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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的证据如山,湖北警察对外公开事故的原因是转嫁责任误解了公众。 ”。

3月27日,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负责人这样传达了时代周报,言语兴奋。

半个月前的3月12日,全国两会期间,湖北发生惨烈的特大交通事故,来自恩施的双层卧车经过荆州长江大桥南段时,与正面逆行的摩托车相撞,冲出大桥的护栏,造成14人死亡,8人受伤。

对此,3月1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的研究员在朝阳接受央视采访时指出,事故的原因是“荆州长江大桥的质量和施工存在很多问题”,大桥的护栏被嘲笑为“薄如纸”,真正的防护作用 荆州长江大桥的质量和安全是因为这成为公众质疑的焦点。

【湖北荆州长江大桥14人死亡特大交通事故调查】

因此,湖北省事故调查组和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部门反驳说,事故原因与大桥护栏的设计无关,第一是当地高速警察部门长期疏于管理。

“荆州长江大桥最初设计时使用的护栏的防撞水平最高,能承受280kn的冲击力。 但是,这次事故产生的冲击力达到了1013kn,远远超过了设计标准。 ”。 大桥设计单位湖北交通规划设计院交通工程室主任工程师张忠泽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公安部专家对朝阳的指责不科学。

【湖北荆州长江大桥14人死亡特大交通事故调查】

本报在湖北省进行了一周的调查,发现事故的原因有很多重大的隐藏情况。

荆州交通局的核心人士独家透露,事故摩托车逆行进入关闭的高速公路和桥梁,客车司机操作不当,造成了惨剧。 令人吃惊的是,这辆摩托车来自离事件现场200公里以上的宜昌五峰县。

摩托车为什么能堂堂正正地进入高速公路,进入荆州长江大桥? 为什么高速警察没能阻止?

另外,荆州长江大桥局长郭小军在本报上表示,由于作为大桥的行政管理单位,无权管理交通安全,因此该局委托湖北省高速警察总队的3支队公安大队进行这一段的安全管理。

荆州市交通局负责人向本报表示,从2006年9月开始,荆州大桥局与负责这条道路的高速交通警察三支队公安大队进行了协商,委托大桥全天候办公管理,每月25人,按每人200元的标准支付了补助。 迄今已向高速交通警察支付了47万元以上的费用。

【湖北荆州长江大桥14人死亡特大交通事故调查】

“签署的协议和支付47万的收据,我们提供给调查组,证据如山。 ”。 这个人说。

据记者现场调查,从2006年到现在,7年间,高速警察收取了47万元的费用,但没能履行管理的责任。

高速公路摩托车“逆袭”

来自200公里外宜昌五峰县的摩托车逆行荆州长江公路桥,成为“312特大交通事故”的导火索和主要原因,失去了14人的生命。

3月12日19点左右,从武汉回到恩施鹤峰县的双层卧铺巴士,从北向南行驶在荆州长江大桥上。

“客车以36人为核心,实际上有22人。 除此之外,车上还有很多衣服。 他们大多是服装小贩,刚从武汉汉正街进货就回鹤峰县卖了。 ”。 参与事故救助的荆州长江大桥局副局长徐明迁转移到了时代周报回忆中。

这时,在双层卧铺车厢前面行驶的是从荆州到公安县的31路公共汽车。 根据安装在巴士上的行车记录仪,当天19点04分,卧铺巴士越过巴士出现在左车道,逆行摩托车从对面急速过来。

对突然进来的逆行摩托车,卧铺的司机慌了神,为了不与摩托车相撞,狠狠地打了方向盘。 由于操作失误,车辆瞬间失去控制,飞出了桥右侧的护栏,从14米多的桥面直接跌落到长江岸的山腹林滩。

31路公共汽车司机陶开华向本报讲述了当时的惨状。 “突然,前面的车里听到了‘轰鸣’。 之后,事故车失控,撞到大桥右侧的护栏上,掉了下来。 ”。

月23日,本报来到荆州长江大桥南端。 大桥局的员工在这里放哨。 事故现场拉了很长的警戒线,促使来往的车辆进行安全观察。 破损的护栏全部拆除,宽20米的空不足,现在暂时由白色护栏代替。 根据目测,现场离大桥南检票口约1600米。

