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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吴晓波(作者是青狮子图书出版人,财经作家)
儒教真的能产生商业伦理吗?
作为韦伯斯特论述的应对体,东方文明陷入了巨大的被动状况。 我必须解释为什么很多早慧的东方文明不能诞生资本主义。 韦伯在另一部作品《儒教和道教》中断言他没有新教那样的责任伦理观。 “儒教作为支配性的终极价值体系,一直以来都是传达主义方向的,因为对世界不是一个改造,而是采取适应的态度”。
韦伯斯特的问题在中国一直没有得到完全的答案和应对。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新儒家的兴起,一点美国和台湾华裔学者,如余英时和杜维明试图说明儒家的许多伦理概念与现代工商精神有着天然的契合点。 他们认为儒家天生具有的入世价值观和新教伦理有异曲同工。 这是因为中国也不需要解释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的萌芽,只是承认中国史的特殊性。 杜维明甚至认为只有儒家伦理才能处理当前的资本主义危机。
但是,一个问题是,正如这些立论成立的那样,为什么中国的现代化依然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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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为什么不能“现代化”?
回答上述问题不容易,但我有两个答案。
其中之一是古典儒学家对经济行为的蔑视。 在先秦诸子中,孔孟对工商业的论述很少,其认知水平不仅不及法、墨两个,连农家、杂家都一定能比较。
其二,与中国的大统一政体有关。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在中央集权的帝国模式下,历代治国者形成了丰富的、中国式的行政模式和经济管理经验,随之出现了极其特色的、先盛后衰的工商文明。 中央集权形成的时候,必须是独裁产生,民间软弱的时候。 地方坐大的时候,又必然产生割据分裂的情景。 中国所有王朝的兴衰,都不是这个逻辑的具体表现。 在这个轮回中,工商经济相继成为了死者和陪葬品。 产业革命以前,中国的经济形态都是官商经济的各种变形。
因此,2000年来,我们看到的情景是,在独特的国家管理模式下,中国没有独立的工商运行体制,因此没有独立的商业伦理。 结果,公司家的阶层对自己身份的认同感非常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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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为什么中国缺乏独立的商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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