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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是美国两所高中的教授奥利弗·哈特和本·霍尔姆斯·特伦斯。 两位获奖者创建的新合同理论工具对理解现实生活中的合同和制度以及合同设计中的潜在缺陷具有特别强的启发价值和现实意义。 因此,我们邀请了哈特教授的学生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快速发展和战术研究院副院长聂辉华,以及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田国强、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为他们了解新的合同理论和对中国经济改革和快速发展的应用价值

【田国强:机制设计理论对中国改革的借鉴意义】

一个改革或制度安排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就必须满足机制设计理论定义的两个基本制约条件:参与性制约和激励的兼容性制约条件,使大众从改革中受益,形成上下一致的改革共识、潜力和动力。 而且,必须认识到在微观层面也必然且经常存在不完全的合同,在合同不完全的情况下,让市场发挥决策性的作用,民营企业在创新驱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把剩余控制权配置在投资决策的相对重要方面 这为政府对市场、社会的放权和分权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田国强:机制设计理论对中国改革的借鉴意义】

田国强

机制设计理论的阵营中增加了两个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佛大学的奥利弗哈特和麻省理工大学的本·霍尔木兹·特伦姆,他们的获奖理由是对最高合同理论的贡献。 合同( contract,也称为合同)、机制、制度在机制设计理论中是同义词,指游戏规则( rules of the game ),现代产权理论也与其密切相关,称为不完全合同理论。 正如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审查委员会在10月10日的信息公报中指出的那样,最优合同安排的解体奠定了包括破产立法等多个行业在内的政策和制度设计的基础。

【田国强:机制设计理论对中国改革的借鉴意义】

机构设计理论在

现代经济学中极其重要活跃的研究行业

事实上,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机制设计理论及其密切相关的新闻经济学、激励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拍卖理论和市场设计理论成为现代经济学中极其重要和活跃的研究行业,诞生了20多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同时 10年中的5年: 2007年(里奥尼德·夫维茨、埃里克·马斯金、罗杰·梅尔森)、2009年(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奥利弗·威廉森)、年(阿尔文·罗斯、劳埃德·夏普利)、年(让·蒂乔尔)、年 观察机制设计理论在现代经济学中的地位和重要性,笔者即将出版的《高级微观经济学》教材详细介绍了机制设计和相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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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特伦特的贡献对委托-代理理论中多代理人的最佳合同设计第一重要。 在认识到有限的理性(例如有限的理性)、新闻不对称、经济活动具有不明确性的情况下,福尔摩斯特伦特等人在1979年无论使用什么样的机制和制度,都将集体理性(资源比较有效地配置)和个人 但是福尔摩斯特伦在1982年解释说,如果一个人的经济特征是公共新闻,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就可以形成激励的兼容性。 另外,福尔摩斯特伦特将代理人的报酬与绩效相关情况联系起来,通过模型化解决了风险和激励的最佳权衡。 因为,有必要在风险和激励之间进行权衡解决,另一方面,高强度的激励合同可以促使代理人努力工作,提高委托人的利益,这被称为激励效果。 另一方面,因为使用的性能指标中包含噪声因素,所以如果以高强度激励性能,则噪声带来的不明确性被放大,代理负担的风险提高。

【田国强:机制设计理论对中国改革的借鉴意义】

哈特在代表作《公司、合同和财务结构》书中迅速发展了现代产权理论,提出了不完全的合同概念,同时其核心结论是:由于个人的有限理性、新闻不对称和风险不明确,所有经济活动的交易或新闻 例如,在一家下游公司按照上游公司要求的技术细节生产零部件后,上游公司经常以该产品不符合规定为借口拒绝支付价格。 由于资产的专用性,下游公司只能以低价或赤字将产品销售给上游公司。 这种现象被称为敲打、拿着、抑制竹竿的问题。 作为应对措施,双方能否事先签订细致的合同,详细规定所有的技术标准? 答案是否定的。 合同本质上是不完整的,个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是不能通过事前规定来防止的。

【田国强:机制设计理论对中国改革的借鉴意义】

哈特的不完全合同和权力( power )成为理解经济制度和经济协定的两个关键。 这里的权力是指合同中各方对方不进行交易时的地位,主要由剩余控制权( residual power )的配置决定。 由于合同通常不完整,总是有漏洞、缺失性或模糊性,因此一个合同不能详细规定所有可能情况下资产招聘的所有方面。