【湖北荆州长江大桥14人死亡特大交通事故调查】

根据本报独自得到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轿车在行驶中与摩托车相撞,飞出桥面,摩托车都声称在事故中受伤了。

张某的笔录显示,驾驶的摩托车号码是“鄂e2j440”,来自宜昌市五峰县。 当天13点,张某驾驶摩托车从五峰县出发,行驶了近6个小时后,当晚从荆州长江大桥高速公路收钱处出口进入高速公路,进入荆州长江大桥。

为什么摩托车可以逆行进入荆州长江公路桥?

据当地人说,其实摩托车逆行在荆州长江大桥并不少见。 “即使普通人那么多,摩托车一转弯就从对面顺行,但有胆量的人不会观察安全。”

遗憾的是,长期负责这一段的高速警察部门没有充分重视它,摩托车逆行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处理。

本报就摩托车的逆行,采访了负责这条道路的湖北省高速交通警察总队3支队公安大队大队队长王国平。 国王说:“问问其他部门吧。 在调查组调查结束之前无法证明情况。 ”。

“我们有统计数据。 每天有800辆摩托车进出长江大桥。 ”徐明迁在本报上介绍了。

2002年10月1日荆州长江大桥开通后,允许摩托车进出。 大桥局以5元/车的标准存入过去的摩托车。

然后荆州市以“造福民众,让民惠”为由,几乎取消了港河町、米卡町2町摩托车的存款。 “两个城市的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要在这座桥上往来很久,向他们收钱对他们来说是很大的负担。 ”徐明迁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分析说:“同时,这辆摩托车的一部分占摩托车整体的98%左右。”

【湖北荆州长江大桥14人死亡特大交通事故调查】

每天800辆摩托车像炸弹,威胁着桥的行驶安全。 张某开逆行摩托车是这次荆州长江大桥特大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

据本报大桥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在取消对两个城市摩托车的存款之前,一般会流动冈的逃亡费。 “在收钱的问题和突击事件中,经常发生麻烦。 同时,这也严重影响了行驶安全。 ”。

这次惨剧发生前荆州长江大桥上与摩托车相关的交通事故有12起以上。

高速交通警察浪费了47万美元的管理费

但是,7年前,比较摩托车和荆州长江大桥的交通管理问题,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局以协商和管理费的支付方法全面委托湖北省高速交通警察总队三支队公安大队的情况鲜为人知。

据本报报道,大桥2002年开通的11年间,逆行摩托车和很多混乱的交通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处理。

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局局长郭小军说,这是没办法的。 “我们大桥局是行政管理部门,没有执法权,只能由高速交通警察管理部门管理。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中的车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的除外。 ”。 《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记载“省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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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据徐明迁介绍,2006年前荆州长江大桥被采用为市内公路桥时,其交通安全管理业务由荆州市交通警察支队大桥大队负责。 2006年大桥两端的高速公路开通后,荆州长江公路大桥连接二广高速公路,成为高速公路的重要一环。 从此,荆州市交通警察支队大桥大队不复存在,交通安全管理业务由湖北省交通警察总队高级管理层支队15大队(现改名为“湖北省高速交通警察总队三支队公安大队”)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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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大桥的道路交通,提高综合管理能力,2006年9月1日,大桥局与15个大队分别作为甲、乙双方签署了《荆州大桥交通安全值班协议》。

本报获得的这项“协议”规定,乙方值班人员在现场维持道路交通秩序,组织者全天候不间断工作。 费用实行包干制,大桥局每月向乙方支付25人,每人200元的值班民警夜班加班津贴。 协商期间从2006年9月1日开始,协商结束根据现实情况双方协商结束。

【湖北荆州长江大桥14人死亡特大交通事故调查】

“其实,我们没有商量过中止。 也就是说现在也在协商期间内。 到目前为止,我们总共支付了47万元的费用。 ”。 大桥局的一位重要负责人对本报表示:“无论从哪个水平来看,大桥的交通安全原来都是由高速交通警察负责的。 协定签订的初衷也只是希望对方重视,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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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对此向公安大队队长王国平确认了这件事,他否定了“协议”的存在,说“没有任何协议”。 但是在《协议》中,王国平是代表乙方签字的当事人。 追问起来,他沉默了。

