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急速发展株式会社
第一位论股东资本的变动与企业
指示实际控制者更改的提示
a股代码: 000585股简称:东北电气公告编号:-011
东北电气急速发展株式会社
第一位论股东资本的变动与企业
指示实际控制者更改的提示
本企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新闻披露复印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解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副本提示:
这次权益变动是证券非交易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
这次权益的变动给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以及实际统治者带来了变化。
一、这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年1月23日,东北电气快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上市企业”)被第一大股东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苏州青创”、“转让方式”)评为“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企业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企业” 苏州青创与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北京海鸿源”、“受让人”)签订“东北电气快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以价格人民币13.00亿元持有的上市企业81,494
在这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控制权转让之前,苏州青创与北京海鸿源进行了持续的信息表达,对北京海鸿源的转让意图,充分调查和理解了其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 调查表明,苏州青创认为受让人在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受让人意图等方面无异常,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新闻披露复印件和样式规范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第32条的规定,同时具备股权转让金的支付能力。
1、这次股票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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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受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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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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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慈航基金会”)是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的实际统治者。
慈航基金会是年10月8日经海南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编号为“琼基证字第03号”(比较有效期为年9月18日至年9月18日),原始基金额为2,000万元,地址为海口市国兴大街7号 救援救助; 扶贫; 慈善救助; 公益援助; 组织热情支持和参加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活动。
慈航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由七位理事组成。
3、股票转让协议双方的关系
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刘钧、苏江华均为苏州青创董事。 苏州青创与北京海鸿源没有任何相关关系。 上市公司与北京海鸿源没有任何相关关系。 这次股票转让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进行所有合理查询后得知,据了解,北京海鸿源及本公司拟增发新h股预订者海航酒店集团(香港)有限企业,分别是海航集团有限企业(“海航集团”)附属企业。 这次销售的一些事项和预约事项完成后,海航集团将成为本企业的最大股东。 这次销售结束后,北京海鸿源必须在年3月6日召开的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放弃投票。
二、有关的后续事项:实际管理人员的变更
这次权益变动前,苏州青创持有上市公司9.33%无限出售流通a股,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的实际管理者是刘钧。 这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海鸿源持有上市公司9.33%无限出售流通a股,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上控制着慈航基金。
到本公告日前,北京海鸿源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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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事项
年1月2日,北京海鸿源相关人士海航酒店集团(香港)有限企业与上市企业签订《预约合同》,海航酒店集团(香港)预计上市企业增发新h股共计136、170、212股。
企业这次新发行h股的方案,需要在通过企业临时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的审议后,按照有关程序向国内、国外的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实施。 详情请参照《东北电气急速发展株式会社根据特别认可新发行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002 )。
另外,北京海鸿源承诺在这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因这次权益变动而受让的东北电气股份。
以上公告是企业根据《上市企业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许多投资者请关注企业的后续公告,观察投资风险。
特别在这里公告
东北电气快速发展株式会社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东北电气急速发展株式会社
缩写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企业名称:东北电气快速发展株式会社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a股代码: 000585
新闻披露义务人: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企业
注册地址:苏州市高速铁路新城南天成路58号
通讯地址:苏州市高速铁路新城南天成路58号
股票波动的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年1月
新闻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1、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企业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新闻披露复印件和样式规范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则的关系规定编写。
2 .新闻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得到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也不违反或冲突新闻披露义务人的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企业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经全面披露了新闻披露义务人在东北电气快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中享有权益的股票变动情况。
4、截至本报告签字之日,除本报告公开的消息外,上述新闻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法增加或减少在东北电气拥有权益的股票。
5、这次权益变动基于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企业和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企业于年1月23日签署的《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企业和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关于东北电气快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的股份转让协议》。
6、这次权益的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中记载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中公开的消息外,报道披露义务人不向任何人委托或授权,提供本报告中未记载的消息,对本报告进行任何解释或证明。
7、新闻披露义务人没有清除对东北电气的负债,没有解除东北电气提供的保证等,不会损害上市企业的利益。
第一章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含义,否则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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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报道披露义务人的介绍
、新闻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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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闻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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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道披露义务人关系的介绍
新闻披露义务人苏州青创是企业第一位股东。 这次权益变动后,企业和苏州青创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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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权益变动前,苏州青创持有上市公司9.33%无限出售流通a股,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的实际管理者是刘钧。 这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海鸿源持有上市公司9.33%无限出售流通a股,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的实际统治者是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
到本报告签字日前,北京海鸿源的股票管理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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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闻披露义务人在国内、国外其他上市公司享有权益的股票达到或超过该企业发行股票的5%的
截至本报告签字之日,苏州青创在国内、国外其他上市企业无权益的股票达到或超过该企业发行股票的5%的。
第三章这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这次减收的目的
这次权益变动由新闻披露义务人因公司资金诉求而减收。
二、今后12个月内在上市公司持有权益的股票是否会继续减少
到本报告签字之日,新闻披露义务人苏州青创已经转让了所有的无限售股a股,不再持有无限售股a股。
三、这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决定程序及时间
1、年1月22日,苏州青创董事会批准了这次交易
2、年1月22日,苏州青创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同意这次交易。
年1月23日,苏州青创与北京海鸿源签署了关于此次交易的《股票转让协议》。
第四章这次权益变动的方法
一、这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这次权益变动前,苏州青创持有东北电气81,494,850股a股,占东北电气总股的9.33%。
二、这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年1月23日,苏州青创与北京海鸿源签订《关于东北电气快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持有的东北电气81、494、850股无限出售a股,占上市公司发行总股87、337万股的9.33%。 具体情况如下:
1、这次减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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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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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新闻披露义务人必须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发布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停止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三、新闻披露义务人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字之日,苏州青创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被质押、冻结。
四、上次权益变动报告的披露情况
苏州青创已经于年12月24日和年2月16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了《详细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第五章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除本报告第四章所述权益变动外,新闻披露义务人及其董鉴高及其直系亲属自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六个月前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东北电气的股票。
第六章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报告签字之前,新闻披露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披露了这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报道披露义务人必须披露,不存在没有披露的其他重大消息。
苏州青创对海鸿源的职务调查情况:在此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控制权转让之前,苏州青创与北京海鸿源进行了持续的信息表达,对北京海鸿源的转让意图,对其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调查和理解。 调查表明,苏州青创认为受让人在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受让人意图等方面无异常,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新闻披露复印件和样式规范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第32条的规定,同时具备股权转让金的支付能力。
苏州青创于年1月22日在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中通过了这次股权转让的几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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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查阅文件
一、查文件清单
1、苏州青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苏州青创董事及第一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说明文件。
3、股票转让协议。
二、查文件的来源
本报告及细查文件准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企业的事务所。
电话: 0519-69818116
缩写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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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热门】东北电气快速发展股份有限企业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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