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股票市场走3亿46,000万元,只以虚增收入5亿45,000万元回报投资者的骗子企业,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财新《新世纪》记者陆媛沈和平|文
在资本市场的影响极差,被称为“银广夏第二”的“绿色大地”事件的结局使市场骚动。
在最近的通气会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说云南绿色大地生物科技有限企业( 002200.sz,简称绿色大地,现称为*st大地)是典型的上市企业欺诈发行事件,事件重大,性质极差。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st大地当事人被认为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伪造银行发票、虚构银行交易、篡改财务资料、内幕交易等行为。
但12月初,*st大地收到的刑事判决书震惊了市场: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发行股票欺诈罪判处*st大地罚款400万元,约占其ipo募集资金的1%; 以该罪名,企业前理事长何学葵和企业前财务负责人蒋凯西两人被判三缓四,另外两个当事人分别被判二缓三,一个当事人被判一缓二,所有案件犯均被法庭释放,无人服刑。
昆明市官渡区法院的判决,在量刑方面对*st大地处以最大限度的轻刑。 骗子企业从投资者手中圈出3.46亿元后,做局者全身而退,罚款由上市企业--- -实际上全部投资者承担。
在判决发表的前半段,*st大地宣布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云投集团)签订了股票转让意向协议书。 这个应该退市的企业从彻底重组中受益。
表面上,上市企业的伪造报告、股价下跌造成的投资者损失,都是通过重组方式的资产注入、股价上升得到补偿的结果。 云南省确保了上市公司的资格。
但是,究其本质,*st大地方案因a股市场不能退市的缺陷而扭曲,最终骗子全身而退,引起了巨大的道德风险。 让违法者定价违法,不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是加剧了市场的不公正。
*st大地应该返还募集资金,直接退市。
因欺诈上市
2006年11月,绿色大地第一次变为no。 2007年10月,该公司再次开会,两个月后在深交所登陆,成为云南省第一家在中小板上登陆的民营企业。 根据虚假业绩,绿色大地发行2100万股,发行价格16.49元,融资3.46亿元。 承兑人为共同证券,推荐人为黎海祥、李从冬两人。
作为云南省最大的绿化苗木栽培公司,云南省唯一的国家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一级资质公司,绿色大地的“业绩”是光明的。 根据股票募集证明书的数字,2005年和2006年,收益比去年同期达到8%和21%,净利润比去年同期达到11%和26%。 从2007年上半年的业绩来看,该企业的业绩迅速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势头。 何学葵理事长是中国民间科学技术促进会理事、昆明市政协委员,享受云南省政府的特别津贴。
到2009年,该股受多个基金欢迎,受欢迎,2008年1月,该企业股价一时达到63.88元的最高点。
但是,一次巡逻意外地撕下了绿色大地的画皮。 2009年8月,云南证监局发现绿色大地在业绩、资产和相关人员交易等方面有重大虚假报道披露。 年3月,证监会决定立案检查。 调查组经过5个月的实地调查,积累了长达数百页的调查报告和各证据,绿地和相关当事人认为参与了虚增资产、虚增收入、银行发票伪造、虚构银行交易、财务资料篡改、内幕交易等。
据证监会透露,从2004年到2007年6月,绿色大地利用其管理的多家企业,通过阴阳合同等方法虚增了资产。 用虚构的银行退款的方法虚增收入的虚增资产,用虚假购买的方法流出资金,那个控制企业用资金返还的方法虚增销售额。 扣分后,企业连续三年出现赤字。 根据股票募集证明书,绿色大地虚增了2006年末的银行存款,虚增额占货币资金期末馀额的一半以上。 另外,绿色大地率先伪造了云南省工商局的说明。
接近调查的很多人告诉财新“新世纪”,绿色大地的伪装方法主要分为“简单粗暴的型”和“制造资金循环型”两种。
前者以老顾客的名义假合同。 像生态技术这个企业一样,绿色大地销售合同上采用的公章与其年度检查资料的公章不一致。 据生态技术企业负责人介绍,该企业不认识销售合同中的乙方代表,也没有采用合同中的印章。
同样的问题也发生在昆明汇丰花卉园艺有限企业和万子红企业等其他顾客身上。
2004年,绿色大地为5家供应商购买和支付了数千万元。 但是,在提供的会计证明书中,用支票支付的只有支票存根,没有银行转账发票,填写其中一半支票存根的收款方与银行的实际资金去向不一致。
2009年,绿大地向数十家供应商购买了亿元,其中数千万元的资金去向与支票收款方不一致,部分资金流向了绿大地的账本外银行账户。
另外,绿色大地由实际支配的天绿色园艺、世纪光大等28家企业制造资金循环。 操作方法是,绿色大地以土地价款、灌溉系统工程价款等各种名义出资,利用控制账户的流动资金,最终返回绿色大地,付款方与销售客户不一致。
年5月以后,绿色大地戴上st帽子改称为*st大地。
从轻处罚
证监会认定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的欺诈发行股票罪。
年8月,昆明市检察机关向*st大地递交了起诉书。 公诉机关认为,绿大地为了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目的,何学葵、蒋凯西、海报共谋、策划,赵海丽、赵海艳积极参与实施,在招聘证书上制作重大虚假复印件,发行股票,金额巨大。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和其他人的利益。 行为违反《刑法》相关条例的,应当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的重要新闻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控诉上市前绿大地企业虚增资产7011万元,收入2.96亿元,上市后虚增资产2.88亿元,虚增收入2.5亿元。