据本报报道,实际上,自合同签署以来的7年间,没有全天候工作过。 《协定》也早就成了纸空文。

湖北交通局推进教育中心副主任徐宏对本报表示,“让高速交通警察在大桥南北两岸24小时工作是不现实的”。

根据公开资料,公安大队管辖的高速公路范围从二广高速公路1730km+200m到1824+500m,总长度约95公里。 王国平也在本报上表示:“现在的警力不足,按照相关标准应该在0.5—1.0公里部署了警察。 公安大队只有35名交通警察,远远低于人员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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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等级之争双方

十四名乘客在摩托车逆行丧生。 之后,外界也产生了很多疑问。

“荆州长江大桥本身的定位有进化过程。 ”。 荆州市交通局不透露姓名的人把荆州长江大桥的全名介绍给荆州长江大桥和本报。 “道路”一词表明,这座桥当初的建设初衷是为了处理荆州市南北两岸的交通问题,被采用为荆州市内的道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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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襄荆高速通车,但离大桥还有10公里。 2005年,襄晋高速和大桥的连接线终于完成了。 2006年,荆州长江大桥南岸开始的荆东高速开通了。 因此,荆州长江大桥北接襄荆东高速,南接荆东高速,合并二广高速,成为高速公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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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后的荆州长江大桥,既是市内公路桥,也是高速公路桥。 那天平均车流量也急剧增加,2005年的6450辆车增加到了现在的1.7万辆,所以高峰期超过了3万辆。

但是,2006年以后,大桥在交通管理中也根据至今为止的要求,以“一级道路、混合交通”的方法实施。

“混合交通”决定过长江桥,不管摩托车、农业三轮车、公共汽车、在从南到北的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

长江大桥全长4397.5米,宽24.5米。 尽管在现场,本报还是看到行驶车道的两侧分别设置了“摩托车和农业作业用车道”,其宽度为2.75米。 但是,来往于河流的摩托车很少在这条路上行驶,经常和其他汽车混淆。

“限制速度因车辆而异。 例如,公共汽车的限速是60公里/小时,通常汽车的限速是80公里/小时。 “混合交通”大桥交通状况特别多,杂乱无章。 只有这里才能看到这种奇观。 ”接受本报采访的湖北省交通厅的处级干部有趣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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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乱的车辆状况引起了许多杂乱的交通状况,许多杂乱的交通状况隐藏着巨大的安全威胁。 终于惹了大祸。

另外,事件后,外界对长江大桥质量安全的疑问也不断。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朝阳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认为荆州长江大桥的质量和施工存在很多问题。 例如,临时焊接的情况比较普遍,连接桥梁和立柱的螺栓不适合孔径的大小,特别是金属梁式护栏的防撞水平很低。

大桥设计机构——湖北省交通计划设计院交通工程室主任工程师张忠泽向本报介绍,大桥设计是2001年提出的方案,这是因为按照1994年颁布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设计的。

“大桥的护栏设计时使用的防撞等级是pl3,是最高的防撞等级标准。 设计车辆碰撞速度80公里/小时,车辆质量14吨,可防护碰撞立场15度,280kn的冲击力。 ”。 张先生说。

根据本报得到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客车事件前的行驶速度为81.6公里/小时,冲突立场为55度,客车的总质量约为14吨。 这样计算的话,客车当时的冲击力达到了1013kn,超过了当初设计的2.6倍。

荆州长江大桥接入两广高速的同年,交通部颁布了2006年版的《道路交通安全设计规范》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对护栏的碰撞载荷提出了新的要求。 “按照这个标准荆州长江大桥应该达到360kn,但无法承受1013kn的冲突”张忠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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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后,我们向荆州长江大桥局发出了20多次书面信件,要求整改大桥,提高了护栏的防撞等级。 ”。 湖北省交管局不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对时代周报说。

但是荆州市交通局对此予以否定,说:“从来没有口头通知。 唯一,只是口头注意了大桥的路面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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