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07字,读完约4分钟
22日,某网站发表题为“杉系528亿债务顶峰,税金不足局35.4亿税金”的报道后,杉控股公司在官网上发表声明予以否定。 据杉控股公司透露,截至去年6月底,企业应缴纳的税金为8.51亿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26.85亿元。 其中,上述8.51亿元根据税法有纳税义务,但尚未达到纳税时点。 26.85亿是会计计入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税法中不存在纳税义务。 因此,企业中不存在所谓的“税金不足”,也不存在报道中所说的“税金不足局35.4亿元的税金未缴”。 现在,对这个媒体不真实的报道,作了以下明确的声明
1、本公司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在每年的年报、半年报等公开新闻中,真实披露债务状况。 据该媒体报道,去年6月末,我公司负债总额为52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2%,扣除无形资产、商誉等部分后的资产负债率为77%。 实际上,据我公司公开的半年报纸报道,截至去年6月末,我公司负债总额为447.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5.29%,扣除商誉和无形资产后的资产负债率为65.29%; 另外,我公司的对外利息负债为249亿元,其余负债主要来自业务性质,如定金、递延所得税负债等。
2、本公司依照公司适用税务处理标准依法纳税。 截至2009年6月底,我公司应缴纳的税金为8.51亿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26.85亿元。 其中,上述8.51亿元根据税法有纳税义务,但尚未达到纳税时点。 26.85亿是会计计入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税法中不存在纳税义务。 因此,本公司不存在所谓的“税金不足”,也不存在报道中所说的“税金不足局35.4亿元的税金未缴”。
3、报道歪曲解读了我公司的当铺状况,我公司说:“这些当铺的子企业资产共计455亿元,杉实业集团的总资产不过752亿元。” 实际上,对持股企业的资产进行简单加法运算,根据不符合财务常识和市场规律的本公司公布的季度报告,截止到去年6月末,本公司的限制资产共计236亿元,总资产81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9%。
4、据报道,“在对资金的强烈诉求下,杉实业集团的大部分债权融资手段都被使用了。 除了通常的银行贷款外,杉实业集团-2019年共计发行了4家企业债务,金额共计38亿元,到2019年末为止还没有支付32.5亿元。 ”。 实际上,公司债务是正常的融资行为,公司根据市场状况作出合理的资金安排。 到年6月底,我公司四家企业债务剩余未偿还额为26亿元。
5、据报道,“2019年,杉实业通过地方黄金交易所,发行了总额为25.6亿元的5只“债权融资计划””。 和债务融资一样,这是我公司根据市场状况制定的合理的资金安排。 到年6月底,剩下的未偿还额为22亿元。
6、本公司控股股东杉控股集团有限企业对杉国际信托有限企业(原中江信托)的收购,由控股股东自行出资,在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批准下开展的合法合规市场行为。 收购和之后的运营对本公司没有任何影响。
7、我公司业务经营一切正常,现金流稳定。 根据专业评级机构大公国际信用判断有限企业和共同信用评级有限企业今年6月发布的最新跟踪评级,我们公司维持了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评价为“债务偿还能力强”。
其他事实不列举。 这篇报道没有对本公司进行任何采访。 文案新闻和引用数据在很多地方都不真实,充满了误解和推测。 给本公司的声誉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这里发表声明。
杉实业集团有限企业
九月二十二日
标题:【雪松控股澄清:"雪松系528亿债务压顶"为不实报道】
地址:http://www.china-huali.com/cjxw/136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