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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肇事者当场被捕,但依然有32人倒在血海中——其中有29名4岁左右的孩子。

这是4月29日上午9点40分左右,江苏省泰州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一起斩首的孩子。

这也只是一个月零五天,是国内发生的第四个校园砍人事件。

事件发生后,江苏省党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以及泰州市委党政府的主要领导都在得到情报后的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截止到29日下午17点,泰兴方面就这次砍刀召开了两个新闻发布会,但仅看了信息通稿就匆忙结束,没有安排信息媒体的问答,留下了很多疑问。

现场最高指挥,泰州市市长姚建华在电话上给本报记者展示了三份复印件:第一,所有伤员目前生命特征正常第二,凶犯当场被捕,正在审理中第三,凶犯不是好人,留下了坏痕迹。

许多疑团没能解开

29日下午12点和下午17点,正式召开了两个新闻发布会。 但是仪式简单迅速,发言人读完原稿后,主持人宣布结束,一行匆匆离开了现场。

据官方通报,该嫌疑人徐玉元,男,46岁,已婚,泰兴市泰兴镇人,住在泰兴市泰师路18日,最近没有工作。 本报记者在当地听说徐玉元家有上下8家出租房屋,平时沉默寡言。 据民间消息,他在事发地的幼儿园做保安,之后因工作态度不好而被辞退,据说是因为这种心理不平衡。

“幼儿园凶案江苏泰兴行凶者“劣迹斑斑””

受伤的人共有32人,其中学生29人、教师2人、保安1人、5人受伤严重,重症2人,但没有死亡。

官方认为这是严重的刑事犯罪,是个人故意的伤害行为。

据事件现场幼儿园对面的超市老板娘介绍,当天上午9点40分左右,幼儿园里传来哭喊声,马上走到幼儿园门口一看,幼儿园的门卫满是血,另外约8名幼儿倒在幼儿园的操场上,“头上,脖子上,

幼儿园对面开餐厅的老板也说,听到哭声后,去幼儿园,看到有人和拿着刀的男人搏斗,赶紧拿着长椅拿来刀的人。

据目击者称,持刀的男性50岁左右,手里拿着长约50厘米的疑似杀人刀,上面的血不断流下来。

目击者对本报记者说,在事件教室的小二组教室里“不堪入目”。

根据规则,幼儿园应该在上课时锁门。 因此,嫌疑人进入幼儿园的事情尚不清楚。

关于凶犯行凶的动机和被逮捕的全过程,本报记者通过渠道联系了从泰州市公安局调动的狱警,但说“不方便,说不出来”。

之后,当地发生了紧急情况。 江苏省、泰州市主管领导指示不顾代价挽救生命,有关部门都在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从省市派遣医疗专家,成立专业急救小组,全力进行医疗救治。 然后,成立了专业班,对受害者的每一个家人,进行着稳定的安抚工作。

“幼儿园凶案江苏泰兴行凶者“劣迹斑斑””

江苏省有过

预防学生人身伤害条例

本报记者从数字泰兴市教育部门的人那里接到了不同的电话,显示在手机的呼叫状态和电源关闭状态。 另一个幼儿园老师的电话打来了丈夫。 那位丈夫告诉记者:“x老师吓得神志不清。”

2006年,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解决条例》,从第二年3月1日开始实施,为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和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条例》规定了学生伤害事故责任,规范了伤害事故的解决程序,加强了政府预防和解决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确立了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其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幼儿园儿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预防和解决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关于“预防伤害事故”,《条例》作了大篇幅的表述,详细规定了政府、各级部门及学校在加强“防止学生伤害事故”中应履行的职责。

其中,必须建立学校门卫管理等内部安全保安制度,由能切实履行专职保安或职责的人员担任门卫和其他防卫人员,对进入学校区域的来访者和车辆加强管理。

泰兴镇中心幼儿园的保安制度是否贯彻《条例》的规定需要调查。

《条例》而且政府必须组织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条例》鼓励和提倡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因此,经过学校的推进,许多家长为学生购买了保险”。 泰州一所中学的中学老师告诉本报记者:“平均费用为35元/年/人,保额为6万,秋后的入学统一由学校处理。”

“幼儿园凶案江苏泰兴行凶者“劣迹斑斑””

接近泰兴教育系统的人对本报说,“关于预防和保险”这两个是幼儿园系统做不到的。

标题:“幼儿园凶案江苏泰兴行凶者“劣迹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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