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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某起诉证监会和议长肖钢的渎职和不作为的行政诉状在网上引起了话题 具状人系温州男子徐财源 徐财源是谁? 1978年徐财源出生于乐清柳市,1996年入学华东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1998年炒股成为职业股东 2008年11月,徐财源为钢钒票投资者成功维权,最终国资委为股东支付了71亿多,创造了股东面对国企上市企业成功维权的第一例。 之后,他成功组织了对st南方、海南航空(600221,股票吧)、中元华电( 300018,股票吧)、金宇集团( 600201,股票吧)等的维权行动 另外,媒体评价说:“不受被监督层和上市企业威胁的人。” 原告:徐财源,男,汉族,38岁,职业:股东 身份证号码: 330323………………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13918603567被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肖钢,职务:主席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邮政编码: 100033联系电话: 010-66210182,66210166事由:被告行政不与乱,原告代表亿股东和机构投资者提起公益诉讼 诉讼请求:一、确认被告没有履行保护原告等近亿股东和机构投资者财产权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要求构成行政不作为和滥用行为等违法行为。 二、确认被告的行政违法行为与原告等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要求被告确认原告等近亿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的财产权益受到侵犯。 三、要求被告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这个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具体人:徐财源年1月14日,其实,证监会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指控了。 到目前为止,证监会有6次站在被告席上的经验 1郑百文元独立理事陆家豪状告证监会是以个人身份控告状告证监会的第一件事 郑百文查明虚假后(详见新华社复印件《郑州百文:假典型巨额损失空背后》),2001年9月27日,证监会作出决定:对郑百文理事长李福干、副理事长卢一德分别30万元和20万元 对陆家豪等十名董事罚款十万元 陆家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你为什么要惩罚我? 当时就任郑百文董事时,我64岁,不允许按规定。 但是郑百文的领导层答应了我。 不参与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不领取企业报酬 更重要的是,这得到了证监会的批准 现在出问题了,反而找到了我的头 我知道郑百文的背景和内幕,我没有成为任何董事顾问。 但是,证券监督会认为不能以担任独立理事、不在企业工作、不参加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不领取工资报酬和津贴等理由主张减免处罚。 因此,陆家豪将证监会告上法庭,但最终驳回了北京市高院终审裁定:陆家豪的上诉,一审法院裁定驳回陆家豪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该维持。 2由于不按规定及时披露14件重大诉讼、仲裁的一些事项和保证行为,上市公司涉案债务达到企业净资产的268%,股东还蒙在鼓里 深圳和光现代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前副总裁黄勇被证监会警告处分,罚款20万。 黄勇不服证监会的处罚,将证监会告上法院 这是我国第一个当事人对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决定法的适用提出异议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经过议院评议,法院在法庭上作出判决,黄勇代理人要求撤销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的诉讼要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支持,黄勇诉讼要求被驳回 3 深圳市确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做了虚假记载,没有对72件重大诉讼的几个事项履行临时公告义务,对中国证监会罚款30万元,与该企业的董事长肖水龙进行取缔 丁力业对此不服地向法院申诉,要求法院取消证监会的处罚决定 丁力业的代理人对法庭说,丁力业被股东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企业任命为泰丰理事,但实际上没有参与泰丰的经营管理。 根据法院的判决,上市公司的董事应该勤奋负责,敦促企业履行真实、正确、新闻披露的法定义务 最终该案件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败诉 4年5月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杨剑波败诉,驳回杨剑波提出的撤销北京一中院行政判决书、撤销证监会进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处罚决定的要求,维持北京市一中院的判决,证监会对杨剑波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市 这场诉讼源于年的“光大乌龙指” 年8月16日11点05分,光大证券( 601788,股票吧)自营部门将72.7亿元的购盘流入a股市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近50、60股权重股瞬间上涨停止。 事后检测出的原因是光证券自营业务中战略投资部的输入错误、流程混乱 同年8月30日,证监会公布了光大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解决情况,此事被定性为内幕交易和新闻误解、缺乏内部控制 11月15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杨剑波等4名高级管理层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终身禁止进入证券期货市场处罚。 此案一审、二审、杨剑波均败诉,其诉讼请求被驳回 杨剑波及其律师不服二审判决,表示将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5年8月27日,风神股份( 600469,股票吧)宣布,该企业及企业理事长王锋起诉证监会、证监局正式受理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 风神股份年因违反信用状况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时隔两年的调查结果显示,去年1月,河南省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前通知书》送达了风神股 河南省证券监督局在通知书中披露风神股涉嫌多个财务数据虚报 基于上述违反事实,风神股被警告,被罚款60万元。 原企业理事长曹朝阳,现任企业理事长王锋被警告,罚款10万元 根据接口信息,风神株式会社认为本案的虚报利益在“严重性”确认上有问题,量刑标准过高。 “从风神股份收到《决策书》,马上开始复议。 收到“复议通知”,立即开始起诉,对处罚结果非常不服 这种不服不是对虚构利益本身的辩解,而是对监督管理部门不同的对待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许峰这样告诉记者 目前,此案尚未公开审理 6年12月7日,原科龙电器理事长、格林科尔系创始人顾雏军表示他正式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起诉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开科龙事件文件。 2005年5月,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9月,区雏军被捕。 2008年1月,区雏军因虚假登记、挪用资金等罪名在一审中被判处徒刑10年 年出狱后,顾雏军一直为自己平反 到目前为止,区雏军向证监会申请公开科龙事件调查相关文件,但被拒绝了 据微信公众号《政事儿》报道,区雏军代理律师迟夙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诉讼证监会、要求科龙事件立案调查的相关文件包括这2.76亿美元的银行保证书。 至今他们向证监会提出了新闻公开申请,但被拒绝了。 “根据法律的规定,相关文件可以不公开,但我们要求公开的复印件首先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遗憾的是这些规范性文件也没有公开。 ”(晚夙生是她和顾雏军选择公开新闻的立场,想弄清当时的科龙事件。 “有没有黑幕,有没有冤案,公开是最好的手段” 根据以上结果,除了两起尚未正式审理的案件外,剩下的四起都是证监会的胜诉 不管结果和诉讼的原因,从状告本身来看,这也是中国法治的进步 (a股的什么事)

标题:“从徐财源说起:细数状告过证监会的六位“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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