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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对借款申请人往往百害而无一利。
到目前为止,一点也不满足贷款条件的人为了获得贷款,经常需要别人贷款。 对融资者来说,实际上不出资也能得到丰厚回报的“借款”往往充满诱惑。 但是,如果贷款的实际录用者不能按时偿还贷款,借款人不仅会面临被银行催促的局面,还会面临刑法的制裁。
帮助别人贷款收取利润费。
11月12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发表刑事判决书,表示该市3名市民因帮助他人贷款、收取利益费而受到法律制裁。
根据判决书,年,温岭市市民潘某君、奚某新、柯某荣经人介绍为王某德。 王某德与三人协商,分别以三人为贷款申请人,让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申请贷款,批准通过后给予利润费。
王某德和介绍人3人,3人只需要准备身份证和签名,贷款申请资料已经准备好了,而且贷款由村镇银行的员工录用,还款也由银行职员负责。
几个人协商一致,从2月到3月,潘某君三人分别向村镇银行申请了30万元的贷款,很快银行就审查原稿并通过了。 三人分别获得利润费8000-15000元。
一方面获得利润,另一方面也有保证银行录用员工的王某德,3人就这样贷款了。 但三人不知道王某德等人以这种方式向温岭联合村镇银行申请了大量贷款。
直到贷款到期,潘某等三人接到村镇银行的催促通知,利用别人的欺诈事件找到了蛛丝马迹。
诈骗近2000万元的银行职员
时间回到年中。
事件开始是在去年。 王某德经营着一家叫“远驰”的企业,认识了温岭联合村镇银行职员陈某勇。 王某德对陈某勇说,想用温岭联合村镇银行贷款用于企业经营,如果在郭某亮(温岭联合村镇银行的另一名员工)和贷款方面给予帮助,则分别对两人回报20%的企业所有权。
陈某勇,郭某亮同意王某德的建议,但由于远驰企业不符合村镇银行贷款条件,三人以其他自然人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两人从中给予了帮助。
最初,三人假借亲戚朋友等名义向村镇银行申请贷款,陈某勇、郭某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陆续融资数百万元。 之后,3人没能按时偿还,所以通过介绍人,用支付利润费等方法开始让人借款。 潘某君三人这时被介绍给王某德,参加了。
在借款过程中,有些采用虚假的船舶登记证书、房产票等贷款资料,用于虚构的借款用途,贷款发放后,由陈姓勇三人录用,贷款到期后不能返还。
根据判决书,陈姓勇三人累计骗取温岭联合村镇银行贷款65笔,到法院审理案件为止负债1995.25万元。
将近000万元的贷款,到底有3个人在哪里使用呢?
根据王某德的证词,三人在采用贷款资金时没有记账,陈某勇与郭某亮合作开始用借款资金炒股,那是用借款资金经营企业。 之后,由于炒股和企业经营损失,3人贷款贷,后贷款部分继续弥补前期损失,部分用于偿还,支付利息,支付介绍人和贷款费用。 郭姓亮说,陈姓勇贷款买了一辆25万元的轿车。 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也说明资金的去向。
有人说王某亮投资了期货损失数百万元,我听说过郭某亮与陈某勇合作买卖股票筹集了近1000万元的资金,但没有证据表明这些资金来源于借款。
不能逃避制裁
事件发生后,王某德等人相继投降。 年11月,温岭市人民法院对陈某勇、潘某等三人作出判决。 (编辑注:郭姓亮、王姓德两人已经用别的方案解决,被判刑了。 )
温岭市人民法院认为,陈某勇与人合伙,制作虚构贷款用途和虚构贷款用途伪造资料,利用银行员工职务上的便利借款,以虚假贷款方法挪用本公司资金个人录用,金额巨大,3个月以上未返还。
潘某君三个人只申请了一部分贷款,帮助别人借名字贷款、收取利润费的行为违反了刑法。 法院认为潘某君、奚某新、柯某荣三人联手,编造事实,编造贷款用途,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经成为骗取贷款的罪名。
对潘某君三个人来说,这次的事还没有结束。
根据判决书,法院综合了整个案件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决定对潘某君三人从轻处罚,采用缓刑。 部分原因是三人与村镇银行签订了还款协定。 法院审理时,三人提供的偿还协议和业务证书证明三人分别就村镇银行和涉案借款达成了分期偿还协议和第一期履行情况。
这表明,贪图利润费的3人将在受到刑法处罚的同时继续履行偿还义务。
最终,法院判处陈姓勇有期徒刑7年,与该署犯共同判处温岭联合村镇银行赔偿1995.25万元的潘姓君、奚姓新、柯姓荣3人7个月徒刑,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标题:“申请贷款能得近万元利益费?温岭市三人帮忙借名贷款,最终不仅要还钱且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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