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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农业部停止受理兽用盐酸麻黄碱注射液产品批准文号申报,最近组织开展了兽用盐酸麻黄碱注射液的生产、采用情况及库存药品调查活动。 获得兽用盐酸麻黄碱注射液产品批准文号的公司必须积极合作,真实报告和反映相关情况。 对于过少报告、漏报,要追究相关公司的责任。 农业部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兽用盐酸麻黄碱注射液的生产、经营、采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麻黄碱原料药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根据通知,从20o9年1月1日开始,兽用盐酸麻黄碱注射液生产公司不得出售给非定点销售单位的非定点经营单位不得经营的定点兽药经营单位不得出售给非兽医医疗机构和非动物养殖场。 生产、经营和录用部门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指定专家制作相应的采购销售、录用记录和登记册,接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根据通知,现在农业部还没有批准含有麻黄碱类的兽药制剂。 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药品、兽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进行麻黄碱原料药和兽用盐酸麻黄碱注射液的供给、生产、经营和采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违反规定的依法严格调查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题:“两部门联合印发加强麻黄碱监管从业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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