【田国强:机制设计理论对中国改革的借鉴意义】

由此认为,现代产权理论不能像以前流传的产权理论那样用资产所有权这个一般术语来定义。 在合同中,可预见和可实施的权利对资源配置不重要,因此掌握哪个合同中没有提到的资产控制权很重要。 据此,哈特等人将财产权定义为剩余请求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划分,公司的财产权是合同关系。 对公司产权(权利和义务)的不同划分决定了不同的产权安排,生成了不同公司的产权结构和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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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私有财产权是指个人在行使某项权利时,拒绝他人行使同样的权利,私有权在理论上被确定的非私有所有权是指个人在行使某项权利时不拒绝他人行使同样的权利,非私有权是确定的 另外,私有财产权并不意味着与财产权相关的所有权利掌握在一个身体手里,可以有两个以上的人拥有。 例如,股东、经理和员工掌握的权利是明确定义的权限。 股东对资产拥有所有权,有权阻止经理转让资产。 经理对资产利用有决策权的员工有权拒绝股东或经理在合同期间为个人私利转让资产。 哈特等人说,在合同不完全的情况下,把剩余控制权安排在投资决策比较重要的一方是有效的。

【田国强:机制设计理论对中国改革的借鉴意义】

中国的改革在某种程度上

不完全合同的确认和产权的再划分

中国的改革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完全合同的确认和产权的再划分。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打算建立全面的完全合同,经济个人基本上没有剩余控制权。 很明显,由于个人利益和新闻不对称这两个最大的客观现实制约,这种人制机制的新闻在有效性和激励兼容性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 以农业生产为例,改革开放前的农户没有剩余控制权,结果一是粮食增产目标达不到,浮夸风行,二是农民生活水平下降。 从改革开放后实现的包产到户合同,生产队把田地承包给农民,与具体的生产活动管理无关,农民每年只向国家支付一定的粮食,剩下的归农民,完全不需要支付之后的粮食。 这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激发了这种能力和潜力,不仅超额实现了国家粮食增产目标,而且大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

【田国强:机制设计理论对中国改革的借鉴意义】

因此,制度很重要,不同的制度经常对应不同的资源配置结果,制度是可调整的和可设计的。 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启示是政府不试图建立面向市场、社会的全面契约,将剩余控制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不能很好地处理新闻和激励的问题。 这里面实际上有两个层次的问题。 一是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二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制度变革的方向应该是合理定义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之间的管理边界。

【田国强:机制设计理论对中国改革的借鉴意义】

很明显,基于交易价格理论框架迅速发展的不完全契约理论是机制设计理论在微观行业的扩张和拓展。 不完全契约理论主要为微观公司理论和企业治理结构中控制权的配置对激励和新闻获取的影响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分解工具。 常规机制设计理论是更基本、常规化和宏观,重点探讨基本制度规则的明确性,系统分析资源配置制度和过程,从大到一国、小到一单位的委托代理,新闻、信息表达、控制、激励和经济人的解决能力分散化

【田国强:机制设计理论对中国改革的借鉴意义】

目前,中国推进的以实现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的全面改革的深化,在某种意义上是非常深刻的制度变革,因此,关于包括中央顶级机制设计和各级合同设计在内的一系列各种机制的设计 那么,大机制嵌套了小机制,旧机制伴随着新机制,如何避免各种机制之间的内在冲突呢? 这是改革过程中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 从宏观层面来看,中国的下一步是全面深化改革仍然需要认识到两个基本的客观现实:个人利益性和新闻不对称。 在此前提下,一个改革或制度安排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就必须满足机制设计理论定义的两个基本制约条件:参与性制约和激励的兼容性制约条件,使大众从改革中受益,上下一致的改革共识,薯条 而且,必须认识到在微观层面也必然且经常存在不完全的合同,在合同不完全的情况下,让市场发挥决策性的作用,民营企业在创新驱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把剩余控制权配置在投资决策的相对重要方面 这为政府对市场、社会的放权和分权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田国强:机制设计理论对中国改革的借鉴意义】

(作者是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标题:【田国强:机制设计理论对中国改革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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