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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任何地方性侵犯未成年人都是被唾弃的犯罪。 严惩犯罪是为了正义,也是为了加强威慑力。 但是,这样的邪恶怎么才能防止呢? 无论在哪里都可能是棘手的问题。
无论是美国和英国为受害者制定的法案,还是日本给孩子买春天,还是电影《素媛》原型的重事件给韩国带来的变化,对逮捕者实施严厉的制裁,对前科者进行严密监视是很多方法。
美国:不仅严惩,而且永远钉在耻辱的柱子上
在美国,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不仅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而且长期钉在耻辱的支柱上。
——以一个女孩的名义提出的法案
1994年7月,美国新泽西州杰西·廷加斯说,他把隔壁7岁的少女米根坎卡骗回家,给她看兔子,最终强奸了少女,残忍地杀害了她。
图片来源:新华国际标题
这件事震惊了全美。 新泽西州在受害者的家人和当地政界人士的推动下,最初制定了梅根法。 同年,该法案也在联邦一级通过了。 该法案规定,对未成年人释放性犯罪者后,也必须立即向当地执法机关报告住所变更、员工变化等。 没有及时报告重罪。
性侵犯者的个人新闻经常依法公开在网站上。 这意味着,即使在特别观察保护个人隐私的美国,即使搬家、换工作,新邻居和同事也能很快知道性侵犯者事件的底细。
法律效力是否达到预期,具体措施是否过于严格等也引起了争论,梅根法案的逻辑至今在美国仍被认可,将性侵犯未成年人钉在耻辱的支柱上,永远在公众监督之下。
——“色魔医生”的背后:知情同意,主管不端应该问责
“色魔医生”纳萨尔性侵犯事件是近年来美国社会乃至国际体坛最震动的未成年人性侵犯事件。
年2月2日,纳扎尔出席了听证会(图片来源:新华社/路透社)
纳萨尔曾在美国体操队和密歇根州立大学的运动队担任医生。 在过去的两三年里,包括数字美国奥运会体操冠军在内的近300名女性被纳扎尔性侵犯,其中100多人出庭作证,多数被侵害时也是未成年。 光是性侵犯未成年人的罪行,他就被判处最高175年的监禁。 数罪惩治,可以说他会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年2月2日,在美国密歇根州夏洛特市,受害者凯蒂·布莱克(中)在父亲和教练的陪同下出席了听证会(图片来源:新华社/路透社)
纳扎尔的坏事长达数十年,美国社会对许多主管部门的问责之声高涨。 美国体操协会理事会成员为此辞职,密歇根州立大学同意向受害者支付总额5亿美元的赔偿。
英国:文件底全国网络使性侵犯倾向者远离
——犯罪记录可在全国网络上查阅
2000年,8岁的女孩莎拉·佩恩在家附近玩耍时被恋童癖者性侵的罗伊·怀汀带走并强奸。 怀廷后,被判处终身监禁。 悲伤的受害者父母得知犯人有案底后大发雷霆,开始参加英国版梅根法案的推进。
年,被称为“莎拉法案”的“性侵犯儿童新闻披露计划”终于在英国实施。 父母和监护人有权通知警察儿童性犯罪案件底部的人是否接触自己的孩子,警察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提供情况。
另外,与孩子有点相关的职业是积分审查行业。 英国于2002年建立了“暴露和区块服务”的档案系统,原来分别掌握各地警察手中的犯罪记录形成全国网络,与儿童相关的职业公司在录用新人时可以调查是否有犯罪记录
——怎么让孩子们敢于说呢?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许多遭受性侵犯的未成年人感到羞耻,认为对方有权不说话,在沉默中痛苦。 例如,bbc前播音员吉米·扎维尔的性侵犯受害者有几百人,7人以上未成年了,其中许多人沉默了30年。
据英国儿童剥削和在线保护中心负责人介绍,防止性侵犯最重要的是打破禁忌,让孩子们敢于报道这些事情,由相关机构倾听和解决,是社会成熟的表现。
除了校园,网络也是向孩子们下手的重要渠道。 英国社会近年来特别关注针对孩子的网络性犯罪。 许多学校向学生和家长提供相关介绍和注意。 例如,在英国,成人在网上给未成年人看裸照也可以说是性犯罪。
日本:严惩“从孩子那里买春天”皮条客
——为未成年人购买春季服务
与学校的性侵犯相比,日本的性侵犯未成年人现象更臭名昭著的形式是“给孩子买春”的服务,通过有偿交易与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和性行为。 读日本报纸时,经常会出现企业员工和政府公务员因“向孩子买春”的行为而被捕的社会信息。 中学女生的“援交”现象也是这样的问题。
日本于1999年颁布相关法律惩罚妓女和妓女。 抚摸孩子的生殖器官,向孩子暴露生殖器官等,对未成年人采取有偿方法的性行为是“给孩子买春”的行为。 客人被处以5年以下的刑期和最高300万日元的罚款,妓女被处以5年以下的刑期或最高500万日元的罚款,专门从事“买春”的中介被处以7年以下的刑期和最高1000万日元的罚款。
——有儿童性犯罪的前科,出狱后也继续报告
从地方政府层面来看,大阪府从去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保护孩子免遭性犯罪的条例》是日本47个都道府县中首次制定同样法规的地方自治体。 对于居住在大阪府的儿童性犯罪的前科者,服刑期间结束后5年内,将向政府申报本人的姓名、住所、年龄、联系方法、罪名、刑期等7份复印件,对不报告者处以最高5万日元的罚款。
韩国:“素媛”的原型濒临来源
电子手铐+一对一监视
韩国从2008年开始实施电子手铐制度,对性犯罪惯犯、未满13岁的孩子实施性犯罪者等,出狱后戴上电子手铐,使警察能够掌握动向。
图片来源:电影《素媛》
但这一年发生了震撼韩国社会的未成年人性侵害事件——也是韩国电影《素媛》的原型事件。 2008年12月,8岁女孩娜英(化名)被57岁醉汉赵斗顺强奸受伤,情节恶劣在韩国社会掀起了轩然大波。 赵斗顺最终被判处12年监禁。
根据韩国2009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20岁以上的成人平均可以在政府指定网站上阅览性侵犯未成年人的姓名、年龄、住所、照片、犯罪复印件等个人新闻。 之后,追加了禁止性侵犯者接近受害儿童的家和学校等的一系列规定。
另外,根据去年7月生效的法律,韩国法官可以对根据事件遭受性侵犯的16岁以下未成年人成人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持续时间在15年以下。 这是亚洲国家首次引进这种惩罚手段。 “化学阉割”是指让性犯罪者控制内分泌药物和激素,抑制性冲动,但不失去性能力。
年1月,韩国法院第一次对性犯罪者作出“化学阉割”的判决,5名性侵犯的少女犯罪嫌疑人被判处15年徒刑、“化学阉割”3年、出狱后带电子脚链20年。
随着赵斗顺明年刑满出狱,韩国社会再次关注这一事件和性侵犯未成年人犯罪。 许多民众在网上请愿延长对赵斗顺的刑期,加强相应的预防措施。
韩国议会今年3月通过了一项名为《赵斗顺法》的法案,从今年4月16日开始对未成年人犯性犯罪,与有再犯危险性的犯罪者进行比较,出狱后,至少有半年的人一对一进行全天候监视。
|王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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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获刑175年、化学阉割……对性侵儿童的恶人,这些国家都如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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