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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的五个问题及六项政策建议
——年度中国上市企业投资者保护整体状况评价与拆除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企业
前言
中国上市企业的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根据“面向问题”、“投资者参与”和“实用性”,对在上海、深两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所有a股上市企业进行比较,以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为评价期间,分别对投资者保护状况进行客观评价 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强制要求和鼓励上市公司投资者履行决策参与权、知情权、投资收益权的重要问题作为评价复印件,在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文件中积极实施,并且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完全履行
客观的评价结果
(1)综合评价结果
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的平均得分为72.04分,最高分为85.15分,最低分为38.76分,中位数为72.65分。 在一级分类指标中,知情权保护情况最好,得分81.65分,决定参加权得分69.65分排名第二,但投资收益权保护状况指标不好,平均得分63.39分。 从得分的不同来看,决定了投资收益权得分的标准偏差最大,参与权得分的标准偏差次大,知情权得分的标准偏差最小。 证明投资收益权保护方面上市公司之间表现差异较大,两极分化现象严重,参与权、知情权得分差异相对较小。 为了描述各级指标得分的历史变动趋势,将各级指标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各级分类指数。
从变化趋势来看,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从2003年到2003年呈逐年改善的趋势,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的客观评价得分为72.04分,比去年的71.04分增加1.41%,比2003年度的56.20分增加28.19%
从各指标来看,上市公司股东决定参与权的保护程度指标得分提高明显,股东知情权保护程度指标得分处于高水平,逐步增加,投资者收益权保护程度得分对上市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股东意愿的影响
(二)决定参加权保护情况的评价结果;
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程度与投资者决定参与权保护的效果密切相关。 决定参与权保护情况,首先是治理制度的制定情况、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权利行使的保障情况、董事会的职能建设和执行情况、监事会的职能建设和执行情况、经理层监督激励机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年度,决定参加权保护指标的得分为69.65分,比年度的68.11分增加2.26%。 上市公司投资者决定参与权保护情况从2003年逐年改善,年得分比2003年得分增加53.01%,在三个指标中得分增幅最高,增加到投资者保护状况总指标得分增幅的1.88倍。
在决定参加权的6个二次指标中,“各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中小股东权利保障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效果情况”3个二次指标的得分比年度有不同程度的上升,“董事会的职能建设和执行情况”的得分基本与年相同。
相反,年“监事会功能建设和执行情况、经理层监督激励机制建设执行情况”两个二级指标的得分比年下降。 从三级指标来看,第一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上级管理者的诚实状况得分比去年下降,高管报酬与企业业绩不一致的状况增加所致。
(三)股东知情权保护状况评价结果
上市公司新闻披露的质量适应投资者知情权的保护程度。 投资者的知情权保护状况主要从重要的管理新闻披露情况、财务报告新闻披露情况、重大几个事项新闻披露情况、日常其他新闻披露情况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年度股东知情权保护指数得分为81.65分,创历史最高纪录,比年度提高1.35分,提高1.68%。 上市公司股东知情权保护情况从2003年到2008年总体改善,2009年得分比2008年下降后逐渐平稳增加,年得分比2003年得分增加27.10%,在三个指标中增幅处于中等水平,投资者的保护状况
知情权的4个二级指标中,重要管理新闻披露情况得分为92.54分,财务报告新闻披露情况得分为79.77分,重大事项新闻披露情况得分为95.33分,日常其他新闻披露情况得分为46.42分。 日常其他新闻披露情况首先衡量上市公司积极开展新闻披露的情况,得分最低。
(四)投资收益权保护状况评价结果
上市公司经营活动对投资者收益权的保护状况反映了投资者资产安全和收益权的实现情况。 投资收益权保护状况首先从价值创造状况、可能导致利益运输的经济活动状况利益分配状况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年投资收益权保护状况指标得分为63.39分,比年得分略有下降,下降0.05%。 从2008--年到2008-年,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收益权保护指数逐渐下降,从2008年开始期间大幅上升,年与年度基本相同。 年得分仅比2003年得分增加7.80%,是三个指标中增长幅度最低的。
从各二级指标的表现来看,年得分总体与年度相同。 其中价值创造状况得分58.47分,可能与利益运输有关的经济活动状况得分85.61分,利益分配状况得分45.96分,证明在上市公司规范运营、不侵犯股东权益方面整体表现良好,价值创造
(五)上市公司评级结果
从上市公司的评级结果来看,年度中国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状况总体处于良好的水平。 年度a类企业共计149家,比例为6.42%; b类企业共计1885家,比例为81.25%; c类企业共计42家,所占比例为1.81%; d类企业共计244家,占10.52%。
244家d级企业中,1家因退休市年数据缺失得分不足40分被评为d级,另外219家因年上市企业或企业董鉴高受到监督管理部门的公开纪律处罚或起草调查而被降级为d,24家于当年首次被st解决(最初
主观评价结果
