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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3月5日发表公告,公开批评野村国际(香港)有限企业和李婉仪违反《收购规范》。
公告指出,野村国际(香港)有限企业及李婉仪(女性)对中国西部水泥有限企业股份提出的强制申请有可能担任中国西部财务顾问的,违反《企业收购及合并规范》,并批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
香港证监会指出,随着香港野村于去年11月5日被聘为中国西部的财务顾问,关于《收购规范》,成为了接受申请企业的“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为年11月27日,自中国西部与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就中国西部股票提出强制申请之日起,年6月30日,双方在交易失去时效之日结束。
根据《收购规范》的相关规定,除非事先征得执行人的同意,被申请企业的财务顾问必须停止发行关于被申请企业的研究报告。
香港证监会表示,香港野村在有关期间发表关于中国西部的五个信用评论和三个每周摘要时,没有遵守研究报告的发行和分发限制。 这些报告还记载了未按规定报告的利益预测,但李婉仪是应该对这些报告负责的人。
证监会在决定适当处分时,考虑到香港野村和李在这件事上全面合作,自行报告违规,香港野村实施了救济措施,解决关系缺损,加强遵守《收购规范》。
据和讯网报道,野村国际(香港)有限企业去年7月因违反监管规定,受到香港证监会的谴责,被罚款450万港元
标题:【野村国际违反收购守则 遭香港证监会公开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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