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247字,读完约16分钟

编辑:中国的改革开放起源于思想解放,在40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无疑是重大成果。 迅速的发展永远不会停止。 解放思想永远不会停止。 从本期开始,“中国民商”将开设“聚焦中国基本经济制度”专栏,重新审视、继续深化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探索,推进基于实践的理论创新,反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快速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段时间内,社会上也有人否定和怀疑民间经济,习近平总书记于去年11月1日在民间公司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谈话,再次表示“我们党在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确定的,一贯的,从未动摇过。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写宪法、党章,我们要长期重复的制度。 任何否定、怀疑、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要听,不要相信!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有必要重新审视非公有制经济

会在社会主义的初期阶段长期存在

正确认识我国社会当前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 对这个问题,党的十三大已经得到了确定的回答: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期阶段。 我们必须从这个现实出发,不能超过这个阶段。 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中国人民不承认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就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革命快速发展问题中的机械论,是右倾错误重要认知的根源。 认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快速发展就能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是革命快速发展问题中的空思想论,是“左”倾斜错误的重要认知根源。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社会主义的初期阶段是怎样的历史阶段这个初期阶段有多长根据十三大报告它不是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所经历的初期阶段特别是在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社会 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100年,都属于社会主义的初期阶段。 这个阶段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期和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不同。 小平说只有我们几代、十几代甚至几十代不断努力,才能完成初期阶段的过渡。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十三大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迅速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些人通过诚实的劳动和合法的经营先富裕起来,确立为具有长期意义的六大指南之一。 “我们已经进行的改革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迅速发展多种制经济,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迅速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十三大还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把继续快速发展多种制经济作为深化改革的首要任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都应该以公有制为主体。 现在全民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是发展得太快,还不够。 对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民营经济,要继续鼓励它们的迅速发展。 公有制经济本身也有各种各样的形式。 除了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外,还必须迅速发展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共同建立的公有制公司,以及各地区、部门、公司相互参加等形式的公有制公司。 根据经济行业的不同,应该允许各种各样的制经济所占的比重不同。 ”。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十三大报告说:“私营经济是与雇佣劳动有关的经济成分。 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必然与占特征的公有制经济相关,受到公有制经济的很大影响。 实践说明,私营经济在一定程度上的迅速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生活的诉求,是公有制经济所必需和有益的补充。 要尽快制定有关民营经济的政策和法律,保护合法好处,加强诱惑、监督和管理。 ”。 “中外合资公司、合作经营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 要切实保护海外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大再次确认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说:“中国社会第一矛盾的一些变化没有改变中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评价,中国依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中 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定地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现实。 ”。 “必须多次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巩固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不要动摇鼓励、支持和诱惑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整性是中国共产党

非公有制经济认知的深化与理论创新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经历了从有无到有无的曲折过程。 在“姓资姓社”“姓公姓我”的长期争论中,终于完成了从“切断资本主义尾巴”“限制快速发展”“有益补充”向“重要组成部分”的转变。

1997年召开的党的15大确定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公有制为主体,各种制经济共同快速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这是中国共产党基于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经验对非公有制经济性质、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再次确认和充分肯定的。 之后,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及其重要地位和作用载入宪法。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的萌芽和快速发展过程,不仅是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也是党和政府关系政策逐渐形成、调整和完善的过程。 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法规总是伴随着其迅速发展而产生的。 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40年前,关于所有制的理论越“公”越“纯”,非公有制经济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尾巴”。 如果把当时的经济比作大楼的话,非公有制经济是“违法建筑”,一个是解体的。 到1978年底,民营企业为0,个体经营者只剩下14万户。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979年,通过执行原工商业者的政策,把小贩、支票工业者与原工商业者区别开来。 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被指定为资本家的86万人中,70万人恢复劳动者身份的16万元商家(资本家)的构成也一律改为干部和劳动者。 今年2月,许多知识青年回到城市,面对城市有7800万待业人员的巨大压力,文革结束后的第一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会议向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作了报告。 “各地根据当地市场的需要,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批准具有正式户籍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等个人劳动,但不允许雇佣者。 》这是改革开放后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份关于个人经济的报告(迄今为止,中央的一些文件鼓励多渠道谋职业,但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进行个人经济)。 。 1979年底,全国个体经营者迅速发展到31万户。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981年6月,党的第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一些历史问题的决议》首次评价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期阶段”。 同年10月17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就业的关系,激活经济,处理城市就业问题的几项决定》指出,“在我国国营经济和集体经营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人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该文件还规定“允许个体经营者雇佣2名以内的助手,拥有特殊技术的人可以带5名以内的学徒”,虽然突破了1979年国家行政管理局的规定,但避免了“雇佣者”一词。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再次鼓励“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于初期的迅速发展阶段”“在农村和城市,工人个人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国家行政管理下适当迅速发展,成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有益补充

1983年8月23日,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会见城镇青年就业先进表彰大会代表时发表了“如何区分光彩和不名誉”的有名谈话,呼吁青年打破陈腐观念,寻求职业,从事集体和个人劳动

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中共中央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特别强调个人经济的作用时,“我国现在的个人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关,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关的个人经济不同,社会生产

1986年9月,党的第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南的决议》进一步指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要在劳动分配的基础上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的经济和竞争,而且相当长

