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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3月31日三亚日报发布的消息,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3月19日发布了《三亚市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和购房补助金服务指南》。 与2019年2月试行的《三亚市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和购买补助金申请发行规程》相比,《指南》对补助金发行对象是如何认定的,证明了补助金的标准等,确定了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在海南工作,去年3月31日在海南实施严格的楼市限制购买政策之前离开海南,去年5月13日在海南实施“百万人才准入行动计划”后返回海南。 夫妇一方在三亚为工作和夫妇双方都满足条件的人才如何领取补助金公务员取得和三亚事业所的员工能否领取补助金等。
《指南》确定了在海南工作,年3月31日前离开海南,年5月13日以后回到三亚市工作条件的人才将进入这次的保障对象范围。 年4月1日至年5月13日期间海南有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人员不包括在保障对象范围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不包括在住宅货币补助金的保障范围内。
夫妇分别在三亚市和海南省其他市县就业创业的,在三亚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以按规定单独申请住房货币补贴。 双方引进人才,在三亚市就业创业的,以高标准,从享受标准高的一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宅货币补助金。 本人或者其配偶已经在三亚市享受购买公营住宅、经济适用住宅、限价商品住宅、公司集资住宅、公共租赁住宅的租赁的,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助金和购房补助金。
房屋租赁补助金和购房补助金的发放对象是年5月13日以后新引进的人才: 1.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 2.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位、技师职业资格、执行医师资格或规定国家和本省可以聘请中级专业技术职位的执行资格人才。 5 .招商落地公司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6 .省、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人才。
另外,人才引进时的实际年龄以满年龄计算(周年计算及国际通用的年龄计算方法,以“35岁以下”为例,年龄在34岁12个月以内)。
住宅租赁补助金的标准是:1.抽离人才的住宅租赁补助金5000元/月,购房补助金6万元/年2 .其他高级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3000元/月,购房补助金3.6万元/年。 具有硕士毕业生及中级专业人员、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者国家和本省规定可以聘请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人才,住房租赁补助金2000元/月,购买补助金2.4万元/年。 4 .本科毕业生房租补贴为1500元/月,购房补贴为1.8万元/年。
住宅租赁补助金的累计发行不超过36个月,立即接受发行。 累计发放购买补助金不超过3年,及时受理,领取每年集中发放的购买津贴的,不发放住房租赁津贴。 在领取购买补助金之前,收到住房租赁补助金的,应该扣除收到的住房租赁补助金。
申请购买补助金,购买的房屋是年5月13日以后新购买的住宅(包括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限售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购买合同的申报时间为准。 住宅货币补助金必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五年内申请领取。 领取住宅货币补助金的人才退休的,从退休的月份开始取消补助金的发行。
以下是全文。
三亚市人才住宅租赁补贴和购买补贴服务指南
一、处理依据
《三亚市人才住宅保障实施细则》(三府办〔2019〕105号)、《三亚市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和住房购买补助金申请发行规程》(三府办〔2019〕19号)。
二、申请对象
住房租赁和购房补贴支付对象年5月13日以后新引进的以下人才:
1.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
2.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 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人员、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定国家和本省可以聘请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人才。
5 .招商落地公司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6 .省、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人才。
三、补助金标准
住房租赁补助金的标准如下:
1 .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5000元/月,购房补助金6万元/年
2 .其他高级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3000元/月,购房补助金3.6万元/年。
具有硕士毕业生及中级专业人员、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者国家和本省规定可以聘请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人才,住房租赁补助金2000元/月,购买补助金2.4万元/年。
4 .本科毕业生房租补贴为1500元/月,购房补贴为1.8万元/年。
四、补助金资金负担比例
1 .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和购房补助金,由财政全额负担
2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补助金由财政和使用者以1:1的比例负担
公司的补助金资金由财政和使用者以1:1的比例负担。
五、受理时间和方法
我市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和购买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个体经营者向市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请,申报时间与节日冲突的,及时通知时间顺延。
1 .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每季度集中受理,实施滚动申报,分别从4月15日到25日、7月15日到25日、10月15日到25日、次年2月13日到23日的工作日期间,从2019年11月开始常态化受理。
2 .人才购买补助金通常每年集中受理一次,按11月15日至25日工作日的时间,12月的补助金顺延至下一年度申报。
