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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兆小贷款市场迎来新规则,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小额贷款企业监管的通知》。 《通知》要求小贷款企业合理明确利率,鼓励贷款利率下降,确定小贷款企业融资杠杆的上限,并将同一借款人贷款比率的上限放宽到10%。 另外,《通知》还禁止小贷企业融资投资股、金融衍生品及房地产市场的违规融资。

“万亿小贷市场迎新规:统一融资杠杆上限,禁止贷款流向股市楼市”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通知》强调了事件的事后监督管理和负面清单管理。 上级行政法规还没有颁布的情况下,根据以问题为导向、急用先行、逐步完善的设想,强调事件中的事后监督管理,确定领域亟待统一的监督管理规则。 多次底线思考,接触违法违规的高压线,防止风险溢出,严禁遵守风险底线。

“万亿小贷市场迎新规:统一融资杠杆上限,禁止贷款流向股市楼市”

同一借款人贷款馀额的上限缓和

根据2008年原银监会发表的《关于试行小额信贷企业的指导意见》的定义,小额信贷企业是自然人、公司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不吸收公共存款,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有限责任企业或

据银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小额贷款企业法人机构9074家,全领域实收资本9478亿元,贷款馀额10043亿元。

首先,《通知》规定小贷企业必须适度对外融资。 什么是“适度”? 《通知》为小贷企业设定了融资杠杆的上限,一是小贷企业以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馀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一倍。

二是小贷企业以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四倍。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监督管理的需要降低上述对外融资馀额和净资产比率的最高限额。

二是多次小额分散。小额贷款企业进行融资时,按照小额、分散的大体,根据借款人的收入水平、整体负债、资产状况、实际诉求等因素,合理明确贷款金额和期限,借款人的偿还金额超过其偿还能力,

《通知》规定小额贷款企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企业净资产的10%。 记者观察到,这个比例比之前的“指导意见”规定的5%基准有所缓和。

另外,小贷企业对同一借款人及其相关人员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15%。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监督管理的需要降低上述贷款金额的最高限额。

第三,监视贷款用途。 小额贷款企业必须与借款人确定约定贷款用途,同时按照合同约定监视贷款用途,贷款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控制和产业政策。

《通知》确定规定小额贷款企业融资,不得用于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的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 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跨省经营,不得划定一些禁止行为

这次发布的“通知”确定了小贷企业必须合理明确利率。 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违规被事先扣除的,应当按照扣除后的实际借款金额偿还,计算利率。 同时鼓励小额贷款企业降低贷款利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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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跨区经营的问题上,《通知》要求小贷企业重视当地服务,大体上要在企业住所所属的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 对经营管理好、风控能力强、监督管理评价良好的小额信贷企业,可以征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放宽经营区域限制,但不得超过企业住所所属的省级行政区域。 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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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小贷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行为底线,不得有以下行为:通过吸收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的网络平台或地方各种交易场所,销售、转让本公司不良信用资产以外的其他信用资产的资金

麻袋研究院支持高级研究员苏筱对记者说,总体来说“通知”的复印件与迄今为止监督管理放出的信号没有太大差异,市场基本上受到期待。 小额贷款机构属于地方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同地区本来就有一定的标准差异,疫情期间一些地区进行的政策调整,进一步扩大了这种差异,这次通知的发布从全国一级加强了库存小融资机构的监督管理,重要指标的口 统一顶层监督管理,对消除地区监督管理差异具有重要作用,为小融资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营造了优良的环境。

标题:“万亿小贷市场迎新规:统一融资杠杆上限,禁止贷款流向股市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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