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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成为话题的王宝强马蓉离婚事件,今天( 10月18日)中午13点30分在北京朝阳法院召开了审前会议。 然后下午4点,马蓉指控王宝强侵犯名誉事件,在同一个地方开庭。 这次王宝强本人亲自出庭,马蓉申请不出庭,本案不公开审理。

“王宝强离婚案今天开庭!刚刚他就出庭作出最新回应……”

但是,王宝强从中午开始到记者发布报纸为止,持续了6个多小时,电影记者还没有看到宝宝从法院出来,法院觉得工作要结束了。

现在北京朝阳法院的两个入口挤满了脸色焦虑的记者和群众们。 在这漫长的等待中,现场记者们开始互相采访同行对这次离婚事件的态度。 直播记者嘲笑说:“看到天亮后天黑,顺便给我看看雾霾。”

其实,从今天中午12点开始,北京朝阳法院就被蜂拥而至的一百多媒体和吃瓜群众包围,不漏水,法院前门的道路也被封锁,需要检查,直到警长进车,急忙来到中心。

直到中午13点10分左右,王宝强及其代理律师张起淮乘红色私家车出现在法院。 王宝强穿着深色衣服,表情很认真,服装也很安静。 之后,王宝强的哥哥王健永也来到了现场。

在这次开庭中,王宝强向法院提出聊天记录等马蓉和宋喆并存的相关证据。

这次事件备受关注的焦点是财产分配问题、孩子的抚养权、名誉侵害是否成立三个方面。

其中,亿万财产的分割问题最引人注目。 马蓉的行为能否构成法律出轨,马蓉是否在婚前转移了财产,使我开始怀疑原来明确的离婚事件。

早在今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突然发表微博,指责妻子马蓉和经纪人宋喆有婚外情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

另外,离婚诉状提出后,王宝强方面新追加了诉讼请求,要求马蓉支付精神抚恤金1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配偶与他人同居与配偶离婚的,无过失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据凤凰娱乐报道,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吴语律师说:

双方没有其他财产分割协议的,外遇不影响财产分配”。 真正影响财产分配的是“离婚前有没有转移财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转移、出售、破坏夫妇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妇共同财产时,分割夫妇共同财产,转移、出售,将夫妇共同财产

对此,王宝强辩护律师张起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马蓉卷走了王宝强的大部分财产,王宝强是借款的诉讼”的传闻是真的,证据也在法庭上公布了。

但是,值得观察的是,如果这个证据充分的话,就不能区分马蓉可少分或区别,但这部分财产仅限于被转移的这部分财产,不是全部财产。

因此,电影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

养育孩子基本上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法院对双方的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性质、员工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父母的身体状况等。

据说马蓉的行为可能构成法律出轨。

如果有王宝强辩护张起淮说的证据,法律上可以证明马蓉的外遇,这几个可能被归类为“性格修养”,影响孩子监护权的判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配偶与他人同居与配偶离婚的,无过失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至今为止报道的马蓉和宋喆的微信聊天记录等,作为“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如果没有“同居”的证据,就无法说明马蓉构成法律上的出轨。

“王宝强离婚案今天开庭!刚刚他就出庭作出最新回应……”

夫妻离婚诉讼,百余媒体和吃瓜群众围着也是势均力敌。 一位网友说:“所有离婚事件都是混战,没有尊严。”

今天下午4点左右,王宝强辩护人张起淮涉嫌发动微博转发马蓉出轨的相关聊天记录,坐在实马蓉的出轨证据上。

到目前为止,直到晚上18点05分,很多吃瓜的人还在等“宝宝”出现的时候,门口的警卫开始召集队伍,吃临时现场瓜的人都发呆了。

根据本娱乐,王宝强下午6点换乘黑车离开法院,但在门口的各位表示吃瓜的人确实没有看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 特别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王宝强将在马蓉离婚事件最晚6个月后得出结果。 另外,先在现场说:“今天没有实质性的审判结果。 也有律师说“应该进行初步事件的查明”。

标题:“王宝强离婚案今天开庭!刚刚他就出庭作出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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