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代的独立理事制度起源于美国,1940年颁布的《投资企业法》是其诞生的标志。 投资企业法指出,超过40%的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应该担任一点职务。 独立董事制度的设计目的是抑制股东和管理层的内部控制,防止损害企业整体利益。 美国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水门事件”,许多知名企业的董事卷入了行贿丑闻,对企业管理层的普遍不信任感加剧,要求改革企业治理结构。 从“水门事件”的发生也促进了独立理事制度的生成。 “水门事件”也是独立理事成因的先导。
“水门事件”是美国历史上最不光彩的政治丑闻之一,对美国本国历史和整个国际情报界产生长期影响,为了在1972年总统选举中获得民主党内部选举战略的信息,1972年6月17日,美国共和党尼克松选举班 麦考德等5人闯入位于华盛顿水门大楼的民主党全国委员会的事务所,安装窃听器偷拍相关文件时,当场被逮捕。 因此尼克松于1974年8月8日宣布第二天辞职,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辞职总统。
1976年,美国证监会批准了新的法例,要求国内各上市企业在1978年6月30日以后设立和维持由专业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 由此独立理事制度逐渐迅速发展成为英美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迅速发展独立理事制度,成为独立理事制度的革命。
1980年,公司圆桌会议美国律师协会商法分会不仅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许多成员担任独立董事,而且要求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委员会完全授权董事候选人的任命。 到了90年代,许多经营利益崩溃的企业的社长被独立董事们控制的董事会扫地出门了。 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席位中,独立理事席位约为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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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热门】独立董事制度的起源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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