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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证报报道,北京日报3月9日,个人买卖二手房再次迎来减税减费的新分红。 北京市税务局表示,个人买卖和二手房赠与业务中,增值税中附加的“一税两费”和印花税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行的关于实施小微公司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资源税(不含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持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印花税 这涉及住房交易的纳税业务。
根据这次减免政策,在个人买卖或赠与二手房(包括住宅、非住宅)业务中,卖方、买方涉及的城市维持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四种税种都可以享受50%的减免优惠。
新的减免政策对买卖双方都很经济。 例如,王某购买后不到两年,将100万元的住宅出售给李某,卖方王某缴纳城市维持建设税3500元,需按1750元征收。 应该缴纳教育费附加1500元,缴纳750元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1000元,以500元征收。 李某缴纳印花税五元,应该扣除2.5元。 双方共计减免税金3002.5元。
“不仅仅是个人销售,小规模纳税人不仅可以销售住宅,还可以享受这次减税减费优惠政策。 ”。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减免不需要申请和备案,税务征收管理系统在计算应纳税款时为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自动减税。 据说市这次减免政策的执行期限是从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标题:【北京:个体买卖二手房多项税费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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