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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月4日报(记者牛荷)年12月7日和23日,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检查局(“莆田税务检查局”)集中发布了27份税务文件送达公告和相应的税务解决决定书,其中黑龙江乌苏里制药有限企业持有的55%的子企业乌苏

根据《税务解决决定书》(莆税智处〔〕12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莆田市税务局认为莆田硕科学生物科技有限企业从年11月26日到2019年7月8日没有实际生产经营, 乌斯利江湖北医药有限企业等企业发行增值税普通发票50份,金额2,022,146.05元,税额60,664.35元,价值税共计2,082,810.40元。

“莆田国税局通报多个药企借“空壳企业”虚开发票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子企

税务解决决定书(莆税智处〔〕126号)

这次不是乌斯利江湖北医药有限企业第一次参与税务问题。 根据天眼检查,年12月7日,乌斯利江湖北医药有限企业因违反税务行为被潜江市国家税务局罚款12.70万元。

对此,中国网络财经记者写信给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企业,发出消息时还没有收到任何回答。

根据资料,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成立于1994年,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经营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收购和加工等。 舜淑梅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乌苏里江医药科技开发有限企业是持股率54.4%的大股东。

“莆田国税局通报多个药企借“空壳企业”虚开发票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子企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企业股票透视图(来源:天眼检查)

值得观察的是,天眼查显示,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自2010年以来由于有履行能力,因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明确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原因,多次被多个执行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标题:“莆田国税局通报多个药企借“空壳企业”虚开发票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子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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