年5月4日至5月16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企业开展了年度中国上市企业投资者保护状况满意度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主观评价结果。
这次调查首次使用了中国证券投资者调查固定样品库。 固定样本库的抽样综合考虑不同地区人口、收入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差异、投资者投资额、交易频率和开户时间等投资概况,首先采用多阶段抽样、分层抽样和pps抽样的做法全国31 的所有个人证券投资者进行了抽样,大幅度降低了抽样误差,最终将5235名投资者构建为固定样本库。 固定样品库的样品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可以更客观全面地反映个人投资者整体的满意度。 这次调查回收了共计有效的问卷5184份,问卷的有效回答率达到了99.03%,在99%的置信区间误差率在2%以下。
1 .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满意度改善
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满意度指数分64.04分,参与权满意度指数得分66.27分,知情权满意度指数得分62.61分,投资收益权满意度指数得分59.94分,分别比年度高11.78%、16.46%、4.46分 由此可见,年度投资者对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的满意度有所改善。
从变化趋势来看,2008--年到2008年,投资者满意度指数大幅下降。 年投资者保护满意度指数在经历连续3年下跌后首次上升,参与权保护满意度指数增长率达到16.46%。
年度满意度调查的时间是年5月初,上证综合指在这个时期正好处于上升阶段,需要证明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感情和上市企业投资者的保护状况的评价产生积极的影响。
2 .年度三成的投资者对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的保护情况很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三成以上的投资者对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的程度表示满意,其中8.01%的投资者非常满意,28.84%的投资者表示满意。 47.57%的投资者只有11.48%的投资者表示不满,4.11%的投资者表示非常不满,不满的投资者比较小。
3 .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决定提高参与权保护状况满意度
调查结果显示,年度,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决定参加权的满意度提高,投资者决定参加权指数得分66.27分,比年得分56.90分上升16.46%。
在参加这次调查的人中,32.91%的投资者对年度中国上市企业投资者决定参加权保护情况表示满意,其中占总样本数8.78%的投资者非常满意。 43.77%的投资者通常只有23.33%的投资者表示不满,其中非常不满的投资者占总样本数的5.27%。
根据投资者对参与权决定的满意度调查结果,对年度中国上市企业各企业管理制度不满的投资者占35.48%; 年度对中国上市公司的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状况感到满意,表示通常和不满的投资者分别占约三分之一的年度对中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履行决定和监督功能的情况,表示通常的投资者较多,约占42.26%。 对年度中国上市企业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不满的投资者比例为37%; 对年度中国上市公司经理层勤奋的责任状况非常满意,满意的人数合计为48.09%; 对年度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作情况表示满意的投资者比例为49.37%。
4.6成以上的投资者认为知情权保护状况有所改善
年度,投资者保护知情权指数得分为62.61分,比年度的59.86分上升4.60%。 数据显示,4成以上投资者对年度上市公司知情权保护状况的满意度通常比去年上升4%,达到25%。 非常不满的投资者比例为6%,比上年度下降了13%。 从改善度的情况来看,与年度相比,六成以上的投资者认为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知情权保护状况有所好转。
5 .投资者对投资收益权保护的满意度提高有限
年度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投资收益权保护状况的满意度指数得分为59.94,比年度的56.05分增加6.94%。 42.94%的投资者认为,年上市公司投资者投资收益权的保护通常29.18%的投资者对年上市公司投资者投资收益权的保护表示不满(包括不满和非常不满),只有6.91%的投资者对投资者投资收益权的保护状况非常满意
6 .不同群体的投资者满意度表现出分化趋势
根据比较分析,年龄小,持股时间短,股票账户资产总量少,新加入,月平均收入中等,获得一定收益的投资者满意度高。 相反,年龄大、股票持有量长、股票账户资产总和多、市场投入快、损失多的投资者满意度低。
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的区别
投资者满意度指数和客观评价指数逐年提高,但从2009年开始,投资者满意度指数作为投资者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的主观评价,其水平依然连续3年低于客观评价结果,满意度指数和客观评价指数有一些变化趋势
成绩、问题和建议
一、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取得的成绩
1 .中小股东决策参与权保障情况进一步提高
2003年至9年,上市公司参与权投资者保护状况得分增加趋势最稳定,增长率最高,上市公司参与权保护程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整体投资者保护状况的提高,其贡献度远远超过了知情权保护和投资收益权保护指标 其得分率不及知情权保护的程度,但其提高和改善的程度证明中国上市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不断改善,而且上市企业的公共企业意识、投资者的保护意识也逐渐渗透到企业的管理中。
年度各上市企业制定的管理文件平均达到18.97件,比年度多2.55件。 各年度各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指标得分63.37分,年度大幅上升到68.02分,比上年增加7.33%,证明上市企业越来越重视企业管理中的制度建设。
