上了 《美日安保条约》到底是个什么鬼”

不管中日之间发生什么,《美日安保条约》都是拿出来谈的,但很多人不太知道该条约的具体复印件。 那么,“美日安保条约”到底是什么?

【要点】

《日美安保条约》,即《日美安全保障条约》( the japan us security treaty )是1951年9月8日日本和美国在旧金山美国陆军第六军司令部签订的军事同盟条约。 年11月29日,美国参议院全体会议决定在会计年度的《国防授权法案》中追加条款,规定美国对日防卫义务的《日美安保条约》的第5条适用于钓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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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约的核心是第五条关于“共同防卫”的规定。 “各缔约国宣布,在日本施政行业,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击时,按照本国宪法的规定和程序,采取应对共同危险的行动。” 虽然是这个最重要的部分,但解释权完全掌握在美国手中。 根据美国战争权力法案,对外战争必须由总统和国会共同决定。 因此,“遵守本国宪法的规定和程序”的行动实际上留下了是否为美国根据本国利益采取行动空之间的灵活决定。 日本希望《美日安保条约》成为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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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这个条约完全是解渴的。 《美日安保条约》不仅构成了规定日本服从美国的法律依据,而且使美国在日本几乎无限制地设立、扩大和采用军事基地。 日本总是渴望成为正常的国家,但不要打开它的门,最深的根源就在这里。 可以说日本人对美国人是爱和恨交织在一起的。 因为爱离不开它的保护。 仇恨是必然的,极其深刻,但刻在骨子里。 不认识到这一点,就不容易正确评价中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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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全名:《日美安全保障条约》

英语: treatyofsecurityandsafeguardbetweenjapanandunitedstates

签名人:日本首相吉田茂,美国国务卿埃迪森

日本国间相互合作及安全保障条约

日本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希望加强两国之间历来的友好关系,同时拥护民主的各项基本、个人自由和法制,进一步促进两国之间密切的经济合作、经济稳定和福利改善。 两国重申了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和大致信念以及全世界所有政府和人民一起和平生活的愿望。 两国确认拥有《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个别或集体自卫权。 两国为了维持远东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决定缔结这项条约。 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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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维持和平的努力

缔约国遵守联合国宪章的规定,通过和平手段处理各自的国际争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和正义。 为了整顿领土和保持政治独立,也应该慎重采用武力威吓、武力行使、不符合联合国宗旨的做法。 缔约国与其他爱好和平的国家一起努力加强联合国组织,以更有效地执行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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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促进经济合作

缔约国通过加强其自由的各项制度,促进作为这些制度的大致改善和福利条件,为和平友好的国际关系的进一步迅速发展作出贡献。 缔约国努力消除彼此的差异,促进两国之间的经济合作。

第三条自卫力的维持迅速发展

缔约国通过个别和相互合作,继续比较有效的自助和相互援助,在宪法规定的基础上迅速发展和维持抵抗各自武力攻击的能力。

第四条随时协商

缔约国随时协商本公约的实施。 另外,在日本国的安全和远东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缔约国任何一方的要求随时进行协商。

第5条共同防卫

各缔约国发誓,在日本国施政的行业中,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击时,按照本国宪法的规定和程序,采取行动处理共同的危险。

上述武力和结果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必须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立即向联合国安理会报告。 这些措施必须在联合国安理会采取一些国际和平与安全措施时停止。

第六条基地的许可

为了有助于日本国的安全和远东的国际和平与安全,允许美国海、陆、空三军采用日本国内的设施和地区。

关于前项的日本国内设施、地区及驻日美军的地位问题,遵循1952年2月28日在东京签署的代替根据日本国和美国安全保障条约第3条的行政协定的个别协定及其他协议。

第七条与《联合国宪章》的关系

本条约不得被理解为影响了联合国宪章规定的缔约国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

第8条批准

本条约必须按照日本国和美国的宪法程序予以批准。 两国在东京交换批准书时生效。

第九条旧条约的失效

1951年9月8日在旧金山市签署的日美安保条约在该条约生效时失效。

第10条 条约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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