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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铁岭市前副市长郭治鑫被调查了很多罪名,明确了在任时完成了铁岭新城的业绩承诺,造成了巨额的国有资产损失。 直到6年后,铁岭市副市长郭治鑫落马接受调查,明确了铁岭新城租壳上市时的业绩迷局。

最近,郭治鑫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贿赂案件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在网上公布。 根据判决,他住在1961年7月出生的郭治鑫、户籍地辽宁省铁岭市和北京市西城区。 曾任铁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铁岭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铁岭财京投资有限企业理事长等职务。

“铁岭新城业绩迷局:巨额国资流失背后 重组方许亿元股票利诱副市长”

检察方面认为,郭治鑫在上述任职期间,为了获得个人利益,滥用职权,违规由铁岭财京投资有限企业年完成业绩,无偿转让2706亩国有建设用地的采用权,违规返还1200万元耕地消费税,合并国有资产损失 郭治鑫还涉及挪用公款3160万元,受贿1700多万元,拉票贿赂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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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方面数亿元的股票利润对副市长滥用职权导致了巨额的国资流失

铁岭新城后来公布的业绩显示,企业年、年归上市企业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07亿元和6.33亿元。 意外的是,为了实现其业绩,副市长滥用职权引起巨额国资流失,仅铁岭新城的项目就引起了7.13亿元的国资流失。

经审理,2006年期间,铁岭市人民政府和北京京润蓝筹投资有限企业(简称“京润蓝筹”)合资成立了铁岭财京投资有限企业,各占股票50%。 铁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被告人郭治鑫兼任铁岭财京投资有限企业理事长。

铁岭财京投资有限企业成立后,铁岭市人民政府从铁岭新区计划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后,将馀额支付给铁岭财京投资有限企业用于土地一级开发。

年铁岭财京投资有限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租用四川中汇医药登陆a股市场,改名为“铁岭新城”。 重组后,铁岭财政持股占34.72%,北京润青采购股及其法人罗德安持股占28.16%,大股东且约定,年业绩6.3亿元,年业绩6.78亿元。

业绩未完成的,铁岭新城的原股东必须按所有权比例承担责任。

为了不因业绩达不到而承担责任,北京润蓝青股东北京依莲轩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理事长潘某的决定对郭治鑫承诺超高收益。

潘某承诺给予郭治鑫“铁岭新城”1000万股股票利润,当时这1000万股股票价值约1亿元人民币。


年末,为了帮助铁岭财京投资有限企业的年度业绩,郭治鑫同意将2009年转让给香港恒基兆业集团莲花湖东三宗土地的转让金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支付给铁岭财京投资有限企业,作为该企业的业绩收入。

手续完善,郭治鑫又安排铁岭市计划局伪造会议纪要,后铁岭市财政局事先不经过结算程序,将款项支付给铁岭财京投资有限企业。 调查显示,为了帮助铁岭财京投资有限企业完成年度业绩,郭治鑫滥用职权,使国有资产损失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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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为了帮助铁岭财京投资有限企业完成年业绩承诺,郭治鑫再次滥用职权,使国有资产损失4.23亿元。

现在铁岭新城的股价约为2.7元/股,之前借壳上市的原始股东京润蓝及其法人罗德安已经消失在10大股东名单中。

副市长还参与了许多犯罪行为

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官网上宣布,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郭治鑫以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事件嫌疑提起公诉。


调查显示,郭治鑫的犯罪情节不仅如此,根据法院的调查,郭治鑫滥用职权2706亩国有建设用地的采用权无偿转让,使国家财政资金损失达到10.6亿元。

此外,郭治鑫在担任铁岭市财政局局长、铁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为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邓某、潘某、左某、李某、汉某、徐某、林某、辛某、王某二、梁某等10人的贿赂,共计

2008年6月,被告人郭治鑫为了谋求个人利益,接受北京依莲轩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理事长潘某的邀请,利用其负责铁岭财京投资有限企业理事长职务的便利,挪用3160万元借给北京依莲轩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经营录用

值得注意的是,郭治鑫在任期间与行贿行为有关,从2008年到2009年,被告人郭治鑫在担任铁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想获得不当利益,当时铁岭市委书记李某需要收集收藏单推荐副省级职务

年3月,郭治鑫采取了“两规”措施。 同年7月3日,辽宁省纪委因涉嫌犯罪问题将被告人郭治鑫交给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同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管辖,次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立案进行了搜查。

法院认为,郭治鑫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这种行为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郭治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产,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郭治鑫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个人录用,金额巨大,三个多月未偿还,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郭治鑫为了牟取不当利益,给国家职工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郭治鑫在判决前有人犯了罪,必须数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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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等相关规定,年7月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人郭治鑫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挪用罚款人民币55万元的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行贿罪,并处罚金20万元。 数罪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款人民币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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