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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蒋瑛何苗
目前,国内融资融券业务试验方案暂时没有参与“融通”,但海外市场普遍使用“融通”制度。 这个制度根据信用来源的不同和有无专业的信用融通机构,基本上可以分为分散信用制、集中信用制、双轨制三种表现形式。
在以美国市场为代表的分散信用制下,证券企业为直接提出融资融券申请的投资者提供信用,其优势有: 1、证券企业在业务运营整体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他交易主体(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广泛参与,主体的参加资格特别 2、资金来源不限于证券企业拥有的资金,证券企业可以直接融通其他主体或金融市场,回购、抵押贷款等方法运用较多。 3、券种源极其丰富,因为美国市场上大量存在保险基金、大学投资基金等长时间投资者,可以提供丰富的券源。
在以日韩市场为代表的集中信用制下,证券金融企业在融通业务中处于垄断地位,其优势是: 1、证券金融企业的设立是集中信用交易制度的最大优势,具有极小比例的自有资本,主要向资金和证券的所有人融资资金和证券 2、证券金融企业具有排他性,从事融资融券业务时,证券企业不能从银行、保险等机构直接获得融资融券的资金和券种,必须通过证券金融企业。 3、投资者不能绕过证券企业直接向证券金融企业融通资金和证券。
在以中国台湾市场为代表的双轨制下,证券金融企业不处于垄断地位。 其优势在于第一,证券企业和证券金融企业在信用交易业务中形成竞争与合作。 投资者可以从证券企业获得融资和融资,也可以绕过证券企业直接申请证券金融企业的证券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资金和证券,也可以融通证券金融企业和其他渠道。 在台湾市场,有融资融券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更多地利用货币市场融资工具的证券金融企业向越来越多的个人投资者直接提供投资券的融通,成为市场化的融资企业。
标题:“国外市场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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