六、申报资料
申请人应当向用人单位(个体经营者)提供以下资料
1 .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2 .三亚市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和购买补助金申请书
3 .高级人才认证资料(复印件)
4 .职务证明书(通过考试代评取得的职务证明书需要附上考试合格成绩单)的复印件
5 .学历、学位证书、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印刷)或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书(复印件)
6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向市居住部门备案的购买合同(复印件)
7 .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纳清单(社会保险局窗口打字盖章)和个人纳税清单(税务局打字盖章)
8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录用(劳务)合同(复印件)
9 .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个体经营者提供,加盖公章)
10 .其他必要的补充证明情况的资料。
使用者(个体经营者)必须向市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提供以下资料
1 .三亚市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和购买补助金单位的新闻单
2 .三亚市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和购买补助金申请明细表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公司公示说明和公示结果报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5 .申报机构银行账户开设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提供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二类人员,提供编辑文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 .除其他外,需要补充证明情况的资料。
七、处理流程
(一)申请。
登录三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三亚市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和购买补助金申请书》、《三亚市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和购买补助金单位报表》、《三亚市人才住宅租赁补助金和购买补助金申请明细书》,表为电子版和印刷(签名和日期,
(二)初核。
使用者(个体经营者)受理申请资料后,进行初步审计,经过审计满足申请条件的,公开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结果报告书》,使用者将相关申报资料统一申报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的自主创业人才直接申报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
(三)审查。
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收到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申报资料后,检查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全、条件不符合的,从受理资料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修正。
(四)研究
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负责资料的研究,通过内部流动,组织人社、居住建设、教育、税务等部门协助研究机构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各相关部门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流动处理
(五)发布。
研究满足申请条件的,给予公示的5个员工日后由人力资源开发局发给使用者,由使用者发给申请人。
八、观察一些事项:
1 .人才引进时的实际年龄以满岁计算(是周年计算及国际通用的年龄计算方法,以“35岁以下”为例,意味着年龄在34岁12个月以内)。
2 .在海南工作,年3月31日前离开海南,年5月13日以后回到三亚市工作条件的人才,可以纳入这次的保障对象范围。
3 .年4月1日至年5月13日期间海南有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人员不在保障对象范围内
4 .参照公务员及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不列入住宅货币补助金的保障范围。
5 .夫妻双方分别在市及本省其他市县就业创业的,在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以按规定单独申请住房货币补助金。 双方引进人才,在三亚市就业创业的,以高标准,从享受标准高的一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宅货币补助金。
6 .本人或者其配偶已经在本市享受购买公营住宅、经济适用住宅、限价商品住宅、公司集资住宅、公共租赁住宅的租赁的,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助金和购房补助金。
7 .住房租赁补助金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立即受理的购买补助金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立即受理,每年集中发放。
住宅货币补助金必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五年内申请领取。 收到购买津贴的话,不支付住房租赁津贴。 在领取购买补助金之前,收到住房租赁补助金的,应该扣除收到的住房租赁补助金。
8 .申请购买补助金时,购买的房屋必须是年5月13日以后新购买的住宅(包括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限售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购买合同的申报时间为准。
9 .领取住宅货币补助金的人才出港时,从出港的月份开始取消补助金的支付。 用人单位(包括自主创业人才)必须在人才出港的月份向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服务平台报告。
九、监督管理
对于违反规定、玩弄虚假骗取住宅租赁补助金、购买补助金或实物住宅的机构和个人,除了回收补助金资金或实物住宅外,还依法追究责任,列入诚实的“黑名单”,在纠正结束之前,申请该机构的补助金。
国家职工在补助金申请发放业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解决。
以上准则以政策文件为准。
标题:【海南三亚:拔尖人才购房补贴6万元/年 公务员不在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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