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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最近新进展,12月12日企业营业期限临近时,9名持股比例为0.23%的小股东亲自召集并主办特别股东大会,在会议上通过《企业法》关于延长企业生存期和工商批准的决议》

这次会议的召集人姚愉以前在网上表示,如果企业不继续生存,琼民源企业将解散,但在这个生死存亡之际,小股东的维权已经到了最后一步。 皮没有毛就什么都留下来。 企业解散后,你会谈论股东资本什么? 企业属于全体股东,即使只剩下一个股东来保护企业也具有天然的合法性。

“琼民源小股东遭漠视 特别股东会或存法理依据”

关于上述股东大会和发表决议的法律效力,网络连接了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作伙伴著名律师吕良彪。

吕律师有20多名法官、律师、仲裁员工作经验的重大、难题、解决许多复杂案件的国内外融资、收购、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等处理大量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国内外知名公司和知名公司大多提供法律服务

其中吕良彪对投资纠纷的操作,得到业界和市场的高度评价,更有极好的例子。 国美控制权的争夺事件、博哈哈集团和法国达能巨额的国际投资纠纷事件等。 他获得了全国律协“特别贡献奖”、北京律协“最高专业委员会主任”的称号。 那本《控制企业(基业长青的大商之路)》书为律师们提供了处理问题的智慧,成为了法商的古典教材。 吕良彪在书中说,企业管理必须防止两种倾向:一是“一股一股”欺负小股东,另一是“内部人控制”保姆赶走女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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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彪在网上说,首先从背景来看,琼民源的问题确实非常特殊,当时解决时也不仅仅是法律的方法,还涉及行政、经济、法律等方方面面。 而且,在解决股票和资产时,特别是中关村( 000931,是股票吧)借壳上市时,国有股、国有资产的保护问题和个人股的社会稳定问题得到了配置,但这22%的法人股权益被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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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所谓的股东大会,虽然有一点法律缺陷,但任何权利只要合法就应该得到保障和补救。 而且当时政府方面确实有点违反,客观上损害了这部分琼民源法人股东的好处,如何补偿这些股东是留下来的问题,单纯依靠法律处理也不是非常合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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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0.23%股东召开的股东会和决议要求继续扩展企业登记,这个问题在现有法律上肯定有一定的缺陷。 但是,那并不是没有任何道理或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因为法人股占成员股的22%,所以现在姚愉作为该股东的代表,一边逐一调查法人股东新闻,一边试图与所有法人股东取得联系,现在与其中的一部分取得联系,几乎包括所有现在依法继续存在的法人机构。 该法人股东代表进行的这一行为,有类似于某种法律上的代位行使的权利,代替其他暂时不能提出意愿的股东及其继承人,赢得他们应该拥有的这一部分的份额,即这一部分股东以类似于代位权的方式享有股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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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彪认为,是否有合理性,这可能应该从法律上考虑,这是企业法、企业管理等从未遇到过的问题,有点牵强附会,但要从权利保障和朴素的正义立场出发,想办法保护他们的权利 没有法律依据,无视他们的权利是基本的大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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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企业扩张是保证全体成员法人诉讼程序的必要手段。 现在工商行政部门不应该忽视他们的主张,可以在尊重历史、尊重当事人、尊重合法权益、合理合法处理问题的基础上大致慎重地解决,必要时请国家工商总局乃至国务院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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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这种问题立法可能有一定的疏漏,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出一些法律法规编纂专家的意见,行政机关、国务院要求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对这些问题进行立法解释。

第四,无论琼民源企业是否扩张,这些法人股东的权利都不能被剥夺。 无论企业主体是否继续存在,只要它没有依法清算,就不会依法偿还债务,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相关权利人通过司法和其他方法在股东、权利继承上主导这些权利

“琼民源小股东遭漠视 特别股东会或存法理依据”

最后,当时中关村租赁壳上市是逐步处理琼民源问题的创新,当前彻底处理琼民源遗留问题需要政府的协调,各方包括野力和野力背后的这些人,必须以现实为基础的态度,以合作的方法向前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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