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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8月7日电(记者王晓磊)重庆市公安机关17868名民警6日在全市45个试点参加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 这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第一次考试。
根据公安部的部署和要求,各省级公安机关以及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通缉机关必须在2011年底之前组织和结束价格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本系统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的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
根据相关规定,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分为基本级、中级、高级。 在职人民警察都必须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没有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处理案件。 在县级、市(地)级公安机关内担任执法工作类机构、公安派出所的第一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以上执法资格。 执法资格等级的比较有效期为5年,只有50岁以上的民警取得的执法资格等级才能保存到退休。
在重庆各试验所,公安部派遣了3个巡视组,重庆方面也组织了42个现场督察组,进行了移动巡视。 重庆市公安局规定,通过考试者立即离开执法岗位,两年内未通过补考者将被解雇。
参加考试的重庆市公安局警令部信访处处长苏小江说,题目很难,有深度,有广度,涉及到包括刑法在内的很多法律知识,对民警的素质和能力进行了严格的考察。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将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培养,建设长期执法制度,推进、引进民警学法用法,在学习中从事,在工作中学习,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能力和素质
标题:【中国公安机关首场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在重庆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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