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81字,读完约2分钟
被传闻了好几天的南车北车合并了,随着两家企业的停牌,终于进入了实施阶段。 两家企业合并的理由非常简单,因为开拓国际市场时兄弟之间不竞争价格,所以得不到利益。 如果把两个企业合并成一个企业,一个拳头就能对外,明显得到更有利的合同价格,有利于从小维持企业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从大处维持国家利益。
铁路机车是中国装备制造业产业升级成功的典范,也是中国国际竞争力小的资本即技术密集型领域之一。 但是,中国高铁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同样面临着依靠价格竞争,利润界限低的问题。 以刚获得美国波士顿地铁5亿6700万美元合同的中国北车为例,其报价仅为同行竞争对手加拿大庞巴迪企业的一半。 这样的低报价除了低价格的特征外,还与长期以来北车南车以价格为竞争武器争夺国际市场有着重要的关系。
在国际市场大合同中,中国企业是笑傲江湖还是有人宰杀,除了企业层面的实力和谈判妙招外,第一还取决于双方的市场结构。 正反两个例子都是现成的。 正例子是中国铁道部当初引进外国高铁技术时,根据其垄断申诉人的地位在多个外国企业之间游走,纵横折叠,击破一切,简单地得到有利的合作条件,达成了中国高铁飞速发展的大业。 相反的例子是铁矿石进口谈判,中国是最大的申诉方式,但散兵游勇集团参加游戏,但由于面临淡水河谷、力拓、必拓三个供给寡头,谈判年年一团糟。
南北车合并后,中国的高铁设备一定能在国际市场迅速打破“恶性竞争”的格局,但对国内市场来说不一定是好事。 两者合并后,事实上形成垄断,铁总企业和各城市地铁购买很可能面临不利局面,竞争的减少是否对公司技术的提高、经营水平的提高有负面影响也需要注意。 此外,合并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备受关注。 根据现行反垄断法规,世界年销售额在100亿元以上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必须向商务部反垄断局申请,商务部进行审查,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的,反垄断局反对。 年南车北车辆企业总营业收入近2000亿元,必须按规定向商务部申报。 最终该合并案如何排除法律障碍,是赦免申报还是基于其他理由判断不构成限制竞争,目前尚不清楚。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现在,这个事件在法律层面也很关心。
标题:【南车北车合并竞争还是垄断,真的非常重要】
地址:http://www.china-huali.com/cjxw/19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