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14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5日电(记者汤计)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杀人和逃亡8年的罪犯,最近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执行,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一生。 。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蔡文生,男,41岁,事发前住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太平庄乡辛弧子村。 2001年夏天,蔡和村支付某在工地工作期间向支付某借了200多元钱,但还没有归还。 同年10月28日18点左右,向某怀孕6个月的妻子曹某找蔡索取了200多项债务。 当时蔡没有钱,患有小儿麻痹症,害怕有轻微智力障碍的曹先生和他纠缠在一起,谎称要带她去住在另一个村子的姐姐家。 他们来到离这个村子三四里远的地方时,两个人吵架了。 在互相殴打中,蔡文生打倒了曹某,曹某的头撞到了枯井的井边。 蔡对此没有罢休,反而让曹某进入枯井,导致了其死亡。

"呼和浩特市一名杀人并潜逃8年的罪犯被判死缓"

杀害曹某后,被告蔡文生开始逃亡。 2009年8月11日,藏身鄂尔多斯市的蔡文生被当地警察逮捕。 2010年1月19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蔡文生提起公诉。 日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对被告人蔡文生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一生。

标题:"呼和浩特市一名杀人并潜逃8年的罪犯被判死缓"

地址:http://www.china-huali.com/cjxw/12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