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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盛路通信科学技术株式会社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 002446证券简称:盛路通信公告编号:-076
债券代码: 128041债券简称:盛路可转换债券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企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复印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解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责。
一、重要的复制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追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
2、这次股东大会没有参与变更上次股东大会决议的
这次股东大会以当地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年12月9日下午14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年12月9日上午9点15分~9点25分、9点30分~11点30分、下午13点~15点。深圳证
(2)现场会议地点:企业办公楼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法:这次股东大会采取当地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
(四)会议召集人:企业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长杨华先生
(六)这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企业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这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8,450,475股,占企业股份总数的15.2349%,符合《企业法》和《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 其中:
(1)现场出席这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票数量135、356、655股,占企业股票总数的14.8944%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这次会议的股东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票数3,093,820股,占企业股票总数的0.3404%。
(3)参加这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665,904股,代表企业股份总数的5.2451 %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项目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法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议案;
同意138,032,455股,占出席这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比较有效的表决权股总数的99.6981%。 反对418,020股,占出席这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比较有效的表决权股总数的0.30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这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比较有效的表决权股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7,247,8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拥有的比较有效的表决权股总数的99.1230%。 反对418,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比较有效的表决权股总数的0.8770%。 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比较有效的表决权股总数的0.0000%。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138,024,255股,占出席这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比较有效的表决权股总数的99.6921%。 反对426,220股,占出席这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比较有效的表决权股总数的0.307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这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比较有效的表决权股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7,239,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拥有的比较有效的表决权股总数的99.1058%。 反对426,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比较有效的表决权股总数的0.8942%。 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比较有效的表决权股总数的0.0000%。
四、律师的证言意见:
这次股东大会在企业聘用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作证,发行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企业这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法律文件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 这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者资格、投票程序及投票结果均符合《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审查文件:
1、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第四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广东盛路通信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第四届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在这里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 002446证券简称:盛路通信公告编号:-075
债券代码: 128041债券简称:盛路可转换债券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公告
本企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复印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解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责。
特别提示:
1、根据《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转换企业债券募集证书》、《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换企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上的决议出席了会议,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
2 .除非特别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否则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3、这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没有否决、改编、提案增加的。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企业”)在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5次董事会第6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召开企业年第1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年12月9日上午10点召开年第1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这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如下: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企业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日期:年12月9日(星期三)上午10时
(三)现场会议地点:企业办公室会议室
(4)会议召开及投票方法:会议以现场和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以记名投票
(五)债权登记日期:年12月3日(当天下午关闭市后,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深圳分企业提供的债券所有者名单为准)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会长杨华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这次债券所有者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涉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转换企业债券募集证书》以及《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换企业债券》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这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本次债券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10,900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1,090,000元,为本次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2
企业理事长杨华主持会议,企业的一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出席这次会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将见证这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这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代理人用现场投票和通信投票相结合的方法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部分筹资用途的议案
同意10,900张,反对占出席这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代表的有表决权债券总数100%的0张,出席这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代表的有表决权债券总数0%的弃权0张,是这次债券持有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这次债券持有者会议在企业采用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作证,发行了法律意见书:企业这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者的资格、这次会议审议的几个事项以及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等,《企业
四、审查文件:
1、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企业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在这里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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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讯: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企业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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