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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20日电(记者黄海)记者从20日召开的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得知,北京市实际采用台湾资金超过了3亿美元。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马振川20日报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情况,截至2010年底,注册地为台湾投资者北京投资2400家公司,合同投资12.04亿美元,实际上台湾资本为3.04亿美元 台商在北京市投资了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多个行业。 随着两岸关系和北京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京台两地交流合作扩大,呈现出良好的迅速发展势头。

【北京市实际采用台资已逾3亿美元】

马振川表示,北京市切实维护台湾细胞投资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陆续发表了10份政策性文件,依法保护了台湾细胞和台商的正当权益。 成立了北京市台胞权益保障事业协调小组,发挥了一个个机制的作用,运用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涉台维权事业环境。 15年来,共举办了18次“市长接待台湾商日”活动,帮助台湾商及时处理生产、经营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通州等台湾资本公司比较集中的区县相继建立了“区县长接待台商日”制度,优化了台湾细胞在北京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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