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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9月20日晚在官网上宣布,由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企业原客户关系经理青永骏(男性)非法转发客户资料,被证监会禁止重新投资行业,为期12个月,从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19日
根据公告,青永骏将在年3月19日至年11月19日期间注册为汇丰银行相关人员,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的管制活动。 青骏现在没有登上金管局的记录簿,也不是证监会持卡人。
证监会发现,青永骏于去年11月19日(汇丰最后一个工作日)从汇丰电子邮件账户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其中载有约995名顾客的个人资料。
在斋永骏第二天加入另一家银行担任同样的职位之前,汇丰银行的电子邮件审计系统实时检测到客户数据泄露。 青骏应汇丰银行的要求,同意从个人电子邮件账户中删除这封电子邮件。 没有证据表明青永骏向任何第三者公开了顾客资料。
据香港证监会透露,青永骏的行为违反了汇丰的内部政策、《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以及证监会的《行为守则》。 决定上述纪律处分时,考虑到包括青永骏在内的所有相关情况,过去没有受到纪律处分的记录。
据悉,此案由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中介证监会跟进。
标题:【汇丰银行原顾客经理被禁业一年 离职前夕私自转发顾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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