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74字,读完约5分钟
根据国资委网站,为了贯彻执行中纪委、中央管理工程建设行业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印刷年工程建设行业突出问题专业管理重点的通知》(中纪发[]12号)的要求,完成了好年工程管理的各项任务
一、事业重点
(一)认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故障排除和问题整改。 一是继续深入掌握项目的调查工作。 对于新的开工项目,必须滚动,跟踪审计。 对建设项目,必须动态监督管理,监督全过程的竣工项目要好好组织检查。 要加强对辅助资金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半途而废”的工程发生。 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标准,坚决消灭“豆渣”工程。 二是按照《中央公司关于工程建设行业突出问题管理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纪检查[]171号)的要求,比较调查的各种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执行整改责任,把握政策边界,掌握分类解决,各项问题整改
(2)加大积分环节的管理力度。 一是着力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进一步规范招标活动,借用招标等违法行为的资质进行投标,征收管理费借给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集中管理要点。 二是着力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建设部门应当实行责任,禁止拆除订单、违反指定承包人、分包和违法分包,以及承包超出资质等级同意范围的工程。 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许可证和开工报告制度,禁止未经许可开工。 施工总承包公司必须执行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对工地管理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建设部门必须根据合同的交易情况及时支付工程款。 三是着力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质量下降等问题。 建设部门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的安全生产费用、向设计部门、施工部门违反工程建设的强制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要加强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禁擅自编制工程设计,偷工减料,充电如下。 加强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没有监督管理能力的,应当认真纠正,按照有关规定填写不良行为记录。
(三)认真调查工程建设行业违纪事件。 要进一步加大侦查案件的工作力度,从调查问题入手,深入挖掘违规行为背后的官商勾结、权利金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以及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二是强调事件要点,领导干部违规介入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要求受贿,认真调查失业事件;招标投标、物资采购、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录用等环节中的违纪事件,。 三是认真整理拆除工程建设行业事件的优势和规律,拆除原因,堵住漏洞,创新制度,开展警告教育,发挥事件治本功能。 四、全面系统地整理工程建设行业发生的违纪案件,编制案件需要情况。
(四)切实把握长期机制建设。 一、进一步整理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是完善的项目决策、招标、物资采购、资金录用管理、质量安全和项目实施管理等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合法性、辅助性、控制性和实用性。 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新闻公开和可靠性系统建设,根据新闻公开的要求忠实提供项目建设管理新闻和岗位、主要员工行为新闻,配合项目所在地领域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中的信用证 三、加强制度执行力,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和责任制约机制,积极开展项目管理效能监察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 四是认真总结项目管理和工程管理工作中的经验方法,进行广泛的推广宣传,运用典型的引导途径,继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二、就业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年是工程监理工作扎实的一年。 各中央公司要进一步提高认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与公司实际紧密结合,周密部署,全力执行,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各级工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协调处理要点难点问题,反复党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合作、分工合作、分级责任、上下联动的领导体制和从业机构,深入引导工程管理工作。
(二)强调要点,落实业务责任。 工程管理工作要面向广泛,强调要点,集中精力突破难点,通过要点突破推进全面工作,通过集中管理推进长期机制建设。 今年要依靠租赁资格和管理费租赁资格等问题提出进行专业管理的新任务,及时制定方案,研究具体措施。 必须进一步落实员工的责任,确定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工的标准和完成期限,使所有员工都被逮捕和管理。
(三)周密部署,加强监督检查。 要点要加强行业、要点项目和要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比较改进的措施。 要积极探索监督检查业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结合全面检查、专业检查、随机抽取、卡审计等方法,促进业务责任的落实,保证业务效果。 要改进监督管理方法,深入研究和改进电子监察等手段和做法,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国外项目的实时监视。 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监督的作用,重视增强监督实效。
各中央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自去年6月30日前开展工程管理业务以来起草和结束的案件请向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发送信息截至去年11月20日前汇总年度工程管理工作年度提交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监察局。
联系方式:执法监察室张玺
电话: ( 010 ) 64471626、64471429
传真: ( 010 ) 64471451
邮箱: zhifa-jw@sasac.gov
国务院国资委开展工程建设行业尤为突出
问题特别管理业务协调小组
五月十六日
标题:【国资委:将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的行为】
地址:http://www.china-huali.com/cjxw/23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