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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谷农商银行前会长刘某落马被调查后,妻子石某也被卷入了受贿事件。 4月23日,审判文件网宣布受贿案件一审判决。
据审理,年,呼和浩特金谷农商银行领导人交替,当时的金谷农商银行行长助理肖某提交给当时的金谷银行行长刘某(另案解决),想向自己的某晋升副行长提供援助,刘某同意了。
内蒙古自治区信用联社审查时,刘某向审查组推荐肖某为金谷银行副行长。 年2月16日,经金谷银行推荐和内蒙古自治区银监局批准,肖某被聘为金谷银行副行长。
据内银监复〔〕21日报道,“经过审查,内蒙古银监局批准了邢卓明金谷农村商业银行理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肖蕾、沈智勇、李盛楠批准金谷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张谢荣、李涛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
年8月,肖某为了感谢刘某的帮助,一个人来到刘某家寄了刘某的现金人民币20万元。 刘某当时不在家,这笔钱由刘某妻子石某领了放在家里保管,刘某回家后,石某把送钱的事件通知了刘某。 20万元后,被石某、刘某用于家庭支出。
上述事实由巴扬涩谷市监狱委员会制作决定书,有中银监狱复() 21号文件、金谷农商银行指定和聘请部分高级管理者的议案等证据,足以认定。
因涉嫌行贿罪,年8月10日,石某被巴彦淖尔市监察委员会决定采取留置措施。 因涉嫌受贿罪,2019年6月,石某被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刑事拘留。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认为,石某被告作为金谷银行理事长的妻子,尽管知道丈夫想利用职务牟利,但接受别人送来的财产,金额很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国家职工的受贿罪
法院一审判决,石某被告犯了非国家职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另外根据相关资料,刘建强,男,1969年10月出生,年开始就任金谷农商银行第一任理事长。 年8月11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委员会的指定,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察委员会为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建强涉嫌严重违反纪律,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日程调查。
资料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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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这家银行原董事长与妻子双双被查了!为帮副行长晋升,妻子收20万贿赂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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