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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记者安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以来,到2012年底,全国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54.51万件,比较有效地维持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这是记者8日在农业部举行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标志的有效化仪式上得知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于2009年颁布,截止2012年底,全国成立了2259个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占农业县市区总数的80%。 聘请仲裁员两万人以上。
提高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权威度和严肃性,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标志,于7月8日正式生效。 标志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事业的统一形象标志,代表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事业的客观公正、便民高效开展。 表示被用作仲裁场所、仲裁文件、仲裁员聘任证书。
农业部经管司有关负责人说,启用仲裁标志有利于仲裁员行为的制约和规范化,吸引和便利农民大众申请仲裁,有利于社会和公众监督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事业。 下一步,农业部结合仲裁标志的采用,加强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仲裁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规范仲裁事业、调解的能力。
(原标题:土地承包仲裁法实施以来,解决了农村土地纠纷54.51万件)
标题:【土地承包仲裁法实施以来化解农村土地纠纷54.51万件[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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