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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国务院终于开始了食品安全行政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自1999年以来实施的“省级以下工商、质量检查垂直管理”的监督管理制度于年10月“寿终正寝”。

目前,国务院已经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级以下工商质量检查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加强食品安全问题监督管理的问题的通知[]48》(以下简称“48号文件”),在业务上向省级以下工商、质量检查系统发出了上级部门的

记者发布新闻时,48日的文件已分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的一位内幕告诉《中国经营报(微博)》的记者,这种监督管理体制的调整是为了确定权利责任,加强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

财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省级以下工商质检属地化

“属地”而不是“垂直”。

“我们已经开始学习48号文件了。 ”。 10月18日上午,黑龙江省工商局一名官员对记者说。 据记者介绍,10月11日、48日的文件以内部明电的方法由国务院办公厅发行,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外,还送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政治协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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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局、江苏省质检局等地方工商质检体系的官员向记者证明,收到国家颁发的48号文件,开始开展省级以下工商、质检管理体制的调整工作。 我们知道这个员工主要涉及人员编制的归属和事务经费、人员工资支付主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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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黑龙江省质检局官员对记者提出48号文件的核心要求是调整和调整了目前省以下工商、质检体系实施的“垂直管理”制度后,这两件大事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部门,实施从属化管理,同级政

“比较直接地说,工商质量检查的人事权和财产权属于同级政府,当地工商局、质量检查局的指导岗位由同级任命,两个系统的公务员工资也由同级政府的财政发行。 ”。 国家工商总局的一位内幕表示。

据记者介绍,在48号文件发行前,省级以下工商质量检查系统从1999年开始实施“垂直管理”制度,垂直管理是下级政府工商、质量检查系统的第一负责人,由上级政府工商、质量检查部门任命,下级政府之二

国家行政学院行政管理系的汪玉凯教授告诉记者,在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实施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业不多,迄今为止,只有土地管理和工商质量检查、药品监督等三个行业。

“问责”迫使“严格管理”

根据国办发[]48号文件的要求,省级以下工商、质量检查体系改革后,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市、县行政编制总额,所属技术机构的人员编制、指导职务数由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本文件还要求加大食品安全管理财政投入力度,改变收到的钱处罚收入按比例扣除返还的方法,行政执法、技术装备、检查检查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一,为了确定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的责任,特别是地方市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 ”。 浙江省质检局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说,在以往的垂直管理体制中,当地质检、工商系统对上级政府的质检、工商部门负责,这两个系统的日常运营和监督管理基本上独立于当地政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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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至今为止一直分阶段负责多头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颁布后,也由农业、质量监督、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及工商5个部门共同管理。 在所谓“从土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中,监督管理空白与职能交叉的问题屡见不鲜,工商与质量监督部门之间的职能分配问题也一直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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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根据48号文件,随着形势的迅速发展变化,特别是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为等级管理后,工商、质量检查依然实施省级以下的垂直管理,新形势下市县政府在本行政区 所以,有必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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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工商、质检两大系统的地方员工来说,几年前刚整理了垂直管理模式,突然又面临着有待改革的消息,非常突然,事前没有征兆。

“担忧”依然存在

关于这次将省级以下的工商和质量检查变更为地方管理的改革,部分业界相关人员也表示了担忧。

一位山东基层工商局的人说,实行垂直管理是为了保证独立行政执法,也便于工商队伍的建设。 近十二年来工商部门团队逐渐走向正规化。 地方政府为了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通过吸引外资定居当地,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即使以前垂直管理,地方政府介入通常的执法,变更为从属地的话,这种介入会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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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在此之前,食品药品监督行业开始废除垂直管理的体制。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行了《国务院办公厅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相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123号文),将药监变更为地方管理模式。 根据此后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指导、组织和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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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凯认为评价这一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效果可以借鉴食品药品监督体制改革的经验,并吸取其间的教训。 结果,食品药品的属地化监督管理比工商、质检早上多2年以上。 汪玉凯承认,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属地化改革过程中,至少发生了执法标准不统一和地方保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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