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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人“什么都吃”,但欧洲人也不怎么让步
中世纪的欧洲旅行者越过万水千山,沿着“丝绸之路”远远到达东方时,他们几乎很快发现这里的饮食生活和自己的家乡大不相同。
在地中海世界,食物的选择范围有很多限制,其中最重要的是各种宗教的限制。 确实,犹太人和基督徒尊崇的《圣经(旧约)》在《创世记》中确实说“所有活着的动物都可以成为你们的食物”。 这一切都像蔬菜一样给你们”,但事实上,《圣经》严格规定了食物(肉食)的来源。 比如,我认为“有翅膀有四只爬行动物,你们应该憎恶”。 也就是说,不能吃两栖类和爬行类(青蛙和孩子的鱼)。 “海洋、河流,还有在所有水中游泳的生物,没有翅膀、没有鳞片的东西,你们是值得厌恶的”。 那样的话,吃甲鱼和螃蟹似乎也成了上帝不称赞的事件。
《圣经》中不能吃的童鱼
所以,当13世纪马可波罗来到中国时,他愕然发现自己熟悉的各种宗教饮食禁忌消失在这里。 他在有名的《游记》中记载,在昆明,人们蘸着大蒜汁吃生肉,吃蛇——甚至毒蛇。 在杭州,“吃包括狗肉、野兽肉、各种动物肉在内的任何肉”。 在福州,“你应该知道当地人吃什么野兽肉……”。 下世纪的阿拉伯旅行家、摩洛哥人伊本·怀特也同样观察到“中国异教徒不仅在狗豕的肉上,在市场上也有销售”。
之后,蒙古帝国因14世纪的衰退切断了从欧洲到中国的陆路交通,直到16世纪的海路开通,西方人才再次踏上了中国的土地。 有名的利马洞可以放心断言,中国“东西南北都有广泛的行业,所以世界上没有地方能在单独的国家范围内发现这么多品种的动植物。” 另一位葡萄牙传教士加斯·帕达克鲁斯( gaspar da gruz )对中国人能利用食材的广度感到吃惊。 “他们也在吃青蛙。 青蛙在门口的大水盆里卖。 销售的人必须剥离。 在极短的时间内他们可以剥100只,他们从背面开孔,从那里剥皮……”。 这些早期传教士们的信仰是“入乡随俗”,但其行间依然充满着惊讶之情。
青蛙料理
更晚,瑞典博物学家彼得·奥斯贝克作为船牧师乘坐瑞典东印度企业的商船“卡尔王子号”来到了中国。 他于1750年初从瑞典哥德堡出发,同年8月22日到达当时清朝唯一的对外通商口岸广州,一直呆在这里直到第二年1月4日。 广州人吃的田鸡(青蛙)也给奥斯贝克带来了崭新的感觉,青蛙每天在广州的街道上卖,但人们用绳子把它们连接起来,活活地放在笼子里。 奥斯贝克写道,这是广州人的“最好吃的食物”。
但是,近代来华的欧洲人口鑹金说:“中国人抓到的东西什么都吃,但自然界的生物好像这个民族不吃。” “中国人在选择食物方面可能最讲究……”。 但是,关于“野味”的嗜好,中世纪欧洲人也不怎么让步。
例如,在至今流传下来的中世纪英格兰约克郡为内维尔大主教就职而举行的著名宴会的菜单上,6千名客人吃了6头野牛、400只天鹅和104只孔雀。 还有500多只牡鹿、雄鹿、牵子、1500人热鹿肉饼、608条狗鱼和鳃鱼、12只海豚和鼠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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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有想象力的“浓味”
在中国文献中,关于“野味”的记述是同样的史书。
