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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征集意见稿)》的公开征集通知。 确定写入“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立法目的,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两大支柱控制框架。 完全的人民币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的虚拟货币风险,确认任意单位和个人禁止创建和销售数字奖牌。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就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编纂事业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计划和年立法计划。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金融改革部署,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人民银行组织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征集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编纂《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必要性
(一)有必要实行中央金融改革部署,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党的十九大、第五届全国金融业会议对金融业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坚决防止重大金融风险攻防战,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慎重监督管理基本制度的职责由人民银行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在此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银行的职责提出了新的要求。 例如,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统一调整监管体系的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企业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一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提高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这些复印件需要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充分体现,为改革进行法律保障。
(二)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防止解决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必要性。 近年来经济金融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金融市场规模迅速扩大,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业务交叉融合,网络金融迅速发展。 另外,金融风险的交叉传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足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依然需要进一步沟通。 适应社会经济优质快速发展,党中央提出金融供给方结构改革,贯彻新的快速发展理念,强化金融服务功能,平衡稳定增长与风险防范的关系,正确有效地处理要点行业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 为了更好地执行改革要求,需要完善金融宏观控制体系,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两个支柱控制框架和反周期调节机制,建立系统性风险处理机制,维持金融稳定。 需要通过修改法律,落实人民银行的新职责要求,完全履行职务措施,在法律框架下推进金融业的优质迅速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三)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趋势。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各国开始重新审视中央银行的功能定位,强调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加强中央银行在维持金融稳定中的功能、防止和解决中央银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作用。 多个国家的中央银行(货币当局)在解决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实施了变革,增加了新的责任,革新了监管手段。 例如,美国多德·弗兰克法将联邦储备制度的监督管理责任范围扩大到系统重要性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英国《年金融服务法》在英国银行内部设立了金融政策委员会和慎重监管局,前者负责宏观审慎政策的制定、识别和解决系统金融风险,后者负责金融机构的谨慎监督管理。 人民银行认真跟踪研究国际金融监督管理的改革动态,并结合中国国情总结其中的有益经验,体现在《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编纂中。
二、《中国人民银行法》编纂的首要工作和整体构想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编纂事业,组织专家对修法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多次展开实地调查,长期跟踪研究相关国际经验,起草了修订草案。 2019年10月至年7月,征求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行业专家学者的意见。 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选修形成《征求意见稿》。
修改本法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五次全国金融业务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根据金融业务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要求,服务实体经济、金融风险的预防管理、金融 是把国内的实践和国际经验重叠起来。 立足我国国情,在总结近年金融宏观调控和风险处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条件成熟,将比较有效的制度体现在修法中,充分借鉴了危机后各国中央银行立法先进经验和相关国际规范。 二是坚持问题方向,确保改革放箭。 坚决防止旨在维持货币稳定、提高货币总快门、解决重大金融风险的攻防战、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加强民营微型公司和扶贫的金融服务、金融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等重大 三是多次市场化、法治化的政策指导。 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化控制方法,推进金融业双向开放,减少和消除不必要的行政制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不断优化商业环境。 并多次发生系统金融风险基础,健全行政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制度线索,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管理要求。
三、《征求意见稿》的第一复印件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人民币、业务、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财务会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9章73条。
(一)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金融宏观调控。 《征求意见稿》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写入立法目的,诱惑金融系统回到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 为了更好地进行金融宏观调控,为中国经济的优质快速发展服务,《征求意见稿》从全局出发,确定了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宏观审慎政策的职责定位,提高了货币政策和信用政策监督管理的比较有效性
(二)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银行的新职责要求。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人民银行“三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改善人民银行的职责,制定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慎重的监管基本制度,主导系统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三个“统一” 落实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的协调和新闻共享(第五条,第十条)。
(三)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两个支柱控制框架。 《征求意见稿》完善了货币政策工具箱,适度增加了货币政策工具的灵活性,保证货币政策控制科学合理有效(第25条)。 。 为了填补宏观审慎政策的制度空白,《意见征稿》以确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确定宏观审慎政策目标、加强反周期调节和透明监督管理为重点,对金融机构的反周期资本缓冲、风险准备金、压力测试
(四)健全系统的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企业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度。 系统的重要性确定金融机构的判断、识别、监视分解、表格监督管理以及制定实施恢复和销毁计划。 确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批准和监督管理规定。 确定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认定、检查判断和监督管理(第35条、第36条、第39条、第54条)。 另外,《征求意见稿》完善了金融业的综合统计管理和报刊提交规定(第40条)。 。
(五)人民银行进一步发挥维护、防范和处置金融稳定和系统金融风险的作用。 《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银行监视和判断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主导防止和解决系统金融风险。 建立确定的金融风险处置责任体系,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措施,包括监督问题机构实施自我救济,对债权人依法实施债务减值,提供流动性支持,设立特殊目的实体等(第三十
(六)完全人民币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的虚拟货币风险,决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作和销售数字奖牌(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
(七)完全人民银行的管理制度。 继续中国人民银行不直接购买、销售国债和其他国债,不向地方政府提供贷款(第32条)。 。 保证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持续健康稳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银行制定与中央银行会计制度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经国务院批准组织实施,维持公开透明,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完善财务缓冲和利益分配制度,提高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第57条至第59条)。 。
(八)健全人民银行执行职务的手段,提高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依法执行职务是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内在要求,《征求意见稿》依法行政为基本,提高法治能力,完善执行人民银行职务所需的检查监督和监督管理措施的规定,限期整顿、批准 比较金融市场违法价格低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提高金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加重处罚,罚款上限提高到2000万元。 对人民银行许可的单位增加业务暂停、许可证失效、市场禁止进入等处罚措施(第61条)。 。
标题:“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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