月6日,绿色大地事件在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审理。 三个月后,*st大地公告该企业受到官渡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市场骚动。
绿大地和五被告被认定犯有欺诈发行股票罪,企业被罚款400万元,五当事人收到了缓刑判决书。 违规披露的重要新闻罪没有被认定。 截至12月13日,没有人提出抗诉,判决生效。
“判决太轻了。 首先,400万罚款最终由所有股东承担,个人不需要服役一年,不能成为董事。 持有的股票也不受影响。 其次,违规新闻披露罪应该成立,发售后几年的定期披露中包含了2007年的虚假成分,实际上发售后也承认了虚假。 ”。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彭冰教授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欺诈销售的判决有越来越轻的倾向。 当时红色实业( 600083.sh )的伪者被判处3年,是实刑。 最近通报的江苏三友( 002044.sz )因涉嫌欺诈而发行,但刑事责任未追究。 不追究责任的话,假货就没什么价格了”
由于此案证据确凿,链条清晰,判决结果引起了一些监督管理者的困惑:地方保护主义干涉下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如何确保?
官渡区法院判决10天后,证监会召开了媒体通气会,介绍了对绿色大地的调查情况,详述了一审判决中不认可的情况,甚至明确了起诉书中没有记载的犯罪复印件的嫌疑。
据相关人士透露,正在调查的证监会发现绿色大地上有涉嫌伪造、改造金融票据的犯罪行为。 从2005年到2009年,结合虚增资产、购买和收入,绿色大地伪造了近100张银行发票。 二是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企业印章。 最初发售前,绿色大地伪造了云南省工商局绿色大地前十名的销售顾客、供应商相关工商新闻的说明。 伪造云南生态技术有限企业等企业印章,用于虚构销售合同、虚增收入。 三是涉嫌隐匿、销毁会计资料。 在调查期间,绿色大地隐匿、篡改了100多份财务证书,金额达到亿元,设立了账本外账户。
据此,绿色大地利用其控制的企业或银行账户的虚构购买流出资金,虚增收入连年达到3.5亿元。 那么,违规披露的重要新闻罪为什么没有被认定呢?
根据判决书,最高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2)”第6条第2、3项的规定,虚增资产和虚增利润达到本期公开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的30%以上的,必须立案追诉。 但是,公诉机关认定的虚增额没有达到这个标准。 这是因为违规披露的重要新闻罪不能追究被告机关及五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官渡区法院只需强调起诉标准的两三项,无视第一项,即“股东、债权人或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额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的情况”,即可起草。
“这是立项追诉的标准,不是量刑的标准,法院的判决不应该据此。 二是根据这个规定,只要达到其中之一就行,没有理由只看两三个。 ”。 彭冰说。
但是,直接经济损失是因为绿色大地及时“重组”来“弥补”。
欢乐的重组
讽刺的是,这个应该退市的企业已经成功重组了。
11月18日,一审判决前半个月,*st大地发布了公告,与云投集团签订了股票转让意向协议书。 云投集团是目前云南省内最大的投融资集团,也是唯一的省属综合性投资企业。 该云南国资巨无霸以每股9.16元的价格,从何学葵取得了*st大地19.86%的股份。 停牌前*st大地股价收于14.66元。
这种“和谐”的解决办法似乎都很高兴。 表面上,投资者补偿了上市公司的伪造报告、股价下跌引起的损失、重组方式的资产注入引起的股价上升。 但是,实质上,利用a股市场长期以来无法真正实现退市的扭曲现状,加剧了市场的不公正。
万里长城证券(微博)合并部总经理尹中佑首先表示,批准制还在提高上市隐形价格,“壳”被视为资源。 这个地方政府都有保壳的意志,所以和10年前的银广夏神话破裂时一样,地方政府也不惜血本保壳。
其次,为了稳定证券市场。 “如果云不能扔,股东早就爆炸了。 云投拿出最好的资产去接,股价没有下跌,民愤平息了。 如果不进行重组而直接退市,法院还敢轻判当事人吗? ”。 尹中馀反问。 换句话说,重组解除了资本市场投资者对违法行为的硬制约。
一个市场人解体,云投集团勇敢地接战,不排除当地官员对其中有好处。 “多个地方官员自己也炒股票。 裁员带来利益,这是第一动力”。
“从市场效率来看,*st大地还能重生,市场的信号是非法价格非常低。 尹中佑在重组中反对“拯救”*st大地的方案。 “这是变态的放任。 为什么多年来上市公司提出这么多问题都没有真正追究责任? 因为买壳卖壳支撑着。 假的人都应该喊。 如果烂企业能成为金凤凰,哪个投资者会在意风险和业绩? 价值投资理念彻底崩溃,出现了以炒股重组为特长的明星基金经理。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作伙伴陶雨生说:“退市现在没有法律依据。 未发行的可以退款,但发行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个事件可能是改革的契机”
惩戒中介
失业的中介机构是虚假的共犯。 没有投行、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的产业链式支持,裸体造假者就不能大规模上市。
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证监会正在酝酿对绿地上市中介机构及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可能不久将公布。
2007年绿色大地融资为3.46亿元,推荐人联合证券(现华泰联合证券)获得了1700万元的承销费用。
靠近监管机构的人认为,华泰联盟没有对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尽职调查,没有按规定制作、保留相关业务原稿等,违反了监管机构对推荐人的要求。
