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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于6月11日向浙江商业银行( 601916.sh )提交起诉书,最近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原因是企业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企业、北大资源集团有限企业发生担保合同纠纷。

诉讼当事人:原告是浙江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北大资产经营有限企业,被告是北大资源集团有限企业

诉讼案件事实概要:年7月25日,企业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企业(“北大方正”)签订借款合同,北大方正承诺向企业借款20亿元,借款期限为年7月25日至年7月24日,年利率为7.8%。 企业与被告一、被告二签订最高金额的保证合同,被告一、被告二约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浙商银行(601916.SH)已递交起诉状且获受理 要求判令北大资产经营及北大资源集

企业向北大方正贷款约20亿元。 北大方正返还本金2000万元,利息支付到2019年9月20日,但2019年4季度的利息没有正常支付。

北大方正破产重组案件已经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企业向被告一、被告二分别发送了《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 鉴于被告一、被告二都没有履行担保义务,企业依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判决让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9.8亿元及截至年2月19日的支付利息6520.8万元,共计约20.45亿元。

2、本案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

到公告披露日期为止,这次诉讼还没有开庭审理。

标题:“浙商银行(601916.SH)已递交起诉状且获受理 要求判令北大资产经营及北大资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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