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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株式会社会长王信恩(中)与证券公司、基金化学工业领域的拆员见面,进行信息表达

股票信息恒邦股票( 002237,股票吧)于8月18日晚公告,企业收到了年8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深证上〔〕556号《关于对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处分的决定》。 恒邦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有企业控股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的非经营性占有企业资金、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错误等违规行为。

“深交所公开谴责恒邦股份王信恩等4人 通报批评姜培胜等9高管”

年1月至年11月,企业向控股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恒邦集团”)等相关人员或第三方发行商业票据、国内信用证,由恒邦集团等相关人员或第三方折扣,恒邦集团采用折扣资金 年、年半年、年度、年半年、年7月企业和恒邦集团发生的非营利票往来分别为35,000万元、30,400万元、110,810万元、79,730万元、3,500万元。 同期,企业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企业经贸分企业(以下简称“恒邦经贸”)等相关人员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企业累计向恒邦经贸等相关人员转移资金74,500万元,恒邦经贸等相关人员为企业 企业控股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非经营性占有企业资金的日馀额最高为11,200万元。

“深交所公开谴责恒邦股份王信恩等4人 通报批评姜培胜等9高管”

比较这些事项,企业没有及时履行新闻披露义务,没有按规定在企业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公开。

企业和恒邦集团等相关人员之间发生的部分票据往来的几个事项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几个事项进行比较,企业于年4月28日发表了《关于修改前期会计错误的公告》,分别是年度报告书、年度半年

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4条、第10.2.5条、《股票上市规则(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4条、第10.2.2条

企业的实际统治者王信恩及其控制的恒邦集团、恒邦经济贸易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股票上市规则(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在《中小企业板上 第4.2.3条、第4.2.6条、第4.2.10条、第4.2.11条及《中小企业主板上市企业规范运营指南(年修订)》第4.2条

“深交所公开谴责恒邦股份王信恩等4人 通报批评姜培胜等9高管”

企业董事兼社长曲胜、董事王家好、赵吉剑、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张克河、董事兼副社长姜培胜、时任董事高正林、张吉学、副社长张仁文、李天刚、时任副社长常贵德、曲华东尽职尽责,不能履行诚实勤奋义务,深

企业董事会秘书张俊峰尽职尽责,不能履行诚实的勤奋义务,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2.2条和《股票上市规则(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条

鉴于企业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反事实和情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17.4条、第19.3条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上市企业公开谴责标准》第6条的规定,由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对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恒邦集团有限企业、烟台恒邦集团有限企业的经贸分企业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管理人员兼理事长王信恩、董事兼总经理曲胜利、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张克河、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俊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家好、赵吉剑、董事兼副社长姜培胜,董事高正林、张吉学、副社长张仁文、李天刚、时副社长常贵德、曲华东给予了通报批评的处分。

根据深交所公告,对企业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反行为和本处分,本所填写上市企业的可靠性文件,向社会公布。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开谴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本所申请讨论。

根据恒邦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企业董事会在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决定后,立即传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上级管理者。 以及全体董事、监事和上级管理者对此予以告诫,严格遵守《企业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防止企业依法运营,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企业相关当事人向企业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歉意。

“深交所公开谴责恒邦股份王信恩等4人 通报批评姜培胜等9高管”


对于深交所公开的谴责决定书中记载的一些违规,企业完成了整改。 及董事、监事、上级管理者继续加强《企业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份制》、《上市企业新闻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规范运营指导》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营意识,在企业内

“深交所公开谴责恒邦股份王信恩等4人 通报批评姜培胜等9高管”


当事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企业,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628号。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企业经贸分企业,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236号。

王信恩,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管理者兼理事长,烟台恒邦集团有限企业理事长

曲胜利,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王家好,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吉剑,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姜培胜,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张克河,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高正林、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张吉学,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张俊峰,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张仁文,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天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常贵德、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

曲华东、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

标题:“深交所公开谴责恒邦股份王信恩等4人 通报批评姜培胜等9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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