年7月,由于发现了绿色大地公开违规、重大会计错误和年报诸多错误,深交所以黎海祥、李从冬为推荐人,认为未能勤奋地履行持续监督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推荐业务指导》的相关规定。
你可以在证监会的网站本身上查。 黎海祥、李从冬两人至今仍在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推荐人。
“目前没有收到关于绿色大地事件的处罚书。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推荐人确实有责任,我们的内部管理确实需要改进。 ”。 华泰联合证券相关负责人承认。
但是他的话一转,推荐人说不知道。 “2007年、2008年,推荐人领域的要求与现在不同。 公司故意制造假象,把中介都算上了。 也谈放宽管制,加强监督管理。 既然绿色大地也是审查委员会通过的,为什么不追究其他环节呢? 抓住一两个保费,能处理什么问题? ”。
据一位监督管理者介绍,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没有对绿色大地提供的顾客和供应商工商新闻说明进行全部验证,也没有在法律意见书上进行证明,另外也没有对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过程进行验证,符合证券法律业务规定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一些银行账户没有办理通信证,实际上不完善制作职工原稿等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中发现的销售收款及相关人员存在的异常情况没有追加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也是违规行为。 例如,中信正和会计师对绿地2009年半年苗木销售收入进行适应性测试时,一共检查验证了十几名顾客的十几份销售证书及其回收记录,均支付人名和顾客一致,未见异常。 相关调查员根据会计师的提取记录逐次核对上述证明书,结果一半顾客的证明书对应支付人名与销售顾客名不一致,占3成。
民事诉讼
“接下来要看民事诉讼”彭冰认为,在这件事的民事诉讼中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通常投资者、股东提起集体诉讼,要求假企业和责任人赔偿欺诈行为造成的损失。 ”。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华尔街工作的资深律师说。
中国还没有集体诉讼的途径,但律师已经积极地通过所有途径向股东发送信号,招募想起诉*st大地的原告。
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洪明就是其中之一。 到上周四为止,他所属的律师团招募了10名希望索赔的投资者。
广东的股票主张去年1月认为绿色大地的“业绩好”,分3件购买万馀股,4月认为“趋势不好”,分3件全部出售,期间股价下跌了约6元。 他今年第一次知道绿色大地的假暴露,认为刑事判决太轻,没有威慑力。 他认为,2007年12月6日是绿色大地虚假陈述的实施日,年3月18日是虚假陈述的暴露日,期间购买,年3月18日以后销售或持续持有的投资者可以索赔。
可索赔损失由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利息损失三部分组成。
张洪明认为*st大地严重侵犯投资者的知情权,构成了证券的虚假陈述。 截至2007年3月17日,*st大地股票遭受损失的投资者,*st大地违反《证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股票募集证明书上制作重大虚假复印件,在2007、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报告资产和虚增收入,虚假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市场虚假申报审理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诉讼开始时,证监会、财政部等权利机构对虚假陈述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者虚假陈述行为人被法院认定有罪,进行有效刑事判决。
证券民事诉讼包括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类型,现在的法律大多是规定的比较笼统,只有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才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作为实践操作的具体标准。 虚假申报民事赔偿诉讼的前置程序规定可以比较有效地处理原告举证困难的问题,为法院评价虚假申报行为提供参考依据,防止乱诉现象。 但是,随着法律规范的完整性,随着司法实践的成熟,在一定条件下取消前置程序势在必行。
证监会也在准备行政处罚。 “我们在等待正式的司法文件,逐一确认各种事实和数据。 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之间在认定事实数据方面有很大差异。 我们必须对每个项目进行检查确认,进行行政处罚。 ”。 一位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将依法严惩*st大地。
一位法学教授说,检察、公安、证监会各部门之间鉴定的事实数据不一致,平衡在各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设置不同的执法机构大致是这样的。
“证监会最近严厉打击证券市场欺诈上市、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通报检查结果,将黑幕暴露在阳光下,用实际行动体现了国家加强监管、规范证券市场的决心。 积极的意义是肯定的,但证券检查乃至证券市场整体的气象是否从这里更新,不能据此评价。 证券市场规范不是一蹴而就,首先要完善相关制度多次执法。 ”。 张洪明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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