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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1月5日)上午,包括《新世纪( 002280,股票吧)周刊》原副主编张邦松、祝翠霞、主笔汤涌、代理律师李欣等15人来到北京市东城区劳动监察大队,拖欠该杂志社的工资、稿费、补助金等,律师李欣
原编辑1月3日在博客上宣布,胡舒立于2009年12月29日被《新世纪周刊》总后聘请,出版了2009年的第二期杂志,原团队所有成员的名字都被去掉了。 这被认为是《新世纪周刊》公司单方面中止了劳动合同,为了这两次谈判,2009年12月31日谈了14小时,年1月4日谈了9小时。
采编方代理律师李欣介绍,1月4日与《新世纪周刊》现任副总编、前任总苗树彬的谈判在3点上达成一致:第一,该刊支付相当于拖欠采编者工资、稿费和工资总额的25%的赔偿金。 第二,该刊以每年2个月的标准向各员工支付违约补偿第三,在原采编队找工作期间,同志给了每人一个月的补偿。
“2009年12月31日,我们达成协议后,最后签字时,他们说公章在海南,不能签字,但可以带同事来北京,也可以把协议送到海南,盖章寄回。 ”李欣说:“1月4日,最后面对签字时,他们必须一个一个地签字,但我们必须集体签字,不需要签字,他不想签署协议。 我们还建议,如果真的不能签字,给我一个可以签字的日程,他们也不想要。 ”。
李欣表示,《新世纪周刊》自2009年6月以来开始拖欠稿费,近两个月拖欠到基本工资,总额约达60多万元。 采编方面的信息发言人原主笔汤涌表示,该刊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财务出现困难,中国改革(海南)快速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新世纪周刊》总苗树斌此前多次采访采编,到2009年底大家遇到的困难一定可以处理
昨天( 1月5日)下午,全体人员与律师李欣结束手续,委托律师向东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
标题:“《新世纪周刊》老员工昨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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