累积投票制是大股东利用表决权的特点操纵董事选举,提高中小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的重要制度。 年度,企业章程规定需要使用累积投票制度的上市公司比例为43.62%; 控股股东持有30%以上股份使用累积投票制度的上市公司比例为6.77%; 规定可以或积极使用累积投票制的上市公司的比例达到40.91%只有8.71%的上市公司没有提出或不使用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在董事、监事选举中的参与权是一定的
2 .积极加强上市公司新闻披露
根据规定,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必须在年报披露前发表业绩快报。 因此,随着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数量的增加,公开业绩快报的上市企业比例逐渐增加。 年度至少公开一次业绩速报的上市企业比例为48.45%。 其中,发表4次业绩速报的有8家,发表3次的有7家,发表2次的有241家,发表1次的有868家,分别为0.34%、0.30%、10.39%、37.41%,均比年度增加,上市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年度,上市公司日常的其他新闻披露事业。 投资者关系网站或频道建设情况、网站或频道披露的基本投资者关系管理新闻、网站或频道的新闻更新情况、业绩证明会和投资者接待日等都有所改善。 这证明中国上市公司在积极保护投资者知情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这种积极增强依然需要政策法规、舆论、投资者等各方面的监督和支持。
.企业章程对现金红利的规定进一步确定
企业章程中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承诺确定的上市企业,现金分红率稳定性越高,证明权利责任越明确的企业章程的现金分红条款就减少了企业内部人关于公司利益分配的事后机会主义行为,比较有效地对中小投资者起到事前合同保护的作用
随着监管部门各法规的不断完善和上市公司积极报告投资者意愿的增强,上市公司近年来加强了企业章程中现金红利的细分规定。 年,确认现金方法红利比率在当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比以上的上市公司比例达到54.48%。 与此相对应,表现分红方法的企业比例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比以前有实质性的变化。 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通过企业章程红利条款的规定,表明保障了现金红利的稳定性。
二、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 .上市公司的可靠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从年度上市企业诚实文件的情况来看,153家上市企业的董事、监事或高管因违反而被监管部门处罚(处分),但年度仅为98家。 年,监管部门增加了调查上市公司及高级管理层违法行为的力度。 从处罚情况来看,与企业有关的处罚原因包括招聘资金的管理和录用、相关交易、新闻披露等,与高管有关的处罚原因主要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上级管理者及其配偶违反股票买卖等行为,上市企业的董事、监事
2 .股东大会开通网络的投票比例依然很低
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开通情况比年度大幅度提高,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网络投票的所有上市企业只有2.59%,作为中小投资者表达自己的意愿,参与上市企业治理的重要途径,上市企业是股东大会的
3 .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约束依然薄弱
年度业绩比去年下降的上市企业很多,高级管理层的报酬没有及时同步调整,前三名高级管理层的报酬和企业业绩一致的上市企业的比例为65.09%,比年度下降了5.3个百分点。 很多上市公司高管的报酬和业绩的关联度不高,高管的懒惰及其行为容易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背离,在经济衰退的背景下容易引起投资者的不满。
4 .上市公司积极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依然
缺少的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效果取决于上市公司重视投资者权益的程度。 上市公司通过举办网上业绩证明会和投资者接待日等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可以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表达,理解中小投资者的意愿,回答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疑问。 年度,举办网上业绩证明会和投资者接待日的上市企业的比例比年度增加了6.55%,但压倒性的应对例为34.88%,依然很低。 这标志着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积极交流的意识进一步提高.。
5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规范化依然很大
雄辩地高
更多的上市公司在企业章程中决定红利的派生和比例,该指标的得分自2003年以来逐年提高,但根据评价数据,约半数的上市公司在企业章程中没有详细或规定派生的规定,在对上市公司执行相关条款时有很大的自我
三、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员工的政策建议
1 .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上市公司投资者的保护水平
客观评价结果表明,创业板、中小板投资者的保护状况比主板好,从评价结果的依据分解来看,在股东权利行使保障、董事会功能建设、内部控制建设、新闻公开等方面,中小板和创业板要求比主板更严格的监管要求 中小板和创业板的整体表现优于上市公司,体现了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完全投资者的保护状况。 从客观评价结果的一些变化趋势来看,上市公司整体投资者保护状况的稳步改善,也源于监管政策的继续优化和上市公司监管部门政策的继续执行。 通过分析评价指标得分,大部分反映强制监督管理要求的指标得分率高,差异小,相反,大部分预测上市企业自主开展投资者保护事业的指标得分率低,差异大,上市企业的投资者保护事业依然存在
