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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于11月17日由企业于年11月16日召开第7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子企业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保证的议案》,满足项目建设资金的诉求,全资子企业的亚星新材料解决化工废水 采用售后租赁方法对中国汉融资租赁(上海)有限企业潍坊分企业(“华汉融资租赁企业”)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租赁期限为12个月,租赁利率按年化利率的7.5%计算。 企业同意为亚星新材料的处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这个议案还必须提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标题:“ST亚星(600319.SH):子企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金额合计不超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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