1987年10月,党在十三大理论上的深化和突破,一是从党的整体路线和纲领系统地论述了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问题二是承认和允许民间经济的迅速发展,指出民间经济是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 这些表明党对初期阶段的基本国情有统一的科学认知。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991年7月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统战部批准了工商联关于几个问题的指示报告,即中发[1991]15号文件,首次采用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概念。 文件对现在的民营企业广告主,不应该简单地与过去的商家类比同等,不要像20世纪50年代那样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工商业决不是“一代死了”,而是肩负着沉重的责任。 我国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992年,在邓小平南巡的重要谈话精神鼓舞下,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在一切制结构中,公有制包括全民全有制和集体全有制经济,补充个人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多个经济成分长期

党的十五大是一切制理论上的新突破,一是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 二是迅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复印件之一。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2002年9月,党的十六大反复表示“两个不动摇”,说“必须不动摇地巩固、迅速发展公有制经济,不动摇地鼓励、支持、诱惑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个人、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多次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制经济平等竞争,互相促进新格局”。

年11月,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鼓励、支持和吸引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确保各种制经济依法平等采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

年10月,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必须多次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把“两不动摇”写入新时期再三和迅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针,作为党和国家的一个大政方针更加明确。 另外,“整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方法,支持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激发各种市场主体的活力。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40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迅速发展。 截止到年11月末,全国实际个体经营者达到7237.4万户,民营公司达到3105.4万户,分别增加500倍以上和300倍以上,两者合计超过市场主体总量的95%,提供3.6亿就业岗位,推进我国经济增长和就业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

两者有联系,更有区别

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民营经济本来就不是一切制概念,而是赋予中国改革和快速发展中出现的具有经营自主性的“非政府经济”的承诺的俗称。 中国民营经济在一切制的性质上,都有“中国特色”的概括:以非国有经济为基本构成的经济——完全的非国营经济; 公有和私有混合的经济(参照黄文夫《民营在中国》,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年1月版)。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改革开放的实践已经充分表明,迅速发展民营经济不等于进行私有化。 这场争论应该结束四十年的话题。

作为与这个话题相关的三个概念的非公有制经济、私营经济、民营经济长期以来一直被混淆。 说到民营经济,多被认为是指非公有制经济或者私营经济。 从所有制的角度来看,私营经济是私有经济,即非公有制经济,它主要包括个人经济、私营经济、外商及港澳台华侨投资经济。 民间经济除了包括在非公有制经济或私营经济中的范围之外,还包括城市集体经济、农村合作经济、部分乡镇经济(不包括乡政府投资的公司)、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经济和混合经济等,这些具有公有制的特征和性质,实现公有制经济的不同 由此可见,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有联系,但有更明显的区别。 不要混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生产方法的进步,所有的制概念都将逐渐淡化。 因为各种制经济的相互渗透、融合最终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全体体制。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了“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建个体全家制”的构想。 他把关于公有制的表现从哲学的高度概括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共同占有生产资料。 二是工人直接与生产资料相结合。 社会主义本身就是使无产阶级成为生产者,实现劳动者个体整体和社会占有的高度统一。 否则,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40年来民营经济的成功,正是工人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实现形式。 但是,相当一段时期以来,对民营经济特别是其中的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上依然有相当大的谴责和疑问,比如现在的中国民营企业是资本主义性质的。 民营企业有雇佣劳动关系,所以有雇佣劳动就有剩余价值,有剩余价值就有剥削,有剥削就有资本主义。 其实,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采用的资本、利益、剩余价值等概念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被赋予了新的副本。 从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的大体来看,民间资本是人民的一切,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具有社会主义性质。 “三个有利”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是评价是非的标准。 公共及其各种实现形式; 私有包括联合私有的一切,任何制形式都由生产力决定,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的一切制形式都是进步的合理。 马克思指出:“符合资本目的的活动只是成为有钱人,即增大自己和增加附加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226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资本的本质属性是,人人追求其价值增值问题,通过资本本身的运动使资本增值从而受益。 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条件下,无论是国有公司还是非国有公司,无论是公有制公司还是非公有制公司,剩余价值都是转化为资本,最终用于扩大社会生产力整体,最终是工人共同的一切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从1993年党的第十四届第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几个问题的决定”中,在最初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思想后,党的15大到19大,无一例外地要迅速发展所有制经济。 十六大报告指出,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比较有效的实现形式,积极推进股份制,迅速发展混合全制经济。 第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与的混合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第一实现形式。 特别是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等股票交叉、相互融合的混合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近年来,混合全制经济发展迅速。 根据大成公司研究院的数据观察,目前中国的混合全制经济占工业公司的20%-50%、商贸公司的30%-40%、上市公司的80%以上和国内500强公司的80%以上。 进入我国世界500强公司基本上是混合全制公司。 年《财富》世界500强中,中国有100家公司名列世界第二。 中国100家世界500强公司,除少数国有独资企业外,其余都是企业制公司,都是多资本构成的混合全制经济。 即使是国有独资企业,其子公司也大多是持股企业,是混合全制公司。 从快速发展趋势来看,包括混合所有制公司在内的民营经济将成为中国经济的主流。 也将形成以国有经济为主导、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快速发展的新结构。

“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作者是《中国民商》编辑委员会主任

标题:“一再和完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地址:http://www.china-huali.com/cjxw/43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