五岭以南气候温暖,动物资源非常丰富。 唐宪宗元和14年( 819年),韩越因抗议迎佛骨被贬为潮州,对当地的饮食风俗感到吃惊。 他在《初南食李元十八协律》中一下子列举了鲎、牡蛎、蛤蜊等数十种“不可思议”的食材。 宋代周去非《岭外代答》进一步总结,“不论深广和溪洞窟人、鸟兽蛇虫,都不吃”。 晚唐五代人刘琮写的《岭表录异》也记录了当时岭南地区的一堆野味食材:鸟类有越王鸟、猫头鹰和雉。 虫类有蛇、蜈蚣、蚂蚁……
其中最有名的当然是“蛇”。 这样的野味很有名,鲁迅先生说:“或者他是广东人,想吃蛇肉。” 也就是说,蛇肉已经成为广东菜的一大特色。 直到晚清代,根据《粤西丛载》的记载,对当时岭南的“俚民”来说,蛇是他们普通家的普通食物,烹饪蛇类食品的能力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技能,就像以面条为主的北方人制作面条和馒头一样。 因此,他们用“修理水蛇黄鳝,即一条必胜一条”,夸耀女儿的能干而不是“修剪衣服”。
蛇肉
从岭南往北来到了被称为“饭稻羹鱼”的长江流域。 春秋时代,《楚辞天问》中记载了楚人吃蜗牛。 今天,随着法国菜的流行,蜗牛似乎已经不是替代食材了,但在两汉时代,这样的食俗依然被认为是异常的。 有所谓的“楚越多异食、蛮荒之民、吃山虫者、尤喜食”。 关于另一种爬行类蜈蚣(俗称“百足”),据《清稗类牌》记载,清代道光( 1821-1850年)以前,仁兄在青浦县(现在上海市)喜欢吃蜈蚣,去“手脚和皮”后,和“杀鸡”一起煮,蜈蚣和蜈蚣。
大蒜炒鸡蛋
再往北走。 “熊掌”“豹胎”自古以来就是有名的中原美食。 三国年间“七步成诗”曹植用乐府诗赞美了“鲂熊掌、豹胎龟肠”。 清代袁枚在《随园诗话》中称之为“熊掌、豹胎、食之至宝者”。 熊掌的美味,让孟子弃鱼不吃。 关于豹子的胎内(金豹的胎盘),《韩非子》中也有记载。 看到纣王开始用象牙筷子,商朝的重臣箕子感到害怕。 “像筷子一样”不能成为普通的食物。 必然需要“豹子胎内”这种最好的美食。 这么奢侈是亡国的预兆。
电影《满汉全席》中的熊掌“一掌干坤”
“按水草居住”的北方游牧民族,餐桌上从未缺少野味。 他们发现黄羊肉的味道很好吃,远远胜过畜牧羊后,开始大规模猎食。 元明清三王朝定为北京,从北疆索贡黄羊形成了惯例。 几百年来,珍美的黄羊肉总是在王室御膳中占有一尊,派驻北京的大臣和士兵们也经常能分一碗汤。 明人馀继登在《典故纪闻》中写道:“冬至后,殿前将军甲士赐予了黄羊、野难、野猪、鹿的阶层。” 那个吃的袁枚到达北京后,对吃“味绝伦”的黄羊肉感到很满意,仿佛染上了皇帝的光芒(“馀沥还跟着圣主春”)。
黄羊
兴趣是,野味不仅是主菜,也是调味料。 宋代洪皓在《松漠纪闻》中说,北方缺乏生姜,每两个价格就达一千二百美元。 这很重要,只有贵宾当客人的时候才把线剪断放在盘子里,以为是珍品。 取而代之的是契丹人只能取出兔子的肝生切,用鹿舌酱混合着吃。 这两种野味是固重的,味道无论如何也不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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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的警告
古代人的餐桌上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野味呢? 在“香菇毛饮血”的时代,人本是通过猎食野生动物来吃的。 当时吃的自然都是野味(当然,初期的人也是野生动物嘴里的“野味”)。 另外,正如宋代大诗人、食品苏轼在《闻子由瘦》诗《土人顿食诸芋,存以薰鼠烧蝙蝠》的末尾自注,当时是“澹耳(今海南岛)至难之肉”。 在一点上生产滞后,生活条件苛刻,有必要用野味弥补蛋白质摄取不足,这是理所当然的。 之所以居住在极地的因纽特人至今仍被允许捕获鲸鱼,是因为如果失去了这种“野味”,他们自己的生存就会成为问题。
