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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株式会社会长陈俊豪

股票信息根据12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表的公告,天利高新技术关于实际控制者披露的一些事项不准确、不完全。 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7条等有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决定,使董事长陈俊豪、总经理徐文清、董秘唐涛三位高级管理人员关心监管。

“天利高新对实控人信披不准确 董事长陈俊豪三人被监管关注”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道,年5月10日,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企业成立以来,由于“政治企业一体化”的特殊体制,一直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企业通过企业第二大股东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厂对企业

此外,在上述发表之前,天利高新技术自2000年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发布了企业第一大股东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企业(以下简称新疆天利),实际控制人是新疆天利控股股东克拉玛市独山子区国资委, 没有充分披露历史形成的“政企合一”的特殊体制和对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影响,确认在中国石油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厂没有行使实际控制权。 关于企业实际管理者披露的一些事项不准确,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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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天利高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7条等有关规定。 时任董事长陈俊豪、时任总经理徐文清、时任董事会秘书唐涛,不能勤奋地履行责任,对企业的违反行为负责。 上述负责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的声明及承诺书》中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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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事实和情况,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交所的决定:对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理事长陈俊豪、时任社长徐文清、时任董事会秘书唐涛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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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最后指出,天利高新技术应引以为戒,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营,认真履行新闻披露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必须履行忠实的勤奋义务,促进企业规范的运营,保证企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一切重大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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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资料,陈俊豪:男,51岁,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独山子炼油厂催化剂厂副主任、代理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独山子石化总厂炼油厂厂长助理、副厂长、独山子石化企业炼油厂副厂长、独山子石化企业副社长、安全总监、党委常务委员会。 目前,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企业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长、独山子区区长、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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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清:男,48岁,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独山子乙烯工程司令部聚丙烯工厂副主任、独山子石化总厂乙烯工厂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独山子石化总厂研究院副院长、院长、独山子石化企业研究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 目前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企业科技新闻无处不在,是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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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涛: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企业证券新闻部副部长,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企业董事会秘书。 上市公司领取的报酬为18.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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