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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信(记者程维妙)用身份证销售手机卡的话,可以赚100元。 再卖一张银行卡就能赚300元。 遇到这样的“好事”会心动吗? 警察说,银行卡、手机卡(以下称“2卡”)被收购后很可能被用于不法行为,销售部分贷款、出租、个人银行卡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10月10日开展“洗牌”行动以来,已经有1.5万人参与“2张卡”,被列入银行失信者名单。

“卖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获利也违法! 1.5万人已上失信名单”

“洗牌”行动由国务院管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事业部时的联合会议室指挥。 公安部日前宣布,最初的集中收集网逮捕了“两张卡”的违法犯罪嫌疑人4600多人,没收了电话卡、银行卡共计6.5万多人,共同惩戒了1.5万失信者。

把“两卡”相关的犯罪者列入失信者名单,也是这次人民银行对犯罪者加大惩戒措施的表现。 “进入纪律处分的1.5万人首先参与非法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 对他们采取了五年内不得开设新账户,不得采用银行非盘面业务和支付账户的措施。 例如,即使在(智能手机的)银行应用程序、在线银行、pos机上印刷卡,实际上也与聊天支付和支付宝( Alipay )有关。 ”。 人民银行有关部的负责人。

“卖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获利也违法! 1.5万人已上失信名单”

警察说,电信网络诈骗不能分离两个要素:新闻流(用电话、邮件、网络等方法洗脑受害者)和资金流(用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汇款)。 新闻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是手机卡和银行卡。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仅用于罪犯实施电信诈骗,还用于网络毒品买卖、网络赌博。 这些钱大部分用被买卖的银行卡开户,很难追踪和打击。 每年在诈骗、网络赌博中上演的家庭悲剧无数,对我国的社会治安和家庭幸福造成了严重威胁。

“卖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获利也违法! 1.5万人已上失信名单”

警察说,身份证上有丢失记录、前期电话卡和银行卡有异常的人,一定要调查是否存在不知道姓名的电话卡和银行卡,不要作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受到打击和惩戒。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程维妙王进雨校正李世辉

标题:“卖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获利也违法! 1.5万人已上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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