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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奇虎360起诉瑞星企业的“捏造事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攻击奇虎360的商业信用和商品信用”事件作出了公开判决。 法院最终裁定瑞星败诉,赔偿奇虎360损失共计20万元,并在北京青年报上连续10天道歉。

“瑞星360之争:该给谁立法?”

瑞星并不是第一次用不正当的手段诽谤商业,震惊上次安全软件界的最大丑闻“于兵事件”(也称为“微小点冤案”)的手段更卑鄙,直接压倒了同行竞争对手。 当时瑞星认为“东方微点”企业开发的“自主防御”防病毒软件对市场地位构成了威胁,以420万元人民币,当时北京市公安局的网络监狱处处长于兵,很多人用伪造证据等方法直接向迈

“瑞星360之争:该给谁立法?”

具体来说,瑞星利用其运营的官网,广泛传达了所谓的“360给顾客安装“后门””的复印件,据说360名安全卫士在安装到顾客的电脑上时,个人开设了“后门”。 这个“后门”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瑞星企业在其官网、客户端软件、媒体上广泛传播上述复印件,扩大了对原告的损害。

“瑞星360之争:该给谁立法?”

经过中国新闻安全评价中心等权威机构的检查,他解释说360安全软件中不存在所谓的“后门”程序。 奇虎360企业认为这些诽谤性质的不真实言论对360安全产品的良好商誉造成了巨大损害,是对360商业形象的严重污蔑,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瑞星360之争:该给谁立法?”

应该观察的是,瑞星进行这种污蔑的时间是360免费杀毒上市后的短短4个月,但这4个月内360种杀毒已经超过瑞星的病毒消除成为市场份额第一,以前流传下来的杀毒产品的市场份额 因此,业界认为360免费病毒对策的迅速崛起是瑞星企业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诋毁奇虎360商誉的最大原因。

“瑞星360之争:该给谁立法?”

法院作出判决数十小时后,瑞星方面向法院提出了上诉请求,其中也有狡猾的说法,意外的是“呼吁加强网络立法,惩罚顾客的隐私侵害行为”。 专家认为瑞星迄今为止的斑恶迹没有资格提出这些建议,认为这次的惩罚力度很弱,对瑞星经常使用非常规则的手段进行商业诋毁,造成严重后果的重罪行为,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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