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试验是当前备受关注的焦点、各方面讨论的焦点。 处理股票分割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关系到上市公司的试点方案,还关系到对证券市场整体的影响、上市公司的管理、沪深股票市场未来的快速发展结构、价值判断系统等。 让网民全面理解股权分置改革,本报从今天开始开设“股权分置改革100题”栏,普及说明股权分置改革,希望对投资者有帮助。
股权分割是指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上市流通,其他部分暂时不上市流通。 股权分割问题是我国证券市场建立初期,改革不合作和制度设计上的限制形成的制度缺陷。 到2004年底,中国上市公司总股7149亿股,其中非流动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的63.55。 国有股占非流动股份的74,占总股份的47。 二、股权分割产生的结果是什么?
基于股权分割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极其不合理,不规范,上市公司股票人为分割为非流动股和流动股两部分,非流动股东持股比例约为三分之二,同时表现为普遍处于控股地位。 结果表明,该股的不同权利,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上存在严重缺陷,容易发生独资现象,损害了流通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股权分割问题的由来和迅速发展是什么样的?
股票分割的由来和迅速发展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割问题的形成。 我国证券市场成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采取了整体保留的方法,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割的结构。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改变迅速发展国企改革和资金诉求,开始接触股权分割问题。 从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处理推进国有公司改革快速发展的资金诉求和完整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了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 但是,由于实施方案和市场预期有差异,飞行员很快就停止了。 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国有股减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构想的继续,同样由于市场效应不理想,同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步发展的制度性变革,处理股权分置问题已正式提上日程。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表了《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步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确定了“积极可靠地处理股权分割问题”。
标题:【热门】股权分置改革百问:什么叫股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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