但是,古代人成功驯化了部分动物(“家畜”)作为蛋白质和脂肪的主要来源后,理论上似乎没有必要大量猎杀野生动物。
但并非如此。 在中外自古流传的饮食中,“野味”反而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东邻的日本,由于在“明治维新”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受到佛教教义的影响(吃肉就落在“畜生道”上),鱼类以外的肉食被日本社会排斥了,但仅仅是名义上的拒绝,至少“病人”滋养时可以吃肉。 因为当时的日本社会没有饲养家畜,“野味”成为了第一肉食源。 在2002年的《大河剧》《利家和松》中,有主人公前田利家为了招待来客而带他去深山老林打野猪的桥段。 当然,“野猪”不能直呼其名,但应该隐藏“山鲸”。 鲸鱼不在和鱼一样的断食队列里,所以另一种野味“鹿肉”也被称为“红叶”。 为了吃肉,这么自欺欺人,也很奇怪。
在中国,光是明清的“水陆八珍”的说法就有鹿肌、熊掌、鹿尾、象鼻、驼峰、豹胎、狮子乳、猕猴等野味的身影。 也是民国北洋军阀的末代元首,《东北王》的张作霖对“野味”的嗜好也很特别,喜欢吃虎肉。 据说当时东北名厨赵连壁精煮的“虎肉烤鲜笋”、“虎肉丸子烤雪里蕻”、“姜丝虎肉烤鲜笋”、“虎肉炖萝卜块”等热衷于张作霖。 即使在今天,很多餐馆和酒店也兼营着炖得很高的野味食谱。 吃蛇肉,吃哈克霉素,吃猫肉,吃鳄鱼肉,吃穿山甲肉,吃猫头鹰肉……
果子狸
因为,可能有“食补不如药补”的影响,人们希望通过食补达到强健身体的目的。 或者是猎奇的本性,在封建王朝宫廷举办的节日中,罕见的“野味”被认为是“恩宠”的标志……不仅是东方王朝,古罗马帝国也不俗。 据说赫里奥·格瓦拉皇帝( 218-222年在位)用600只鸵鸟的大脑招待客人,这显然不能简单地解释为“味道很好”。
但是,这样的方法真的好吗? 不用说野生动物是濒危物种,对人体自身的健康来说,“野味”的负面影响可能也是不可避免的。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总结说,孔雀肉的味道咸、冷、毒,人吃肉的人,以后吃药一定“不起作用”(兴趣是最近在日本冲绳发售了“孔雀料理”)。 鸭子很漂亮,但和孔雀一样“肉的味道咸,冷,有毒”。 更可怕的是饭后头痛,可以得终身病。 野马是“肉味辛、苦、寒、有毒”,多吃会“长疮痢疾”。 即使是自古以来推荐的熊肉,也没有毒,但李时珍注意到“有老毛病的人不能吃”,这句话本身似乎否定了民间所谓的“吃什么弥补什么”的说法……
冲绳孔雀料理
现代科学从另一个方面揭示了吃“野味”的风险——疾病。 中部非洲的大爆发之所以发生埃博拉病毒,是因为现代居民吃了附近森林的灵长类。更何况是17年前有名的“野味”果子狸。 哈克比辛即使能喝汤,但比起“非典型肺炎”的危害,这样的“野味”应该更敬而远之吧。 毕竟,从营养的角度来看,野生动物和饲养动物的差别微乎其微,吃稀有的野生动物不能长寿,也不能永远度过青春。 不管古人是如何崇尚“野味”的,今天的人都应该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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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讯:中国人为什么爱吃野味?来自李时珍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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