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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有色前社长汪汉臣受贿事件,不仅与宝色股份( 300402.sz ) ipo前的旧事有关,也与陕西有色旗下另一家上市企业宝钛股份( 600456.sh )的收购事件有关。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为了处理海绵钛原料完全依赖购买的问题,宝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收购了海绵钛公司,收购的目标是锦州华神钛业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锦州华神)。
西安中院判决书称,在此次收购中,锦州华神负责人王某向汪汉臣(当时宝钛股份有限公司的理事长)行贿,成功收购宝钛股份。 上市企业随后改名为宝钛华神钛业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宝钛华神)。
行贿六十万确保被收购
年10月17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表了关于汪汉臣的刑事判决书,落实了受贿罪,卷入了2007年宝钛股份收购案。
2007年,宝钛集团完全依赖采购问题处理生产中使用的海绵钛原料,决定在国内收购海绵钛生产公司。 锦州华神总经理王某为了达到被宝钛集团收购的目的,向汪汉臣求助,汪汉臣答应帮忙。
2007年8月,宝钛股份出资3868.47万元,收购锦州华神66.67%的股权,控股锦州华神,锦州华神改名宝钛华神。
在双方协商过程中,王某以判断资产与实际不符为由找到汪汉臣,汪汉臣承诺王某今后可以增收宝钛华神股,并且可以将其持有的宝钛华神股置换为宝钛股票。 为了表示感谢,从2009年7月到年5月,王某赠送王汉臣40万元人民币和存储器2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无记名决定了两个储蓄存款证书。
关于锦泰华神负责人收购汪汉臣,保证企业被上市企业收购,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表示:“如果收购流程完善,交易价格没有明显超过市场价格,收购行为本身就是合法的,对相关人员的犯罪行为
增值2.15倍收购锦州华神
《每日经济情报》记者观察到,宝钛股份当时通过增资方法进入锦州华神。 锦州华神成立于2006年8月,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其中王某出资400万元,持有80%的股份。
根据宝钛股份公告,天津市津评协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行的判断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6月30日,锦州华神净资产819.13万元,判断值2582.72万元,附加值1763.59万元,附加值率215.30%,附加值
根据协议,宝钛股份有限公司用现金出资2亿元,购买锦州华神3868.47万元注册资本,王某增资7413.47万元,购买1433.94万元注册资本。 增资完成后,宝钛股份和王某分别持有锦州华神66.67%和31.61%的股份。
增资公告显示锦州华神的一期利润,即2007年1~6月的净利润为319.13万元,被收购后,同年10~12月,净利润为1000.66万元。
从2007年10月宝钛华神计入宝钛股份年报开始,到年底宝钛华神净利润共计2.08亿元,宝钛股份根据宝钛华神持有66.67%股份的股票计算,为上市企业贡献共计1.52亿元
到年末,宝钛华神净资产为6.56亿元,是收购前的80倍。
有趣的是,收购锦州华神时,宝钛股份有限公司将进行6000吨海绵钛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形成2008年中期年产10000吨海绵钛的生产能力。 但是,宝钛株式会社的2008年度报告书中还没有确定证明项目已经完成。 记者就此给宝钛华神打电话,对方员工说这个项目是2008年建设生产的。
但宝钛股份在年报中说,建设工程增加的第一个原因是企业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的增加和子企业宝钛华神10000吨海绵钛全工艺项目建设投资的增加。
关于上述项目的正确建设时间,记者给宝钛股份打了电话,但对方的董秘打了电话也没有人接。
标题:【宝钛股份曾增值2.15倍收购锦州华神 标的行贿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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