投资者的决定参与权、知情权、收益分配权是投资者的基本权益,监督管理机构继续关注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现实状况和变动原因,及时发现监督管理的死角,加强现有投资者保护监督管理政策的整理判断,据此断绝监督管理政策 建议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增强公共企业意识,提高股东意识,保护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2 .重视政策效果的判断,提高监督管理政策的对比性和比较有效性
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满意度比年度恢复,但相对于客观评价得分,投资者满意度水平相对较低。 客观评价结果和主观评价结果差异的持续存在证明,尽管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在保护投资者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但实际效果没有得到广泛投资者的认可。 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很多上市企业对投资者的保护事业基于监督管理的强制要求,例如财务新闻披露要求、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要求等,而在监督管理部门鼓励上市企业自主行动的要求中,例如网络投票制的 在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等方面,上市公司的积极主动性相对不足,监督管理部门政策的执行有一定的折扣,有些政策的实施效果不好。 这位投资者让上市公司对投资者有真实感
我们一是加强对现有投资者保护政策,特别是引导措施的有效判断,特别重视以投资者调查这一比较有效的方法让投资者参加现有政策效果的判断。 在未来的制度设计中,着眼于提高上市公司保护投资者的积极性。 二是以投资者满意为基本衡量标准,科学、定期、定量地评价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事业,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社会监督和价值诱惑与行政监督管理、自律监督管理合作。 三是投资者保护事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上市企业开通行政审批的绿色渠道等,将上市企业投资者保护的积极性和效果与相关业务许可联系起来,确定监管方向,节约监管资源,从上市企业的被动应对出发积极
3 .继续加强对现金红利的诱惑
年是监管部门着力改革上市公司红利状况的一年,鉴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股东收益率的诸多不满,监管部门继续加强对现金红利的合理诱惑,采取多元化措施吸引上市公司合理红利,落实中小股东的收益权
一是促使企业章程中的现金红利条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市企业整改。 即使在现在,上市公司的约半数企业章程对现金红利比率没有约定,或者只对现金红利比率进行了粗略的描述,上市公司在实施现金红利方面依然具有很大的任意性。 整理上市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的制定及其执行情况,据此督促上市公司整改,增强上市公司分红的内部制度保证,提高现金分红的稳定性。
二是加强中小股东现金红利等上市公司分配行为中的发言权,利用网络投票、网上演出、股东邀请制度等多种途径听取投资者关于企业利益分配的建议和意见。 另外,应该在加强管理层激励和约束制度建设,提高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的基础上,努力使上市公司高管的利益和投资者的根本利益一致。
三是鼓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优势,创设适合不同类型上市公司的投资者收益率手段,培养基于现金红利的多类型股东收益率意识,创新红利手段和方法,实现股东利益与企业快速发展的协调统一
4 .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上级管理者的诚实教育
为了防止上市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等人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出现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行为,监督管理部门和上市企业协会进一步加强对上市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的教育和监督管理,确保上市企业之间的横向 应该加强对典型实例的学习和探讨,提高其思想认知,尽量避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上级管理层因不擅长相关规定而出现违法或违反的行为。 并建立上市公司诚信监督管理制度,探索尝试不同于常规行政监督管理的资本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模式,促使上市公司及上级管理者加强自律、诚信,创造可靠的资本市场文化氛围。
5 .大力宣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采用范围
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网络已经成为重要的信息表达手段之一,网络投票权的扩大有利于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的管理,更直接地表达中小投资者的意愿。 建议保障中小投资者在更大范围内更好地行使表决权,深入宣传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权,在更大范围内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决策参与权。
6 .鼓励上市公司实施将高管薪酬与业绩联系起来的制度
业绩提高报酬上升、业绩下降报酬还在上升的现象在年度大量出现,反映了中国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高管报酬激励和制约机制的缺失或不完全,其本质没有形成健康的股权文化。 在不硬性规定上市公司对高管薪酬水平的前提下,建议实行与上市公司对高管薪酬增加结合绩效的制度,即只有绩效增加报酬增加,对上市公司高管比较有效的激励和制约 另外,鼓励上市公司推进股权激励计划也是把高管的好处和股东的好处联系起来的重要手段。
标题:“上市企业投资者保护的五大问题和六个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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