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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报记者谢中秀从北京出来了
住房保障立法11年,终于传来了新消息。
8月14日,住建部官网发表了《努力让全体人民居住——中国住房保障成果综述》。 其中,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进住房保障立法。
被委托起草《住房保障法》理论版提案原稿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洪亮在接受时代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注意来看,现在中国的住房保障市场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 包括2008年起草《住房保障法》时出现的城乡差异没有完全消除。 我国的住房保障也没有完成从“补砖”到“补头”的转变。 另外,当时起草《住宅保障法》时争论的住宅保障是否应该保障所有人“居住”,现在也不是这个程度。 ”。
“因此,现在的住房建设部再次提出了《加快住房保障立法》,表明了越来越多的意愿。 也就是说,现在的住宅建设部是有时间、有精力、有人力、推进和完成住宅保障的立法工作者”王洪亮评价。
从住建部的表现来看,住房保障立法“必须确定国家级住房保障的顶层设计和基本制度框架,巩固各级政府住房保障的从业责任,为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和退出提供法律依据”。 时代周报记者查阅了年发表的《城市住宅保障条例(意见征集原稿)》(以下简称《意见征集原稿》),发现住宅部的提法与已经发表的《意见征集原稿》没有太大差异。
《征求意见稿》发表了5年,于年、2019年写入国务院当年立法事业计划,但没有进一步推进,或者住房保障的迅速发展还不成熟,与责任部门游戏有关的人越来越多。
十多年来历经多次波折
作为保护房的管理规定,住宅保障立法事业从2007年开始酝酿。
2008年11月,《住房保障法》被列入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5年立法计划,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该法的起草工作,2008年底向清华大学法学院和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提出了该法的理论版和实践版建议
时代变迁年,住房保障立法掀起波澜——年3月15日,财新网引用了住宅和城乡建设部附近的人的话。 “由于时机不成熟,住房保障法的法律起草工作被延期,取而代之的是制定行政法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 ”。
王洪亮给时代周报记者在当时的调查中发现了很多问题。 首先,当时住房保障提出的目标是保障所有人“居住”,但现实情况是,很难达到这个站位,而且住房保障城乡差异很大,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比较完整,农村地区比较 其次比较“三明治层”的住宅保障方面,当时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将其纳入住宅保障系统,享受与廉租房、公租房相同的保障政策不公平吗?
“总的来说,当时立法的环境和条件还不成熟。 》王洪亮指出,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立法的难度和立法程序,住房保障立法从原来的《法》降为《条例》。
“法律地位还是很高的”北京大学房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各级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关注度高于部门规则和地方立法,另外住房保障与财政支出有关,我国事前算法的规定
时代周刊记者调查了相关资料,发现《住宅保障法》的草案没有公开。 但是,国务院发布了《城市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在随后的5年里,城市住房保障条例多次纳入国务院的立法事业计划,但没有最新进展。
“从住建部和民法典编纂的角度来说,租赁市场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重点。 物业管理和租赁合同等也是民法典编纂的文案。 现在民法典编纂结束,随着即将通过,住宅建设部和相关立法部门也可以集中精力,进行住宅保障法的相关立法事业。 ”。 王洪亮表示。
在中央分工解决难题
数据显示,我国住房保障室的供应量迅速增加。 根据住宅部8月14日公布的数据,自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到年末,全国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共计开工7000万套。
我国的住房保障类型也不断完善。 但是王洪亮认为,现在中国的住房保障市场和2008年我们调查时的住房保障市场没有本质的变化。
“强调我国住房保障还处于初期,以‘补充砖’的方法为主——为保障住房供应商的补助金,包括低租金或低售价的公共住宅建设和运行补助金以及向低收入家庭租赁私人住宅的供给补助金。 但是,成熟的方法应该是“到头”。 用现金支付给出租人的房租补助金和对购买自己住房的家庭的税收减免”。 王洪亮说。
关于这些,各地也在积极探索。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局的员工曾经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杭州近年来不断创新公租房行业的保障方法,现在的租金补贴也是其中的大部分。 数据显示,上半年杭州一共用货币补贴保障了家庭5921户。
另外,中央和地方权力、责任的明确是另一大课题“中央和地方权力、责任、好处如何明确? 同等水平的部门怎么分工? 这两个问题是住房保障立法从《法》降为《条例》的理由,也是住房保障立法的最大课题。 ”。 楼建波表示。
《征求意见稿》关于责任划分,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住房保障事业,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住房保障相关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住房保障事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住房保障相关事业。
“此前廉租房是中央政府作为第一资金来源的。 但是,年,各地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合并运行。 现在,中央财政对公租房及其辅助基础设施有特别的辅助资金,但辅助力有多大,地方希望负担这笔资金还不清楚。 ”。 楼建波指出。
这个问题继续影响住房保障立法。 但是,住房保障立法是必须有的,权力、责任、好处的明确也是必须处理的问题。 ”。 楼建波表示,“提出住房保障立法作为全国性立法,需要确定基本规则和基本基础线,顺利推进和完成相关立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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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加快政策顶层设计 住建部再提住房保障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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